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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家分析台灣民族性 「毫不在意給人帶來困擾」百篇評論曝光 台灣在日治時期受到統治,但統治者真的了解被統治者嗎?當年一位日本人山根勇藏來台 擔任教職,為了讓第一線工作的日人更了解台灣民情,他針對台灣的民族性蒐集資料、結 合自身經驗,寫成《臺灣民族性百談》,內容包括台灣人的生活習慣、三觀、文化,甚至 髒話分析等;還直言台灣人是自古以來「毫不在意給他人帶來困擾的種族」,不料百年後 看依然如此。 山根勇藏在1896年來台擔任教職,而後在警務局繼續從事教育工作,他有感於第一線的公 務人員、執政當局不瞭解台灣民族性,而且相關論述十分缺發,因此他發憤著述,四處蒐 集資料題材,並結合自身經驗,寫成100篇分析評述台灣民族性的文章,陸續發表在《臺 灣警察協會雜誌》上,幫助更多執政者瞭解台灣人。 晚年他期望整理成文稿,準備單獨出書,可惜草稿粗成就因胃癌去世,遺稿由後人整理為 《臺灣民族性百談》在1930年出版。他生前表示,「在本島從事島民的教化事業者,不管 是一般的官僚公吏、教育者或是警察,首要之務就是要理解本島人的民族心理。」 百篇評述題材寬廣,從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台日比較,包羅萬象,包括對台灣人的髒話 分析、金錢觀、台灣人對蘭花的偏愛,甚至有廣東人和福建人的比較等。取材來自他親身 和台灣人交流的經驗,或到各地參訪的見聞、報紙的新聞報導等,而他的文筆更直言無諱 、輕鬆幽默,不時還點綴反諷和嘲弄,讓這些評述至今依然有趣且有參考價值。 儘管一些評論看來「政治不正確」,讓台灣人看了想反駁「才不是這樣!」卻也有不少到 了今日來觀察,會意外發現,經過百年以後「台灣人還是這樣!」不得不承認作者的觀察 與筆墨令人發噱。 例如作者提到,台灣人有「盲從群眾運動的天分」;而農民組合有女學生加入,其實是想 藉此吸引年輕男性。作者還觀察到,台灣人在交通使用道路方面「完全不顧他人」;邀請 函上的時間「僅供參考」,直言「台灣民族自古以來,就是毫不在意會給他人帶來困擾的 種族。」 《臺灣民族性百談》這本書曾有節譯本,但篇數和內文皆有刪減;如今大家出版將發行「 完整翻譯本」首次問世,並在必要處加上註解,搭配歷史圖片,協助今日讀者跨越百年的 時空隔閡。 出版社表示,除了玩味本書描繪的臺灣人百態,我們也可以更進一步探究,作者觀看台灣 人時,採取何種視角,這也是深入了解何謂「殖民統治」的機會。因為強調殖民者和被殖 民者的差異,正是殖民政府為自身統治建立正當性的嘗試,而「民族性」的書寫,也就可 以在這樣的理解脈絡下,開展更深入的意義。 《臺灣民族性百談》預計10/4在全台線上、實體書店發行。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29/2592328.htm 日本人是請學者下苦功研究台灣過的 目的想要精確台灣當地的民族價值觀 以制定相應的策略來管理 後來平均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一些陋習也跟著消滅 比如中國傳來的纏足、留辮子等 -- 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3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96730841.A.6D1.html
turkeyma: 那個年代講求社會進化論 拿出來提有意義嗎 10/08 10:21
a46911a149: 一百多年前的沒什麼意義,現代化前跟現代化後不能相 10/08 10:48
a46911a149: 提並論,全世界都一樣 10/08 10:48
overno: 明明就是自己長輩從原生家庭帶來的陋習 10/08 10:51
PTTHappy: 1.1896年的調查!那時期台灣不仍滿滿現在中國人的尿性? 10/08 11:29
PTTHappy: 2.台灣有幸被日本統治50年改掉了許多文化病 但中國現在 10/08 11:29
PTTHappy: 眾多庶民仍那股尿性:ex.插隊 在地鐵車廂喧嘩 隨地大小便 10/08 11:30
PTTHappy: 等等毫不在意給人困擾"讓我小孩在你地板上拉個屎怎麼啦" 10/08 11:31
