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slaa: 感謝回應。雖然不知道為啥需要考察公文用語 12/19 22:26
→ moslaa: 總之呢,我覺得把公文用語的演變,整理整理,也能變成 12/19 22:27
→ moslaa: 一篇有趣的文。板友考慮看看。 12/19 22:28
→ moslaa: 剛剛突然發現板友在第一篇留言談到總統干涉法官判決問題 12/19 22:39
→ moslaa: 這個問題,我沒很深入研究,這裡只大概說可以研究的方向 12/19 22:39
→ moslaa: 1. 蔣不是直接以總統身分,而是與總統合一的三軍統帥身分 12/19 22:40
→ moslaa: 2. 法源依據以1956年為界,早於是 陸海空軍審判法,晚於是 12/19 22:41
→ moslaa: "軍事審判法"。核心觀念是這是最高軍事長官行使"統帥權" 12/19 22:42
→ moslaa: 3. 要深入探討的話,要熟讀前述法條與個案分析才能搞 12/19 22:43
→ moslaa: 5. 此刻我只能說,這早有人研究,請用上述關鍵字google。 12/19 22:45
→ y11971alex: 統帥權也不能逾越司法獨立 不然就沒有法院存在的理由 12/20 08:39
推 moslaa: 是的,所以就我粗淺了解,這個情況,在該法律的觀念中 12/20 10:52
→ moslaa: 叫 "核覆 (覆核?)",白話意思是: 我統帥覺得軍法官這個 12/20 10:53
→ moslaa: 判決似有重新考慮之必要?而非直接命令 我統帥命令這樣判 12/20 10:54
→ moslaa: 其實您在正文也稍微提到 所謂"(槍決)可也", 12/20 10:55
→ moslaa: 語氣並非絕對,是請對方參考的意思。但我想大家都出社會 12/20 10:56
→ moslaa: 都了解:長官的建議就是命令,所以實質上也能說是命令 12/20 10:57
推 moslaa: 反正就變吵這個,看是要按字面來解釋,還是從什麼實質影響 12/20 11:00
→ moslaa: 力來解釋。而目前學術研究則是去統計過,被蔣行使統帥權 12/20 11:02
推 moslaa: 的案子,多半定讞就是蔣的"OO可也",可見缺乏軍法官自主 12/20 11:05
→ moslaa: 也因此主流看法是 這已經是統帥權凌駕司法獨立。 12/20 11:06
→ y11971alex: 軍事行動不宜政出多門 因故規定統帥權歸一於元首 但審 12/20 22:47
→ y11971alex: 判違法情況並非軍事行動 因故不能視為統帥權的一部 亦 12/20 22:48
→ y11971alex: 無由歸於總統行使 而宜交專門法官依法進行 12/20 22:48
→ y11971alex: 胡適博士已經指出 依法總統只有赦免權 無定罪權 所以 12/20 22:50
→ y11971alex: 從個人角度看 同意蔣公有干預司法之過 12/20 22:51
→ y11971alex: 另,自軍事委員會廢止以來已無三軍統帥/海陸軍大元帥 12/20 22:52
→ y11971alex: 這種職務 自37.3.21起蔣公的職務就是總統 統帥權是其 12/20 22:53
→ y11971alex: 身為總統之權限之一 因此不可能有超越總統的權限出現 12/20 22:54
→ y11971alex: 在甚麼軍事職務上 12/20 22:55
→ y11971alex: 其實任何國家的基礎都是公民有遵守法律之責任 即使憲 12/20 22:58
→ y11971alex: 法沒有明說官吏應依法辦事 仍應依法辦事 法也含憲法 12/20 23:00
→ y11971alex: 法官如果違法審判即應究責 此乃官箴 威武不能屈是也 12/20 23:02
推 moslaa: 這個議題我知道的大概情況如上,要再討論的話 12/20 23:19
→ moslaa: 我得去找資料。不過很遺憾,我個人有興趣的 12/20 23:19
→ moslaa: 歷史小議題實在太多,這個涉及法律,太麻煩,我不打算搞 12/20 23:20
→ moslaa: 所以... 就這樣吧 XD 12/20 23:20
→ y11971alex: XD 12/20 23:30
※ 編輯: y11971alex (111.241.147.132 臺灣), 12/20/2024 23:30:40
※ 編輯: y11971alex (111.241.147.132 臺灣), 12/20/2024 23:31:00
推 seaman675: 推整理 12/21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