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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hawkreal: 1946通過的憲法 比起之前中國任何憲法更有民意基礎07/01 03:52
tomhawkreal: 即使制憲代表的產生並非普選而來07/01 03:54
tomhawkreal: 要求普選才行 會落入「那要照什麼法實施」的循環07/01 03:55
moslaa: 樓上板友的論點滿有趣,這麼在意法源的話,確實假設1946年07/01 04:11
moslaa: 要特地舉行制憲代表選舉的話,則依據法理是什麼07/01 04:12
moslaa: *法律。而這套法律的法源又是啥。07/01 04:13
真要計較的話,當年制憲本身就違背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 : 第54條 :   中華民國之憲法,由國會制定。憲法未施行以前,本約法之效力與憲法等。 至於這個「國會」形成方法 : 第53條 :   本約法施行後,限十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其國會之組織及選舉法,由 : 參議院定之。 我這邊直接破梗,制憲國民大會的選舉辦法並非根據這條制訂 因此你可以直接說老蔣跟段祺瑞一樣都毀棄了《臨時約法》 那麼臨時參議院制定了甚麼選舉法呢? 首先,參議院由各省議會間接選舉產生,這裡不討論細節 至於眾議院,《衆議院議員選舉法》這樣說 : 第4條 : 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年滿二十一歲以上。於編製選舉人名册以前。在選舉 : 區內住居滿二年以上。具左列資格之一者。有選舉衆議院議員之權。 : 一、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者。 : 二、有値五百元以上之不動產者。但於蒙藏靑海。得就動產計算之。 : 三、在小學校以上畢業者。 : 四、有與小學校以上畢業相當之資格者。 嗯,這條制訂出來的時候宋教仁被婦女團體呼巴掌 那,有沒有哪個憲法是根據此程序制定出來的呢? 有,曹錕憲法 只是有個問題,這屆制定憲法的國會還是民國元年選出來的,任期早該到了 更別提賄選的事情了 補充另一個小知識 : 臨時約法第三條 :   中華民國領土,爲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 不包含台灣,因此想台獨其實可以考慮恢復臨時約法 總之相關的歷史事實擺在這裡,大家想主張什麼正當性都能說 像我就不避諱說自己主張恢復臨時約法,先反攻大陸再台獨,最後回歸神聖羅馬帝國這樣 -- 亞拉岡第一次遇見亞玟,他20歲,她2710歲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134.5,絕對瓦力361805 他87歲時,兩人私訂終身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9195402299,絕對瓦力83173.5632184 明年他們結婚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5681818182,絕對瓦力82228.40909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55.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751546497.A.2BB.html
moslaa: 感謝提供歷史細節。下面要講的,其實也不脫板主的定調: 07/03 23:13
moslaa: < 歷史事實擺在這裡,大家想主張什麼正當性都能說 > 07/03 23:13
moslaa: 那我就不客氣了 XD 我對台灣人參加中國制憲的了解只到 07/03 23:16
moslaa: 當時先從地方鄉鎮普選開頭,再內部層層推舉,最後有代表 07/03 23:18
moslaa: 去參加制憲,個人認為民意方面(想成為中國一省)沒什麼問題 07/03 23:19
moslaa: 至於這一篇,我將之理解成 制憲代表之產生制度有法源問題 07/03 23:23
moslaa: 甚至是制憲本身就有法源問題。但我是這樣看的: 07/03 23:24
moslaa: o派因為歷史因素,所以很會打法理戰,比如怎麼平反二二八 07/03 23:26
moslaa: 真正的理由是戒嚴未經當時總統(李宗仁)正式簽署公布 07/03 23:27
moslaa: o派似未曾質疑憲法有效性 (頂多不應及於台灣),所以... 07/03 23:29
peterlee97: 臨時約法後面就有好幾版了不是 要說違背臨時約法? 07/03 23:35
peterlee97: 很難說 07/03 23:35
