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istor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leptoneta: 因為我國民法是在大陸就立法了 來台灣是之後的事 03/29 15:14 我國的民法典分成五編︰總則、債、物、親屬、和繼承。前三編主要參酌德 國和日本之民法典條文修訂之,而後兩編則採著傳統禮制和民情而制定。 現行的民法典是從北洋政府的《民律草案》修訂來的,而前者是從《大清 民律草案》修訂來的。簡單講,清朝末年,朝廷就已經意識到有修訂民法典 的必要,並且召於西元一九零七年集專家到修訂法律館開始起草,直到西元 一九一零年完成草案。 北洋政府接續前清政府未竟之業,於西元一九二六年做成《民律草案》, 惟並未公告施行。 西元一九二八年,國民政府北伐攻克北京,而東北軍因為大帥張作霖被日本 炸死,少帥通電東北易幟而聽從中央政府號令。至此,國民政府完成形式上的 全國統一,乃於同年成立民法起草委員會,以北洋政府的《民律草案》為藍本 ,繼續前人未竟之業。 之後,民法典的各編陸續完成並公告施行。 總則編︰西元一九二九年十月十日。 債 ︰ 三零 五 五 物 ︰同上 親屬 ︰ 三一 五 五 繼承 ︰同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89.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711714687.A.FFE.html
GameTheory9: 親屬繼承篇最沒用超廢 03/30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