PTTHappy: "我就插你隊 你瞅啥" 10/08 11:33
sanae0307: 難怪跟大阪人特別有親切感 10/08 12:09
moslaa: 該書我剛好前幾天看到一篇介紹 (不好意思現在找不到) 10/08 12:22
moslaa: 滿有趣的手法:用第一人稱作者自己站出來介紹,感覺特別 10/08 12:23
moslaa: 有趣,而且寫文案的人,很懂百年前的觀念跟現在有落差 10/08 12:23
moslaa: 所以先打預防針,讓用作者的口吻強調,大家不好意思,因為 10/08 12:24
moslaa: 這是我一百年前寫的,跟現在觀念有落差,請大家見諒 >o< 10/08 12:24
moslaa: 寫這文案的人很厲害。 10/08 12:25
moslaa: "遲到"這點,以我個人生活經驗來說,大概只發生在兩個情況 10/08 12:26
moslaa: 1. 是大學時代上課,早上課很少人不遲到。2. 婚宴,這個 10/08 12:27
moslaa: 從小到大都沒變,請柬上面的時間從來沒被認真過。 10/08 12:28
moslaa: 其他比如朋友約見/客戶約見,我個人很少遇到遲到的情況。 10/08 12:29
gundamx7812: 甚麼廢文 10/08 13:08
typhoonghi: 是日本人太在意旁人眼光啦~ 10/08 15:37
HarunoYukino: 一邊笑對岸,結果發現其實兩岸沒有什麼不同。 10/08 17:40
HarunoYukino: https://i.imgur.com/ble45uP.jpg 10/08 17:56
HarunoYukino: https://i.imgur.com/rKBmeHV.jpg 10/08 17:57
HarunoYukino: https://i.imgur.com/eEoHRAC.jpg 10/08 17:57
PTTHappy: 關鍵是比例問題 在中國不是百分百都沒人理睬路倒老人 在 10/09 07:56
PTTHappy: 台灣也並非百分百的人都理睬路倒老人 關鍵在兩國的比例 10/09 07:58
HarunoYukino: 說的好,比例問題。請問有經過任何統計說對岸比台 10/09 07:59
HarunoYukino: 灣人高嗎? 10/09 08:00
HarunoYukino: 還是碰到台灣就要客觀統計數據,講對岸只要主觀即 10/09 08:00
HarunoYukino: 可? 10/09 08:01
saltlake: 臺灣老人? 這些年來媒體不是一直在貶低臺灣老人形象? 10/09 09:13
saltlake: 政客也三不五時強調臺灣年輕選票與意見有多麼重要? 10/09 09:14
saltlake: 社會風氣也普遍以自認是年輕人為榮? 10/09 09:15
saltlake: 六十幾歲老太太也要自認加上旁人吹噓是辣臺妹? 10/09 09:17
want150: 見義勇為這種事倒是可以比較彭宇案跟玻璃娃娃案 10/09 10:52
want150: 最終台灣的司法判決認為少年不負賠償責任 但彭宇案的判決 10/09 10:54
want150: 我記得彭宇要負40%賠償責任,這個判決被中國輿論罵翻了 10/09 10:55
want150: 這樣看起來在中國理睬路倒老人的風險應該是比較高的 10/09 10:58
saltlake: 玻璃娃娃案的二審,當年可是震驚我國民眾 10/09 12:50
saltlake: 是被告夠錢上訴到最高院,該院質疑高院判決發回更審 10/09 12:51
saltlake: 二審名判決 93年上字433號判決 大家自己去找了瞧瞧 10/09 12:53
saltlake: 景文高中、陳姓少年,或被上訴人林惠美、陳姓少年, 10/09 12:54
saltlake: 各連帶給付顏姓少年的家長分別為192萬3528元以及141萬45 10/09 12:55
saltlake: 08元。 10/09 12:55
want150: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更(一)字第6號判決已經確定陳姓 10/09 13:35
want150: 少年就死亡結果無可非難之處喔,景文高中與顏姓家長與有 10/09 13:36
want150: 過失 判決確定的應該是這一則判決喔 10/09 13:36
