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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益] 為自近代以來多是軍警分離? 時間: Mon Apr 18 19:03:16 2022 在維基百科看到早期中國多是軍警不分 我相信其他地區歷史上也不乏由軍人維護治安的例子 然而為何近代以來多數國家卻採行軍警分離呢? 畢竟軍警分離的結果就是國要要同時設立軍、警兩個武裝力量,似乎成本不低 如果讓軍隊兼任治安的工作似乎可以節省開支? 所以從歷史脈絡來看,各國為何都改採軍警分離,而非古代的軍警合一? ----- Sent from JPTT on my Motorola moto g(9) pl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51.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50279798.A.015.html
IAMCSH: 因為讓軍人參與普通的社會治安會違法 04/18 19:11
IAMCSH: 但就我所知,像義大利、法國等國家,憲兵的定義跟我們不同 04/18 19:13
IAMCSH: 他們會把憲兵當作邊境或鄉村警察用,因為土地大且有難民、 04/18 19:14
IAMCSH: 恐怖分子等外國人進入,所以這部分他們是這樣操作的。 04/18 19:15
saltlake: 軍人職務在殺敵,警察職務在抓拿匪徒,能一樣? 04/18 19:18
saltlake: 軍隊遇到有狙擊手的可疑地區,得電召砲兵轟平之 04/18 19:19
saltlake: 警察遇到有持槍匪徒藏匿的地區,能這樣幹? 04/18 19:19
milk7054: 成本哪裡一樣?一個手槍一個步槍 04/18 19:36
在實務上,古代不乏透過軍隊維護治安的例子 至於警察這種職務是到了17世紀才出現 那麼我的問題是,為何後來要發展出警察制度? 如果繼續像古代那樣派部隊來維護治安,而不特別去設立警察制度會有何缺點? 技術上來說,古代透過現有的軍隊兼任維護治安的工作,而不特別設立警察 如此以來不就省下警察的錢了? 例如古羅馬會分派部分士兵駐紮在平民之間,來執行執法的任務 巴比倫早期也有將執法任務交由軍事背景人員的情況 ※ 編輯: sdhws (118.170.51.226 臺灣), 04/18/2022 20:44:19
PsMonkey: 老闆,你是不是警匪片跟軍事片看得不夠多(還是太多 04/18 20:51
saltlake: 上面不就說了,「後世」對軍警的需求不同了、分流了 04/18 20:53
saltlake: 本國人民不願意讓本國軍人如同對待敵人一般維護國內治安 04/18 20:54
saltlake: 另外所謂中國早期軍警不分,那僅限中國近代沒落的時期 04/18 20:55
PsMonkey: 或著說,明明是軍人幹麻還分支出個 MP? 04/18 20:55
saltlake: 更古時候中國各朝打仗的軍隊和捕盜的衙役就已經有 04/18 20:56
saltlake: 專業分工了 04/18 20:56
PsMonkey: 光想軍人要知道怎麼抓小偷、養線人,就覺得超浪費錢 04/18 20:56
saltlake: 原因如上述,軍隊對外殺敵與衙役對內本國補盜,目的不同 04/18 20:57
saltlake: 強度也不同 04/18 20:57
skytank: 日本的同心與力不就是足輕和下級武士擔任的嗎 04/18 21:00
atteleitus: 武士不太一樣 是徵召後才作為士兵出戰 平常則在幕藩 04/18 22:41
dosoleil: 警察訓練不一定省錢(人事費 耗材兵械不算) 但也是專業化 04/19 00:29
dosoleil: 的結果 不然要問幹嘛分海陸空三軍嗎 明明陸海也會飛 04/19 00:29
dosoleil: 警察去軍事化也是近代的民主歷程 04/19 00:29
milk7054: 大部分做行政雜事啦,又不是每個都刑警 04/19 00:47
milk7054: 以前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服務業型態相對單純、行政體系相 04/19 01:03
