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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銘言: : 我對「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這句話特別好奇。暫時無法一一找到秦國滅其他五國 : 用得是什麼藉口,但「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的事情, : 頃襄王三年(前296年)懷王在秦國病逝,秦國把遺體送還楚國,「楚人皆憐之,如 : 悲親戚」。屈原寫《思美人》紀念楚懷王。 : 可能懷王之死引起楚人巨大的悲傷,後來成為滅秦的火種。 這篇承接前一篇推文的觀點,聊聊吳起曾對楚王點出楚國的弊病為: "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偪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 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 所以吳起主張"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卻仍不忘做到配套 在楚懷王頒給鄂君物流之免税通行證,《鄂君啟節》寫到: 如載馬、牛、差以出入關,則徵於大府,毋徵於關 土地廣大而人跡不多的地方,十分適合搞畜牧業,當然我們知道人潮代表錢潮 所以把封君發配至人少處,總得給封君一些甜頭來彌補 《左傳》云"荊尸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楚人把商列為四民之首 則打發封君去放牛吃草,而開放包括鹽鐵等民生必需品,給一般民眾牟利 唯獨《鄂君啟節》明令了封君毋載金、革、[上竹下眉]、箭 事實上在懷王主政下,楚從秦手中奪回重要的巴東鹽泉 可由宋玉作《高唐》、《神女》兩賦,看出透過巫山神女跑去跟楚王睡 暗喻巫地之鹽重回楚國懷抱 其他像懷王之前的楚宣王,竟有安陵君以寵臣之姿,給擠上封君列位 資格門檻已不再如同當年析君,念其戰功而受封,這還蠻合乎移轉封地的動機 當然眾所周知,吳起變法後來失敗作收,所以筆者才要在這邊重點宣告一下 懷王在施政上,為普通老百姓著想,而也許值得讓史書載上一筆的事蹟 楚懷王在位時下葬而後出土的楚墓裡,發現的包山楚簡,根據楚系文字的專家解讀 其實是有"市"的存在,古印陶亦有"市人之璽",另包山楚簡中敘述訴訟案之文書 有著"其囗大市米土思人杳",有人提出思代表愧,而愧又讀為惠 總之以上說明和市場管理相關,而引起糾紛的可能 說明楚懷王時代的市場規模不至於過小,商業蓬勃到一定規模後,自然需要派人監督 參照《韓詩外傳》:"楚國之法,商人欲見於君者,必有大獻重質,然後得見" 或可解讀為,因為從商獲利的商人太多了,演變成只能限制條件以滿足想見楚王者 接著以法律觀點談懷王針對封君的打壓,《呂覽》: "孟勝為墨者鉅子,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 透露連封君代理人職責,應該都包含了人事任免權在內 然而到了懷王時期的包山楚簡31:八月戊寅之日,邸昜君之州里公鄧嬰受期, 辛巳之日不以所死於其州者之居處名族致命,[阝升]門又敗 必須在截止日前,將該州GG的人身家資料上報,顯示封君領地內的官員直接對中央負責 上述於簡牘所見之里公,都和治安執法有相關,推論出懷王儼然已節制封君的權力 避免因私人因素,造成對百姓不公平的對待 再來行政觀點,包山楚簡有濮君之司馬、鄂君之司敗等職官 只是這些也出現於縣級行政區,若非比照縣級職官設置,則容易出現混淆 除非其形式為XX人之XX官吏,如楚簡86:競酉之司敗,但並看不出為封君的私官 結合上述都和治安執法有關之,簡牘所見之里公,推論出懷王儼然已節制封君的權力 避免因私人因素,造成對百姓不公平的對待 最後呼應開場提過的爵祿傳承問題,以陽城君為例 《呂覽》有位的悼王末年的陽城君,應該就是《清華簡-繫年》中所新發現 後來戰死沙場的陽城桓定君之後代,惟包山楚簡120-121,楚懷王時跟陽城有關聯的 變成了陽城縣公,足見懷王至少一部份貫徹了當初封君傳3世後,即砍掉重練的理念 以上主要恰逢出土簡帛,能對照到楚懷王的年代 結合封君以投射到階層另一端的市井小民 略以抒發個人對懷王為何能受楚人愛戴的推想,給大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1.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36993668.A.79A.html
HAHAcomet: 商農工賈 賈和商不是一樣的嗎? 11/16 02:11
《儀禮》:"賈人西面坐,啟櫝取圭垂繅,不起而授宰" 鄭玄 註:賈人,在官知物賈者 《禮記》:"臣致襚於君,則曰致廢衣於賈人" 孔穎達 疏:賈人者, 識物賈貴賤而主君之衣物者也" 《周禮》:"以賈民禁偽而除詐" 鄭玄 註:賈民,胥師、賈師之屬,必以賈民為之者, 知物之情偽與實詐 我是覺得官吏很多種,但偏要找懂市場行情的來當代表,正好突顯和商業產生關聯時 在楚人心中的地位就會高了,即便當了官亦復如此
MoreLight: 推 11/16 02:34
※ 編輯: Houei (101.12.31.194 臺灣), 11/16/2021 02:52:33
articlebear: 推 11/16 07:46
leonaacee: 推 11/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