want150: 彭宇案則是一審判決後無下文 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發微博暗示 10/09 13:41
want150: 中國人不應該拿彭宇案當不扶老人過馬路的藉口 10/09 13:42
saltlake: 吾先前註明已寫明最高院發回更審。更一審固然確定被告 10/09 14:18
saltlake: 陳姓少年已善盡其義務而無賠償責任,但如我前註文指明者 10/09 14:19
saltlake: 倘被告無資力和心力堅持到第三審乃至於更一審,就得賠 10/09 14:20
saltlake: 彭宇案? 剛才網搜,被告老彭自認當年說謊的 10/09 14:23
saltlake: 所謂彭案一審後無下文純屬無稽。被告彭某上訴,二審前 10/09 14:23
saltlake: 自行與傷者達成和解賠償一萬元而非如一審判賠四萬餘 10/09 14:24
saltlake: 民事兩造自行和解,法院當然依法終結本案 10/09 14:25
saltlake: 平實論,彭案最大癥結在主審官王浩判決被告應負擔原告 10/09 14:29
saltlake: 四成損害賠償的論理有重大缺陷且有悖社會常情 10/09 14:31
want150: 司法有審級制度就是為了糾正下級審判決保護當事人訴訟權 10/09 14:46
want150: 與個案中受侵害的基本權,你可能想表達一審跟二審本來就 10/09 14:48
want150: 不應該做出這樣的判決 但至少有最終確定的判決,的確宣示 10/09 14:54
want150: 了助人者不應負擔過高的注意義務的態度,那麼司法的救濟 10/09 14:55
want150: 途徑至少在這個個案是有效的 而打官司的合理成本為多少 10/09 14:56
want150: 又是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了 另外彭宇自認的出處我剛剛 10/09 14:57
want150: 查過了 只有中國的新聞網站有相關報導 例如觀察者網的 10/09 14:59
want150: "最高法微博發文: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內文提及" 10/09 15:01
want150: 事過多年後,彭宇也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生過相撞" 10/09 15:02
want150: 這個要當作證據證明彭宇曾經於訴訟或訴訟外自認恐怕過於 10/09 15:04
want150: 空泛,最後 雙方有和解無誤,但如果你也認為一審判決論理 10/09 15:05
want150: 有重大瑕疵 可能是違反論理或經驗法則,那麼應該讓二審 10/09 15:06
want150: 發揮救濟功能,糾正下級審的錯誤才是 但最終的結果卻是 10/09 15:06
want150: 以被告仍然要賠償和解令被告撤訴終結訴訟,被告豈非平白 10/09 15:08
want150: 被剝奪了受二審救濟的機會而徒留錯誤的一審判決確定 對於 10/09 15:09
saltlake: 老大! 被告當事人的利益你完全不管的? 當年被告老彭一審 10/09 15:09
want150: 整個社會而言等同沒有任何下文 中國人民只知道雙方私了 10/09 15:09
saltlake: 敗訴後找媒體發動輿論戰,由於一審王法官判詞的大毛病 10/09 15:09
want150: 卻不知道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態度究竟如何 等同沒有下文 10/09 15:10
saltlake: 被媒體放大,傷者老太一家可是承擔很沉重的社會壓力 10/09 15:10
saltlake: 諸如熱心民眾頻到她家謾罵騷擾等等。玻璃娃娃按當年不知 10/09 15:11
saltlake: 我國社會實況,但二審判決出來也是造成輿論嘩然 10/09 15:11
saltlake: 是所謂上訴制度即足保護當事人利益,顯然未論及此 10/09 15:13
want150: "找媒體發動輿論戰"、"被媒體放大"、"熱心民眾去騷擾" 10/09 15:16
want150: 有沒有證據能證明 如果證據又是網易或觀察者網的單篇報導 10/09 15:17
want150: 而沒有別的人證物證的話不如不要討論這塊了如何 10/09 15:18