moslaa: 我算由結果逆推:既然個人印象中,中華民國憲法的有效性 07/03 23:39
moslaa: 無論從台灣角度還是各國角度(更別說從中華民國角度) 07/03 23:39
moslaa: 似乎都沒有人質疑,頂多質疑這部憲法憑什麼在施行於台灣 07/03 23:41
moslaa: 代表性意見恰恰由賴清德近日說出,注意賴清德並未質疑憲法 07/03 23:45
moslaa: 本身,只是認為當時憲法缺乏台灣價值(XD)。 07/03 23:47
moslaa: / 靠 寫完想起來,中共一開始就退出制憲,不承認憲法有效 07/03 23:49
moslaa: 不過中共嘛... 懂得都懂,除非全部讓中共寫,不然怎樣 07/03 23:50
moslaa: 中共都不會認同的。人家的真心話是要建立新中國嘛... 哈哈 07/03 23:51
moslaa: 想到: 柯p如果主張憲法制定時之法源有問題 故與該憲法有關 07/04 00:03
moslaa: 之法律與法院均屬非法,無權審判他。這招能救柯p嗎 (笑) 07/04 00:04
peterlee97: 講點時事的部份 如果真質疑正當性 那選這套憲法的總 07/04 00:13
peterlee97: 統+掛在嘴邊的檢討人家毀憲亂政 是在...? 好像怪怪 07/04 00:13
peterlee97: 的喔 07/04 00:13
moslaa: 其實板主完全清楚情況,從他倒數第二句可知。 07/04 00:17
moslaa: 什麼情況呢? 就是史實歸史實,解釋歸解釋,所以只要有心 07/04 00:18
moslaa: 就一定能從中華民國曲折的制憲歷史中,推導出現行憲法 07/04 00:19
moslaa: 有效,或無效,的結論,就看立場與需要而已。不過,以現狀 07/04 00:20
moslaa: 來說,至少本島,檯面上無論如何不會試圖推導出憲法自始 07/04 00:21
moslaa: 無效這個結論。而為什麼...我用假設的柯p例子應該算解釋了 07/04 00:22
moslaa: 如果從法源打倒現行憲法,那麼從現在起,大家不用繳稅了 07/04 00:24
moslaa: 也不用當兵,坐牢者也能開始要求立刻出獄... XD 07/04 00:25
HarunoYukino: 賴清德也是憲法自助餐。 增修條文第一條前文賴清德 07/04 11:14
HarunoYukino: 也從來不提。 07/04 11:14
DarthCod: 刑法和民法的制定時間早於憲法喔 07/04 13:33
moslaa: 中華民國法律不只刑法與民法。 07/04 13:51
dosoleil: 制憲時已非臨時約法 而是建國大綱&訓政時期約法 07/04 13:57
dosoleil: 若要爭執後者正統性當然可以 但若當時已無任何政府or主 07/04 13:57
dosoleil: 要勢力擁護臨時約法 那臨時約法還真的沒有絕對法理 07/04 13:58
moslaa: 另外,就算以刑法與民法而論,必然有難以計數的條文是 07/04 13:58
moslaa: 現行憲法公布後制定,並以現行憲法為準,如果從法源依據 07/04 13:58
moslaa: 主張現行憲法因法源有問題,自始(1947年行憲起)無效的話 07/04 14:00
moslaa: 那麼這些1947年以後的新民法刑法新設或修改之條文與解釋.. 07/04 14:01
moslaa: 簡單舉例,我國目前同性婚姻有效,基於憲法之保障,此經 07/04 14:01
moslaa: 大法官釋憲後而得。如全台現在一致同意現行憲法自始無效 07/04 14:03
moslaa: 則釋憲就沒有意義,則這幾年完成的同性婚姻與伴隨而來的 07/04 14:04
moslaa: 必然發生過的財產分配等... 07/04 14:05
moslaa: 只能說,大家聊聊brain storming一下是滿有樂趣,但想落實 07/04 14:06
moslaa: 到現實共識: 現行憲法從1947年起就無效,這我看辦不到。 07/04 14:07
DarthCod: 其實從「目前哪個憲政機關有權認定憲法自始無效」都能吵 07/05 17:48
DarthCod: 了。要空想也不是不行,那就會變成「我說可以你說不行」 07/05 17:48
DarthCod: 的循環,跟這兩年的憲政問題一樣 07/05 17:48
peterlee97: 如果要劃坡到1947憲法無效 那這種邏輯只有很純的台派 07/05 21:30
peterlee97: 會高興 那可是綠營那批現在走建制派 包含當朝那陀在 07/05 21:31
peterlee97: 位者 全都是無效的喔 現在某群體只是自己選有利的解 07/05 21:32
peterlee97: 釋跟噁心人 靠著自己比較大聲建立起不被噁心防護罩 如 07/05 21:32
peterlee97: 果變成全都是無效 那會到自己身份問題 還有點變成附和 07/05 21:32
peterlee97: 共匪那套無效統治論 這會很大條欸 07/0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