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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bart (凱巴特)》之銘言: : 不過歐美也不是只有first name和last name啊! : 不是還有個second name?有的全名還超級長不只兩個name : 照華文圈來看,表字相當於歐美的second name吧? : → saltlake: 至於歐美人第一名和最末家族名之間,習俗上,個人愛用 05/28 18:19 : → saltlake: 幾個就幾個。可以是取自己敬愛的親戚名,也可以取自己 05/28 18:20 : → saltlake: 餘情未了的前夫妻名。總之很有彈性 05/28 18:20 middle name不是自己取的! middle name不是自己取的! middle name不是自己取的! 這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middle name可以是教名, 可以是紀念家族成員, 可以是紀念某個特殊事件/地方, 但是通通都是父母取的! 把這個跟字/號這種自己取的混在一起就搞錯了 自己取的比較接近綽號(比如前幾年的電影Lady bug)或者筆名(比如Mark Twain) 當然硬是要是可以成年後自己改legal name (比如當年的Chad Johnson -> Chad Ochocinco Ochocinco來源自他的球衣背號, 不過就算這樣他玩的也是換last name) 把前夫的姓轉成middle name主要是因為傳統上妻冠夫姓是會去法院登記改姓的 離婚之後會保留通常是為了事業上的辨識度, 都離婚了如果沒必要誰會想留個前夫姓提醒自己那爛男人... 然後要說, 美國文化裡直呼對方first name其實也是要夠熟/對方主動說"叫我XX"才會這樣 剛認識不熟有禮貌的作法是要主動問對方想要怎麼被稱呼, 沒經過這步前就算已 經見過幾次仍然稱呼對方Dr./Prof./Mr./Ms. last name 還是有禮貌的一般作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44.152.2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53763835.A.A4C.html
vajra0001: 推 05/29 04:04
demintree: 正式場合如果對方有頭銜確沒有正確的稱乎是很失禮的 05/29 06:39
demintree: 或是你寫信給教授也不會用人家的first name稱呼 05/29 06:43
Kbart: 表字也不是自己取的啊,自己取的是號 05/29 09:44
loser1: Smith: Mr. Anderson 05/29 10:08
Mezerized: 錯的事情講三次一樣錯 自己取middle name的大有人在 05/29 11:16
Mezerized: 結婚後拿maiden name去改middle name的人就一堆了 05/29 11:18
freesoul: 那還是last name轉換, 跟傳統的middle name還是不同 05/29 13:20
kyamato: 推 05/31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