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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古時候有所謂多子多孫多福氣。就實際效用來說,種田經商管家 : 啥的都需要人力,多生子孫好辦事,看起來沒問題....的樣子。 : 但是家產怎樣劃分的? 子孫幫家族辦事情啥的,所得收益是誰的? : 子孫有分配權? : 如果是古羅馬時期,家主是那個掌控家族財產的唯一一人。兒孫 : 並沒有個人私產。而且兒子的婚姻也是完全由家主決定,讓他和誰 : 結婚就是誰;結婚後讓離婚也是家主一句話敲定。 : 從這種法律規定看來,家主確實要多子多孫,才會多財氣。 : 但是我們這邊歷朝法律,與前述古典羅馬法差別如何? 有哪個時期 : 的家族族長,法律權限如前述古典羅馬法的家主嗎? 大明律有寫你可以去翻看 你講的財產就像現在的宗親會或是祭祀公會那種 古代會有族田、學田、祭祀田我記得你去找一些比較早期的台灣廟誌有 族田就是供應宗族贍養孤老所用以及一些比較大的公共開支,比如造橋鋪路、修繕水道 購買軍火等等 學田指的是族學,這邊也有另一種是給義學用的,這邊的產出屬於公中,供應後代念書 等用 祭祀田所出就是養一些看墳的,重要祭祀如過年祭拜等用途 上面這些除了田地有的也有一些產業店鋪甚麼的,家族中的子弟,就是做為雇傭 領薪水,還有一些公中的補助,上面的產出收歸公中有餘就繼續置產 你私人存的或是購買的店鋪屬於你自己不屬於公中 家主主要就是作為一個公證人,類似現在的董事長吧,他對於後輩有很高的權威 簡單的說你犯上是有法律管的,反之你被欺負長輩不管我記得大明律好像也有罰 但是不代表你的生殺大權長輩一手抓,他要處理要有合理的理由 他能像你講得那麼深入的控制僅限於自己的直系,一班稱為大房直系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83.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43347496.A.50E.html
nerevian: 觀點太既有刻板印象了 清末朝鮮動蕩 還不是照樣舔清舔得 01/28 21:27
nerevian: 抱歉 回錯篇 01/28 21:27
saltlake: 查了一下,用明清時期的法治對應羅馬共和的不是很適當 01/29 22:28
saltlake: 羅馬共和期約對應戰國到西漢末期。 01/29 22:29
saltlake: 共和進入帝國後,家主的權勢有被削弱。共和期雖然也有 01/29 22:30
saltlake: 家族議會可以對族中事務提出意見,但僅供家主參考 01/29 22:30
saltlake: 簡單說,共和期的羅馬家主是霸道專制的總裁, 01/29 22:31
saltlake: 族中事務一人決之 01/29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