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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urgleJason (NurgleJason)》之銘言: : 我只想提一個疑問 : 莫非中華民國跟日本國的主權地位比其他國家低? : 2.再者 在締約當下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承認的「中國」 主權是沒有爭議下的有其效力 : 自然不生現況尷尬問題 : 3.日本事後單方廢止台北和約的承認 問題是維也納公約法提到 締約國一方廢止條約時再不影響締約國權利義務情況下才能廢止 : 啊現在台北和約廢止的確會影響中華民國權利義務 要怎麼廢止? 日本提出的藉口是:我們承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並非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不存在,那麼台北和約就等於不存在。 日本於1972年9月29日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代表政府,與之簽訂《中日建交 聯合公報》,同時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代表政府。日本外務大臣大平正芳在記者 會上表明:「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中 日和約》)已失去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94.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51060809.A.120.html
chungrew: 這是胡扯、硬拗 04/28 03:04
HarunoYukino: who care? 04/28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