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ptoneta: 推說明 06/22 22:42
→ saltlake: 聽說有些醫療機構積極開發 無健保 的貴賓服務? 06/23 05:48
→ saltlake: 這種至少可以不管健保局而比較自由? 06/23 05:48
回鹽湖大大,
小魯妹工作地的金主開了一間「全自費」的復健診所,
完全脫離健保體系,所以健保署當然沒什麼意見,
可是換國稅局有意見了
才兩個月前的事 ^^
→ A6: 你這個東西蠻後面的 那時候連健保都還沒有..... 06/23 06:06
ㄟ....先說一下 沒有想要吵架啦
但正文中都說了
A6大大你講的往事是「前健保時期」的美好年代 Belle Epoque
→ A6: 而且你的條文好像外怪的 06/23 06:11
→ A6: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長期照顧服 06/23 06:11
→ A6: 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 06/23 06:12
→ A6: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急救。 二、執業機構間 06/23 06:12
→ A6: 之會診、支援。 三、應邀出診。 06/23 06:1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01
正文中也說了,本條前段為原則,後段為例外。
小魯妹正文解釋的應該相當清楚了。
剛剛查了一下A6大大引用的法條,「竟然」是「昨天」公布的總統令 XDD
111 年06月22日修正後 醫師法第8-2 條: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精神復健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
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下略)
觀其修正內容,只是把原條文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
「是哪些醫療機構?」明確化,;
[1] 精神療養院、日間病房、藥酒癮戒治機構本來就屬於精神醫療機構,
這點沒麼問題;
[2] 修正重點在於
「醫師直接去安養機構或日間留院看診,需不需要事先報准?」
也就是說,是長照1.0 時,機構與外院醫師合作,找外院醫師來機構看診,
而非把機構住民送到合作院所看診,是否合法???
在長照2.0 架構下,予以合法化。
p.s. 安養機構或日間照護機構,只要有護理師牌就可以開設了,
不需要醫師牌,所以安養機構和日照機構,
算不算醫師法第8-2 條所定義之「醫療機構」???
灰色地帶很多啦 是所以,才會有上段所述
機構與外院合作 醫師直接去機構給住民看診並開立處方,
是否屬「合法出診」?的問題
→ A6: 四、各級主管機關指派執行緊急醫療或公共衛生醫療業務。 06/23 06:13
→ A6: 五、其他事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 06/23 06:13
→ A6: 我看懂了 你那上色有問題 "或"字容易忽略 06/23 06:15
因為原開文者是討論「出診」,
所以分成兩種態樣呀
1. 應邀出診:
[1]由患者發動、[2] 於指定地點、[3] 對特定人士 看診
2. 經事先報准者:
[1] 由醫療機構發動、[2] 對不特定人士 看診 ;例如義診等等
基於上述理由,小魯妹不覺得把「或」字也塗色 有啥麼問題
因為同屬出診,而就只是出診的不同態樣而已。
→ A6: 是的 因為我直接查醫師法 用現行法條去看 他歷史法條內容 06/23 12:25
→ A6: X怪怪的 我就沒查下去了 06/23 12:26
→ A6: 我說你上色問題 是因為你那樣上色 我把或字給看漏了 06/23 12:26
→ A6: 另外我那句倒不是要吵架 主要是說一下 當時沒健保這東西 06/23 12:28
→ A6: 我是想找以前的醫師法 不過好像不是那麼好找 得花一段時間 06/23 12:29
推 gemboy: 全國法規資料庫有個各版本醫師法 每次修那幾條會列出 06/23 14:14
→ A6: 我是按他底下歷史法條 跑出來的東西好像怪怪的 06/23 15:36
→ A6: 晚點我再去試試看 06/23 15:36
小魯妹剛剛想到,新法之
「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精神復健機構」
應該是針對龍發堂事件來的
幾年前小魯妹有參加暖市精神療養院關於龍發堂的研討會,
會中對於龍發堂營運、管理的批評,砲聲隆隆
http://www.sop.org.tw/sop_journal/Upload_files/11_1/11-1-02.PDF
當時陳永興也有與會主講
陳永興大老的文章 他的意見可以代表臺灣精神醫學會的立場
請直接跳看論文最後一頁即可
龍發堂被定位為「非法之精神病患收容機構」。
當然林靜怡等人在修法理由中沒有提到龍發堂
不過小魯妹也想不出來為何新法要將「精神復健機構」獨立出來
除了消滅龍發堂之類不受衛生局管理的機構之外,
小魯妹想不出其他理由
(註:龍發堂建物登記名目是「廟產」 XDDDD
住民早上要做早課、晚上要做晚課
外觀看似在寺廟中修行一樣 )
小魯妹推文段的補充說明,
都有些脫離版旨,
還請版主海涵。
※ 編輯: yamaplover (114.27.168.170 臺灣), 06/23/2022 16:22:12
→ A6: 其實主要是看到你那個或 我可能連推文都懶 06/24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