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MANT: 日本可以搬出福澤諭吉的名言 我們日本要台灣島不要台灣人 03/02 10:13
→ FMANT: 上面的人本來就是中國的人 與我無關 03/02 10:13
→ FMANT: 種麼辦 人家日本人從頭到尾就不要台灣人 03/02 10:14
→ mangle: 想想波蘭到現在還再整天向德國索錢(情勒) 03/02 17:42
→ saram: 日本政府沒遺棄台民.是同盟國強制日本放棄台灣. 03/02 21:58
→ saram: 從慰安婦一事向日本法院告訴結果,日本司法不接受控方要求. 03/02 21:59
→ saram: 法官認為當時慰安婦是日本國民,和朝鮮人一樣,日本慰安婦 03/02 22:01
→ saram: 數量更大,但也沒有爭取賠償.她們是自願者. 03/02 22:01
→ saram: 爭論的事發生在日本統治時期.控方是日本籍,就以舊法審度. 03/02 22:04
→ saram: 相對來說印尼荷蘭女或菲律賓被徵為慰安婦就不同情況. 03/02 22:05
→ saram: 日本政府不是不給錢(他們有的是日幣),而是基於政治原則. 03/02 22:06
→ saram: 我們以為日本政客不反省,但問題是他們反省後不覺得要負責, 03/02 22:08
→ saram: 哪個慰安婦是被押著上船呢?她們領的薪水還特高. 03/02 22:09
原來就日本帝國強徵慰安婦部分,臺灣民間已經自救過了,只是失敗了。
但是日本帝國當年派兵來領受臺灣島,遭到臺灣人武裝抵抗,於是帝國軍
隊在島上許多地方進行清鄉活動。這期間都沒有不法濫殺無辜臺灣民眾嗎
?
※ 編輯: saltlake (114.24.90.54 臺灣), 03/03/2024 08:40:47
→ FMANT: 藉口一堆啦 如果日本人肯認台灣人 人在月球都要救回去 03/03 11:09
→ saram: 台灣交割給日本後,此地法律解釋權歸日本政府.他殺幾千萬人 03/04 11:13
→ saram: 外國人管不到,本島人若反抗失利,也一樣不能求償. 03/04 11:13
→ saram: 譬如以色列軍隊若屠殺迦薩的人民,他也一樣不受國際法審理. 03/04 11:14
→ saram: 你反抗成功,打倒日本,你才能討賠.但未必討得成. 03/04 11:15
→ saram: 我只著重於"適用日本法律地區的人事". 03/04 11:16
→ saram: 台灣已經脫離日本統治.但發生的人事在日本統治時期. 03/04 11:17
→ saram: 因此慰安婦無法用台灣法律去審判日本政府.而日本政府要承擔 03/04 11:17
→ saram: 過去的責任.請問日本政府要聽哪裡的法院判決? 03/04 11:18
→ saram: 當然是日本國現在的法院. 03/04 11:18
上面列的漢生病案例就是日本法院判決日本國要承擔過去日本帝國在臺灣造成的損害。
我國的二二八不就是基於我國政府以前違法侵害人民權利而進行的轉型正義?
同理,依據日本帝國當年的法律,帝國軍隊到了殖民地進行清鄉,沒有法律規範的?
不是說當年日本是亞洲最先進到要脫離亞洲的文明國家嗎?
※ 編輯: saltlake (114.24.106.234 臺灣), 03/04/2024 13:36:44
→ NKN: 19世紀英美鎮反殖民地殺得也很兇啦 隔壁美菲戰爭還比乙末戰 03/04 14:43
→ NKN: 爭更晚才打 英國在波爾戰爭的名聲也不好 03/04 14:43
→ NKN: 要翻殖民帝國舊帳那是幾百年的爛帳要一路算到哥倫布 03/04 14:44
→ NKN: 結果一定沒人會開心的 03/04 14:44
→ NKN: 但另一方面其實台北人就是為了避免捲入戰鬥最早開城投降 03/04 14:45
→ NKN: 所以損失很少 之後的後續重建治安階段台北人也很安分 03/04 14:46
→ NKN: 日本總督府定都台北也跟台北人很合作有關 03/04 14:47
→ saram: 軍隊在接收時期不守國內法的.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03/05 14:10
→ saram: 南京屠殺事件,新加坡大屠殺,都不關政府事.軍頭做的都對. 03/05 14:11
→ saram: 要討公道只有打敗這些國家,使之投降,再審理.但這用國際法. 03/05 14:12
→ saram: 以色列若被巴勒斯坦打敗,投降,那麼他們是屠殺. 03/05 14:14
→ saram: 而看樣子巴人輸定了,美國等便說這是正義. 03/05 14:15
→ saram: 因此莫那魯道是奸匪. 03/05 14:15
→ saram: 退庭. 03/05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