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uei: 秦簡"冗隸妾(長工)二人當工一人,更隸妾(排班)四人當工一人, 02/26 23:22
→ Houei: 小隸臣妾(童工)可使者五人當工一人" 算嗎 02/26 23:22
有意思 :)
刻板印象嚴酷的秦國/朝,其實還頗有人道主義
但不知上面的秦律是那些大臣建議哪位大王制定的?
立法背景如何? 比方說,是像十九世紀中後期歐洲各國親見的童工悲慘境遇後,
才立法補救,還是在慘境出現之前就預防性立法?
※ 編輯: saltlake (114.24.66.61 臺灣), 02/26/2024 23:57:05
→ Houei: 李斯以上書始皇罷百家為起點 "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02/27 01:12
→ Houei: 又"書奏,二世悅,於是行督責益嚴,稅民深者為明吏...刑者相半 02/27 01:12
→ Houei: 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殺人眾者為忠臣" 後面幾句比較像清 02/27 01:12
→ Houei: 洗鬥爭的產物:"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僇死於杜...相 02/27 01:12
→ Houei: 連坐者不可勝數" 對照秦簡 沒有威脅的普通平民其實嚴而不苛 02/27 01:12
→ leptoneta: 秦律是管得很多很細 並不是後人想像的刑罰殘酷 02/27 11:44
→ leptoneta: 什麼時候播種種田採收都有規範 02/27 11:44
秦律管得細的同時,是否管得「有道理」?
以種蹈的規定言,稻米生長遵守自然律,秦律對種稻的規定是否符合之而真有利之?
抑或是向所謂的井田制度那樣未考慮許多實務要素。例如紙面上漂漂亮亮畫個井字很
容易,但是現地有高低和周邊障礙物等。要均地九份,首先得有本事準確算出在這些
現實因素下的分田面積。
※ 編輯: saltlake (114.24.66.61 臺灣), 02/27/2024 12:16:23
→ TKB5566: 贏胡亥將他兄弟姊妹都殺個精光,那他那麼多兄弟姊妹怎 02/27 15:11
→ TKB5566: 都不反抗??印象中贏胡亥的兄弟姊妹一共30幾個?? 02/27 15:12
→ Houei: "種:稻,麻畝用二斗大半斗;禾,麥一斗..利田疇其有不盡此數者 02/27 16:16
→ Houei: ,可毆(也);其有本者,稱議種之" 若有利種植 則用不完亦無妨 02/27 16:16
→ Houei: 若有其他更好SOP 可彈性播種 只是標出上限而無硬性規定下限 02/27 16:17
推 ji4mp6: 子嬰不知道怎麼躲過胡亥的追殺的 02/27 21:15
推 gemboy: 紀錄被一把火燒了 常理來說就剩下的沒武力也反抗不了 02/27 22:11
→ gemboy: 子嬰的身分也是不確定 有兩種三種推論 02/27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