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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hips (hips)》之銘言: : : 所以各位恨綠親中的ROCer : : 你們小時候到底看了什麼東西呀 : : 嘖嘖嘖 : 事實上是要問你 : 你到底都看甚麼奇奇怪怪的文章阿? : 就拿最簡單的228來說如果不是政府搞那些東西,現在的政府叫做台灣人民政府 : 喔對了你或許不知道台灣曾經有台中人民政府這個共產黨組織並且一度統治台 : 灣中部 : 而對我來說沒有228更好要不是國民黨搞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你們這些貧農後 : 代有機會念書嗎? 說到這個齁 一般我們後來看到的 就是林獻堂營救當時被共匪綁架的台中縣長劉存忠 在透過解救台中縣長釋出善意 並去和國民政府建立溝通 林獻堂日記關於228的部分齁 已經被有心人毀去了 實際上 去研究時間就會發現齁 林獻堂救劉存中是在收拾殘局 而且也是在這一階段 台中仕紳才徹底決定不和共匪繼續勾勾纏 其中包含要求謝雪紅部 退出台中 當時如果不是國軍增兵齁 台中的仕紳風向會怎樣還很難說 而且以前我也說過 看228會發現有個很奇怪的現象 就是在3.7 3.8各地的處理委員會 有很明顯的協同行為 要說是相互間沒有組織關係齁 我都不信 假設各地有組織關係之後 就會發現一個遍及全台灣的協同組織 我當然不會說228處理委員會裡面"都是"共產黨 我只能說 "找到不少"而已 而且很多還是台共寫的 台共總不會是幫國府洗地吧 -- ▁▁ ▕民進▏ 注意此ID已被國防布認證中共同路人 ▕堂章▏ ㄟ( ̄▽ ̄)ㄟ  ̄ ̄ 月巴m就在你身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78.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83390456.A.7B6.html
afv: 台灣各地處委會的成員,很多都是日本時代台灣文化協會,甚至 05/07 02:19
afv: 是台灣民眾黨成立時的各地仕紳,而且動盪擴及全台,自然會讓 05/07 02:19
afv: 全台仕紳一起協同討論怎麼安定下來 05/07 02:19
afv: 不過文協與民眾黨時代的台灣本土左右對立,也在各地處委會內 05/07 02:26
afv: 出現 05/07 02:26
我講的不是單純處理委員會出現這個事情 而是當32條同時發布幾乎同時要求國軍繳械這部分 時間點出奇的一致 以及採取"抓捕"外省人的措施(蘇新描述)/集中管理(驛前228描述) 驛前228說嘉義集中在中山室 蘇新憤怒的台灣 描述不止嘉義有"抓捕"外省人 還有基隆等地 很多巧合 都不像是獨單純立事件 如果再配合蔣渭川日記在228中描述的 當時說廣播都常常被破壞 驛前228也有描述 228後有部分家屬當時要向上面找人說情 因為台灣電話線被破壞 導致無法即時求情的情況 只能合理推測 有另一套系統 例如無線電等方式 或者其他 嘉義的228有一個很好玩的描述 就是嘉義原本一開始是沒有事情的 有幾個北部青年上來煽動民眾暴動 ※ 編輯: A6 (61.227.186.182 臺灣), 05/07/2023 09:26:21
leptoneta: 你講這些都會被選擇性忽略啦 05/07 13:06
Harvard5566: 協同行為???你又沒經過審判要怎麼證實 05/07 14:01
Harvard5566: 當街槍殺潘木枝就是你口中的正義??? 05/07 14:01
Harvard5566: 鐵絲穿掌踢到基隆河變浮屍也可以??? 05/07 14:03
請問一下 拿手榴彈炸外省人是正義?? 把潘木枝他小孩的老師拘禁起來 就是正義??? 這還是潘木枝他小孩自己說的喔 你那麼愛講潘木枝 不會沒看過這段吧? https://imgur.com/7u6FABz 甚至有別名嘉義集中營 那段時間不正義的事情太多了 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好嗎
moslaa: 又來鐵絲,這唬爛要講多久 05/07 14:10
※ 編輯: A6 (61.227.186.182 臺灣), 05/07/2023 14:44:12
cht12341234: 四,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 05/07 18:38
cht12341234: 任之(最好秘書長,民政、財政,工鑛,農林,教育, 05/07 18:38
