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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但不知道從何時 這樣的觀念已經不再適用 甚至被認為是落後不文明 : 請問在歷史上是從哪個時間點發生反思的呢? : 謝謝 古代門風就是個相當被重視的指標,大家族莫不以維持優良門風為己任 好面子也好、榮譽心強也罷的,絕不寬貸敗壞門風之徒 先交代一下背景:前543年,有"子產相鄭而鑄刑書"(漢書) 之後《左傳》記載"(前536年)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 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謂刑書焉" 緊接著進入故事主題:"晉祁勝與鄔臧通室,祁盈將執之,訪於司馬叔游,叔游曰, 鄭(子產)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盈曰,祁氏私有討,國何有焉,遂執之, 祁勝賂荀躒,荀躒為之言於晉侯,晉侯執祁盈,祁盈之臣曰,鈞將皆死, 憖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乃殺之...(晉侯)遂滅祁氏,(祁盈之黨)羊舌氏" 大家都知道《史記》明載了春秋的晉國"六卿彊,公室卑",韓趙魏等六大家以外 政治鬥爭的路上,其實仍存在祁氏、羊舌氏等次級的家族,作為競爭對手 然而打算整頓"通室"這不良門風的祁盈,被祁勝賄賂6大家之1的荀躒 荀躒便向晉侯告御狀,晉侯基於上述鑄刑鼎的成文法,行之有年 遂依法將動私刑的祁盈下獄 這讓勢大族強的祁氏一族,無法接受由卿大夫掌權的晉國,居然給國君逮捕他們的宗主 畢竟抓人乃祁氏的家務事,你晉侯受苦主訴苦下,跑去抓已經抓人的,有如以牙還牙 成文法早就公布了,我用私刑你就照法律規定嚴懲便行 決定惱羞的使出殺手鐧:乾脆直接私了祁勝、鄔臧,送了2人便當 結果一向被卿大夫騎到頭上的晉頃公,順勢把祁氏、羊舌氏給夷了族 以上是個人想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不再適用的 或許文獻上開始反思的時間點,當然可能並非最早,還望有版友能幫忙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199.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73815894.A.1E8.html
fw190a: 復仇私了意涵以外。之前看到種說法認為,以牙還牙重點是以 01/16 07:39
fw190a: 法律限制了復仇的限度,不進行過度補償擴大化 01/16 07:39
MrTaxes: 謝謝板友提供的故事。但淺見認為私刑和以牙還牙,是兩者 01/16 09:17
MrTaxes: 不同概念的問題。古代漢摩拉比法典也是以公家的法律來規 01/16 09:19
MrTaxes: 定以眼還眼。所以應該是像一樓大大說的,為了復仇限度。 01/16 09:21
MrTaxes: 您提的這個故事是私刑的禁止,是為了展現上位者權力。 01/16 09:22
MrTaxes: 就像現代讀法學緒論也都會提到,司法權的執行也是國家主 01/16 09:24
MrTaxes: 權的展現。所以有一些跨國犯罪事件,國家會爭犯人審理權. 01/16 09:25
MrTaxes: 這故事也很適合放在法制史的發展.. 01/16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