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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又來了。 : 你的問題從以前到現在就一直是: 沒有把你的論點和限制定義清楚 : 本次討論,你的原始主張是︰「錢力等同於判斷力」 : 但是單就「怎樣才算有錢」,你的文章最初並沒有定義清楚,而被一些 : 網友質疑像是︰只算現金還是其他動產不動產都算進來等等。 : 然後「你直到現在才寫說要靠繳稅額」。你之前的文章寫了嗎? 沒有。 : 但即便是算稅收,你有沒有想過,「哪一種收稅制度或至少收稅理論」? : 以美國為例,每年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都可能不同咧。 然後呢?所以你沒去了解過不是嗎?否則你不會問 美國來說就是投票稅 ait有詳細解釋 至於我為什麼沒寫?那是基本常識阿先生 甚至可以說是台灣近代史之一,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 亂寫。 : 某前面某篇文章已經寫過了,單就民主制度一詞,「哪種民主制度」? :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那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新加坡或非洲某國的? 完全看不懂,體問的前提是讓人看得懂 : 不好意思,這些你最初與後來自己補充的文章都沒提到,誰曉得你要用哪種? : 何況就算用現行法,你拿總統府顧問和民選首長與代表(立委和議員)相提並論? : 麻煩你去查清楚總統府顧問的權限有哪些再說嘴。 : 立法委員可以在立法院對中央政府官員質詢的時候咆嘯,總統府顧問呢? 可以直接對所有官員咆嘯,你也不想想他憑甚麼當上總統府顧問的? : 特定領域? 哪些個領域? : 突出貢獻? 怎樣判定突出? : 麻煩別丟一堆「看起來很炫」,但是「你沒有清楚定義」的名詞。 任何領域 : 下面那些,麻煩你自己想想,推行的理論基礎在哪裡? 都是基本常識,不懂?自己去查台灣近代史 我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要查甚麼,敕任議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4.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91416100.A.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