cht12341234: 警務等處長應該如是) 05/07 18:38
cht12341234: 五,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應由本省人擔任,省警 05/07 18:38
cht12341234: 228 32條,股溝一下就知道,三腳狗 台共想發動軍閥 05/07 18:40
cht12341234: 割據,才忘記自己沒帶軍隊 05/07 18:41
32條最好笑的是 後來牽拖說一些 是有心人士隔天加進去的42條 試圖說一開始的32條沒問題 蔣渭川日記寫得很清楚 他廣播聽到32條 他就覺得有問題 不是隔天才覺得有問題 也沒提到42條 連一些人的聖書<被出賣的台灣> 都沒提到42條 ※ 編輯: A6 (101.9.178.244 臺灣), 05/07/2023 23:13:23
Harvard5566: 拘禁他人依法當街行刑?中華民國哪條法律寫的? 05/08 23:02
你說的那位被當街行刑的不是很符合台中縣長劉存忠的遭遇??? 被拘禁 被拉到台上當街行刑 斷了三根肋骨 你跟這些人講法律??? 要不是有點政治價值 差點也被幹掉 潘木枝個人看是比較冤齁 但是如果是看嘉義"作戰本部"的話 抓捕且拘禁中華民國平民並造成部分國民死亡 部分成員參與圍攻水上機場圍攻國軍的 要國軍繳械的"團體""成員" 又沒那麼冤 不要只看到當時的台灣人被打死 看不到台灣人打死人 喔我忘了 這些台灣人要說流氓 要推給流氓 不能說台灣人幹的 ㄎㄎ
moslaa: 有沒有可能,是考慮到當時還沒有簽訂舊金山和約 05/09 00:06
moslaa: 所以先依照日本法律,匪徒刑罰令來處理? 05/09 00:08
※ 編輯: A6 (101.9.178.244 臺灣), 05/09/2023 07:46:03
moslaa: 板友舉例錯誤。第一,劉沒有死,只是肋骨被打斷 05/09 08:26
moslaa: 潘是死了,層級不同。第二,劉是在台灣的共產黨審訊他時 05/09 08:26
moslaa: 揍他,這是審訊手段太兇,但是跟劉有無罪 無關 05/09 08:28
moslaa: 但潘明顯是未經合法法庭審判,直接死刑,這是無效定罪 05/09 08:29
moslaa: 第三,這是比爛邏輯,為啥他可以不經合法授權就如何 05/09 08:30
moslaa: (比如打到肋骨斷),我就不能如何 (開槍致死) , 05/09 08:31
moslaa: 說明失敗,退件重來。總之,犯人在未經法庭審判,都是無罪 05/09 08:35
moslaa: 就算用兩軍交戰觀點,也有戰俘協定等國際法保障戰俘 05/09 08:36
moslaa: 人權。^_^ 05/09 08:36
你說到重點了 沒錯 是比爛的邏輯 既然有人上來就比爛到潘 因為有人上來就比爛 劉只是比較有名 而且他不是只斷三根肋骨 是半死 後來整整養了三年病 而且以潘木枝那本書 我就能找到好幾個受害者 而且重點是 當時準軍事狀態 不管哪個 我都不認為用中華民國法律 順道說個重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有簽日內瓦公約 中華民國沒有 ※ 編輯: A6 (101.9.178.244 臺灣), 05/09/2023 16:17:15
moslaa: 要我來談嘉義那幾位的話 05/09 16:24
moslaa: 我會優先選擇走戰爭/間諜的解釋路線 05/09 16:25
moslaa: 不過..... 因為畢竟就是死了人.... 05/09 16:26
moslaa: 總之,板友要了解,有時會產生一個情境: 05/09 16:26
moslaa: 我就說看不爽,你講贏我,我心裡只會更不爽 05/09 16:27
moslaa: 所以最佳解其實是無視,你就專心批評你想批評的 05/09 16:28
moslaa: 捧你想捧的。對於可以解釋但難以簡單解釋的事情 05/09 16:29
moslaa: 除非是實在無奈,不然少提。 05/09 16:30
是這樣的 我應該一直都講過 我要分的是 無辜的人本省人 無辜的外省人 台灣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以及有參與的本省人 和本省流氓 無辜本省人的部分齁 檢討的人已經夠多了 我現在在講其他部分即處理委員會的部分 他直接滑坡到 因為潘木枝這個錯 所以都是錯的 那就大家一起滑坡 反正沒法討論了 板友私信給我 後續刪除 私信討論 ※ 編輯: A6 (101.9.178.244 臺灣), 05/09/2023 17: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