want150: 如果上訴制度不能保護當事人利益 是否你在期待一個一審 10/09 15:18
want150: 沒有任何瑕疵的司法 所有案件的兩造看到一審都很服氣的 10/09 15:19
want150: 司法 如果你在期待這個 那很抱歉滿足不了你 或是說現存 10/09 15:20
want150: 的任何司法體系大概都滿足不了你 我只是在說明 相較於 10/09 15:21
want150: 彭宇案連二審都不存在 玻璃娃娃的陳姓少年至少在更一審 10/09 15:22
want150: 得到有著合理的風險分配的判決 相較之下結局是比較好的 10/09 15:22
want150: 好壞都是比較出來的 上訴花錢花時間大家都知道 但有上訴 10/09 15:23
want150: 制度總是比沒有或者失靈的上訴制度好 不是嗎 10/09 15:24
saltlake: 拜託民事和刑事案的差別就在於民事和的爭執不值得花費 10/09 16:12
saltlake: 檢警公家資源去偵辦清楚。然後你在這邊和大陸那些鄉民一 10/09 16:13
saltlake: 樣主張彭宇民事案因為對社會影響重大而應該堅持辨明真相 10/09 16:14
saltlake: 怎麼辨明真相? 立法規定檢警在這類案件必須主動介入偵辦 10/09 16:15
saltlake: 還是立法規定這種社會大案禁止當事人和解,一定要用私人 10/09 16:15
saltlake: 的財力和時間把真相釐清? 不好意思,吾不知當今舉世 10/09 16:16
saltlake: 諸國有哪國如斯立法。還是先前提醒過汝的,當事人利益 10/09 16:17
saltlake: 汝之主張完全無視當事人的利益 10/09 16:17
want150: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你知道嗎 我同意當事人利益 所以要不 10/09 16:41
want150: 要上訴由當事人自己判斷 我只是說明有上訴制度比沒有好 10/09 16:41
want150: 畢竟沒有國家能做到所有一審案件沒有任何瑕疵 10/09 16:42
want150: 最一開始我推文就只是要表達彭宇案的確定判決告訴你你 10/09 16:43
want150: 見義勇為最少負10%與有過失責任,玻璃娃娃的確定判決告 10/09 16:44
want150: 訴你可以不用負責,在兩地見義勇為的風險不一樣 10/09 16:45
want150: 最後當事人愛不愛上訴是他家的事 我只是說明判決對社會 10/09 16:48
want150: 風氣的影響 我不懂你強調當事人利益的點是什麼 那你這麼 10/09 16:49
want150: 在乎 那我就附和你 嗯嗯嗯好重要 那這影響這兩個判決彰顯 10/09 16:51
want150: 對見義勇為不同的態度嗎 10/09 16:53
saltlake: 你現在寫你同意當事人利益了? 那你先前寫啥彭宇案一審 10/09 22:54
saltlake: 後就沒下文是要表達啥? 尤其是我已經提醒你,所謂沒下文 10/09 22:54
saltlake: 是因為當事人在二審進行前自行和解,那你還繼續扯啥?y 10/09 22:55
saltlake: 至於有上訴制度比沒有好,吾先前哪裡寫了沒上訴更好? 10/09 22:56
saltlake: 只是客觀指出現實上不是所有當事人都有本事或承擔得起 10/09 22:56
saltlake: 上訴的各種成本。尤其是彭宇案和玻璃娃娃案這種社會大案 10/09 22:56
saltlake: 當事人在訴訟進行中,可是會繼續承受社會各方的壓力 10/09 22:57
saltlake: 尤其你最後用兩個孤立案件結果做論述更是沒有說服力 10/09 22:58
want150: 當事人利益很重要 但與我的論述無關 不再回覆這點 但我 10/09 23:58
want150: 倒是滿同意孤立案件沒說服力的反駁 如果你有興趣確實可 10/09 23:58
want150: 以參考更多兩岸的相關判決做比較 但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 10/09 23:58
want150: 的判決書應該是越來越少了 10/09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