milk7054: 對簡略,比較著重於治安 04/19 01:03
milk7054: 而現代法治趨於成熟,不是拿著槍說抓人就抓人,需要更多 04/19 01:07
milk7054: 能配合司法流程的武職人員 04/19 01:07
something320: 國軍憲兵也是和法國憲兵 義大利卡賓槍騎兵一樣的吧 04/19 01:25
vandervaal: 這讓我想到台灣在日本時代的例子,原本用三段警備制 04/19 10:41
vandervaal: 後來發現有問題就廢除了 04/19 10:41
zxcv7892341: 想到當初八國聯軍規定不能駐軍 結果老袁直接說這是 04/19 12:50
zxcv7892341: 警察 04/19 12:50
overno: 古代不是有 捕快,巡捕房? 04/19 12:56
FMANT: 警察的作用是保護公民人參安全與財產安全 04/19 16:35
FMANT: 古代又沒有公民權利受法律保護的公民國家 那要警察幹嘛 04/19 16:35
FMANT: 當然是全部人來當兵 保護一家一姓的天下 04/19 16:36
hit0123: 軍隊的專長是殺人 拿軍人當警察就是酒駕 闖紅燈都直接把 04/19 17:37
hit0123: 腦袋打爆 你覺得ok? 04/19 17:37
zeumax: 屁股打爆而已,日帝時期警察就是這樣子,很多人懷念呢 04/19 17:54
zeumax: 專長不同,所以分工而已 04/19 17:54
zeumax: 不然剿匪這種治安工作,通常也是軍警不分 04/19 17:55
既然軍警分離是分工問題,那麼為何古代有些國家卻軍警不分 甚至直接分派部隊去執行執法的任務呢 ※ 編輯: sdhws (118.170.24.82 臺灣), 04/19/2022 21:12:43
a383854381: 因為在那時候還沒有專職的警察啊,現代警察也是隨著經 04/20 02:03
a383854381: 濟結構和政府集權的發展而產生的需求 04/20 02:03
a383854381: 至於為什麼要軍警分離,只能說從歷史告訴我們,職業軍 04/20 02:03
a383854381: 隊最好就專心在打仗上,這樣不管是維持戰力、或是防止 04/20 02:03
a383854381: 內外勾結、尾大不掉,都比軍隊和民間牽扯不斷要好 04/20 02:03
saltlake: 麻煩先看目的。軍警分離的目的在於認為國內人民的權益 04/20 06:27
saltlake: 至少重要到不能讓軍隊像殺外敵一樣為達使命殺殺殺殺殺殺 04/20 06:28
saltlake: 所以才會讓軍警分工。如果認為國內補盜或抓賊,可以 04/20 06:29
saltlake: 放開手腳「排除困難」,那一開始就沒必要軍警分 04/20 06:30
saltlake: 注意警察值勤首要在保護人民,所以在鬧區不能亂開槍 04/20 06:31
saltlake: 在古代則是不能亂放箭或者策馬奔馳衝撞無辜人民 04/20 06:32
saltlake: 即使面對匪徒,警察也是採制服為要而非殺無赦 04/20 06:33
saltlake: 軍隊呢? 軍隊除了極少數情況要抓活口以外,就是殺 04/20 06:33
saltlake: 這表示平日專業訓練內容就不同。訓練是為了達到目的 04/20 06:34
saltlake: 目的不同則需不同。所以自始不把國內人命當一回事 04/20 06:34
saltlake: 那就沒啥好分離的 04/20 06:34
PsMonkey: 沒有可不可以,只有想不想要 04/20 07:49
saltlake: 手段是為目的服務,先想清楚目的 04/20 08:13
requiem: 軍隊用的是中央(國王/領主)的錢,很貴;警察或警長一 04/20 12:22
requiem: 類的武力是地方自行負責,比較便宜。對應領土內部低強度 04/20 12:22
requiem: 治安需求,用警察就夠了。 04/20 12:22
iamoldtwo: 戰爭時候就得分離了☺ 04/20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