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umax: 有少數被賜還,但大多都是被拿去花用居多 05/12 14:54
→ moslaa: 能否具體說一下哪樁抄家案有財物(部分)被物歸原主? 05/12 14:56
→ zeumax: 說白現代轉型正義也沒看財產全還 05/12 14:56
→ moslaa: 我想了解一下,有沒有可能找出規律。 05/12 14:56
推 duriamon: 大英博物館表示 05/12 15:00
→ higger: 抄家就是皇家賺錢的手段 05/12 15:11
推 zeumax: 武帝時,河內太守王溫舒“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上書 05/12 15:13
→ zeumax: 請,大者至族, 05/12 15:13
→ zeumax: 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師古曰:‘以臧致罪者,既沒入 05/12 15:13
→ zeumax: 之,又令出倍 05/12 15:13
→ zeumax: 臧,或收入官,或還其主也 05/12 15:14
→ zeumax: 漢書顏師古注 05/12 15:14
推 hgt: 怎麼會還給被害者XD 當然是收到朝廷的庫房 05/12 15:31
→ hgt: 中國的王朝都是有統無治,稅賦錢財要跟你收,至於地方建設 05/12 15:32
→ hgt: 那是你家的事,朝廷如果出錢幫你建設,應該是三生有幸。 05/12 15:33
推 Houei: 《嶽麓秦簡》:"有罪,田宇已入縣官,若已行以賞予人而有勿( 05/12 16:33
→ Houei: 物)故,複治,田宇不當入縣官,複畀之其故田宇"..被沒收後 05/12 16:33
→ Houei: 若已授田給他人就重審 在此情形下田,房不應沒收而將還回去 05/12 16:33
→ moslaa: 這個... 我是統治者的話,我肯定不發還 XD 05/12 16:53
→ moslaa: 但正因為一定是偏向不想還 05/12 16:53
→ moslaa: 所以倒過來說,如何才能成功要回來,反而是個有點意思的 05/12 16:54
→ moslaa: 話題 (我個人覺得有意思啦 XD) 05/12 16:55
推 hgt: 有一種可能,就是皇帝恰好要替受害者翻案,就有可能追查財物 05/12 17:15
→ hgt: 來源 05/12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