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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簡單回一下,關於西漢時人均耕地的己見 《史記》、《漢書》皆記載李廣死後隔年: "李蔡以丞相坐侵孝景園壖地,當下吏治,蔡亦自殺,不對獄,國除 "李蔡以丞相坐詔賜冢地陽陵當得二十畝,蔡盜取三頃,頗賣得四十餘萬, 又盜取神道外壖地一畝葬其中,當下獄,自殺" 重點來了,《漢書》: "公孫弘年八十終丞相位,其後李蔡、嚴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氂踵為丞相。 自蔡至慶,丞相府客館丘墟而己,至賀、屈氂,壞為馬廄、車庫、奴婢室矣" 又云:"其(公孫弘)後李蔡與石慶為丞相,府客館丘墟而已" 試想,若李蔡的私生活奢華萎靡,那他大可學公孫賀、劉屈氂 把丞相府客館改建為私人馬廄、車庫、奴婢室,或其他享樂設施 問題他就沒有這個需要,則又何必為了籌措這些經費,而去貪圖賣地所得的錢財? 所以竊以為《史記》、《漢書》沒有把事實說出來,李蔡所被枉指的盜地 實為賣地劵之類的產權證明被偷走,而既然要偷,挑肥沃程度較優的來偷 當屬合情合理 因此公孫賀接替為丞相時,個人懷疑他有感於李蔡等幾位丞相不得好死 甚至起因為被誣陷下獄,而打死不肯當丞相,《漢書》: "初賀引拜為丞相,不受印綬,頓首涕泣,曰:「臣本邊鄙,以鞍馬騎射為官, 材誠不任宰相。」上與左右見賀悲哀,感動下泣,曰:「扶起丞相。」賀不肯起, 上乃起去,賀不得已拜" 有李蔡的前車之鑑,公孫賀理應不敢過度享樂,故上述公孫氏的豪宅 感覺會出自《漢書》裡"以皇后姊子,驕奢不奉法、擅用北軍錢千九百萬" 的他兒子公孫敬聲才對 OK扯遠了,言歸正傳,《漢書》有一段前138年的田價: "故酆鎬之間號為土膏,其賈畝一金。今規以為苑,絕陂池水澤之利, 而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國家之用,下奪農桑之業.." 漢代的一金為一萬錢,回顧李蔡被賜的陽陵,亦為京兆那邊的地 到這邊基本排除蛋黃區與邊鄙地帶的,居延漢簡所示之田五頃五萬、 田五十畝直五千,每畝均為100錢,因應而生的差異 需注意該年漢武帝尚未大肆打擊富豪,漢武帝直到前129年才有較明顯打擊商人之舉 故田價飆漲十分合理 加上孔僅任大司農的前118年之後,《史記》有下列描述: "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 當然以上討論範圍,尚不包括所謂無市籍的流動商人 更甚者,前114年使出殺手鐧-告緡,得民"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 實在沒理由完全不把從商人那裡強奪的土地,賣或租給農民 以補充被好大喜功的他所日益耗盡的倉廩 如此一來,以縣為單位都有100頃以上的釋出田地了,自然不會出現物以稀為貴的情況 告訴我們上頭前115年,每畝1500的地價,在往後只會更往下跌而已 連帶每人平均所耕地面積增加 只是這現象不難從大家熟知的徙陵,來推敲其波動的時機點: 當初漢武帝時就曾"徙郡國豪傑及訾三百萬以上於茂陵、漢宣帝亦隨之"徙丞相、 將軍、列侯、吏二千石、訾百萬者杜陵"(漢書) 這政策卻未再登場於漢元帝時期,可知政府放寬了對富豪的限制 否則財產累積到一個程度後,又得被強迫搬家的話,誰會敢拼命攢錢呢? 於是乎,輪到漢哀帝主政時,《前漢紀》所載:"占田不得過三十頃。 賈人不得占田過私" 以及《漢書》:"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的議論,開始浮上檯面 足見人均耕地又變少了 總之結論就是西漢的每人平均所耕地大小,其實並沒有一個持續的趨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35182393.A.E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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