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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若彤有找到最早台灣未定論的說法----出自於英國政府。 然後經過不斷的宣傳彷若變成真理(?) 簡單來說就是做為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方國家 (1950英國就承認中共是中國合法代表) 同時在舊金山會議前夕在吵中國代表的時候英國(還有蘇聯...etc)就站在中共那邊 應和著杜魯門宣稱台灣交由聯合國決定 至於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到凍結為止都沒有說台灣是託管地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卻說台灣是託管地,我建議這些人可以寫信給聯合國 讓託管理事會重新運作。 P.S.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凍結理由是最後一個託管領土已經獨立已經失去了作用 聯合國託管理事會是聯合國負責監督託管領土行政管理的機構,成立於1945年。成立託管 制度的目的是進行去殖民,使託管領土朝自治或獨立的方向發展,尊重託管領土居民的自 決[2][3]。被託管的國家大多是國際聯盟時期的委任統治地,或是某些第二次世界大戰期 間被戰敗國軍事占領的地區。[4] 在最後一個託管領土帛琉於1994年10月獨立並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後,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已 經完成其歷史使命,暫停運作[5]。但由於明載於《聯合國憲章》,託管理事會仍繼續「 存在」,其正式結束運作須待《聯合國憲章》之修訂。[6] by wiki --- --- 詢問過張若彤了,同意轉貼。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5609068248682290&set=a.137694656246333 ---- 未定論的核心論點,主要是兩個 1.開羅宣言只是個意向書,沒有國際法效力 2.領土轉移必須有正式的和平條約,否則不生領土移轉效果 以上兩個論點其實最早出自英國政府,因為他們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提出的當 時,其實是為了擱置爭議,以專心處理韓戰與中日和約。 這兩個核心論點,之後被各種通俗的、嚴謹的說法,不斷地宣傳、傳播,好像是什麼天然 正確不容挑戰的真理。但實際上,在提出的當時,就被自家的國會議員打臉。 首先是關於「領土移轉需要有和平條約明確規定割讓?」的部分。 其實,這並不是個必要的條件。會議記錄原文如下: 英國國會會議記錄:https://reurl.cc/VWgd2N —— 我不想耽擱議會太久,但我向次長恭敬地陳述,艾奇遜先生和杜勒斯先生在這個特定問題 上是絕對正確的,而他們在法律上正確的原因是,有一條國際法規則規定,一個交戰方經 由另一交戰方同意,在停戰後但在戰爭狀態期間(因為停戰僅是暫停戰鬥),所佔領的領 土,將繼續由其保有,除非和平條約將其從他們手中取走。 如果次長需要支持該主張的任何權威資料,我會向他推薦《歐本海國際法(Oppenheim’ s International Law)》第六版第11卷第475頁,該書由傑出的國際法院法官 Lauterpacht教授編輯。 書中寫道:「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和平條約的效果是,狀況在和平達成時保持不變。 因此,如果沒有對被征服的領土做出任何規定,它將保留在佔有者手中,佔有者可以將其 併吞。但如今,征服者若希望保留被征服的領土,通常會透過和平條約來確保其割讓,儘 管 #在法律上這並非絕對必要。」在我恭敬的看法下,一旦日本放棄(ceded)了這片領 土,它就自動落入中國手中,但哪個中國是另一個問題。無論如何,它自動成為了中國的 一部分。 —— 接著,該議員還拿了1911年的義土戰爭(人類歷史上首度使用動力飛行器進行的戰爭)做 例子,鄂圖曼帝國和日本帝國完全一樣,不願在條約裡明確割讓的黎波里和昔蘭尼加。在 1912 年的兩份條約裡,鄂圖曼帝國放棄了所有權利,義大利馬上通知其他列強她已接收 這些領土。這個舉動沒有遭到英國在內的任何國家質疑。 又舉了教皇國為例,普法戰爭(1970)期間教皇國被義大利王國吞併,雖然從未在條約裡 正式割讓,但英國政府當時就承認了這個變更,毫無障礙,難道現在的英國是要說以前的 英國違反國際法嗎?(按:聖座的問題是在1926年才與義大利的墨索里尼政府簽訂條約) 。 —— 其次是開羅宣言的國際法效力問題。難道「只是表達意向的會議聲明」就一定沒有國際法 效力嗎? 當然不是。 這一段會議記錄是這樣的: —— 我再引述Lauterpacht教授的一段話,出自《奧本海姆》第七版第788頁,來打擾一下議會 。他在談論此類一般性聲明的有效性時說: 「一般性的政策與原則性的聲明,並不能被視為有意在嚴格意義上產生契約義務。但另一 方面,若以會議報告形式發表的正式聲明,由國家或政府首腦簽署並具體化所達成的協議 ,這些協議所含明確的行動規則的部分,會被視為對相關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1945年2 月在克里米亞,和同年8月 #在波茨坦舉行的英美俄三國政府首腦會議的報告 可作為範例 。」 如果Lauterpacht教授是對的,由於《波茨坦宣言》引用了《開羅宣言》,則對本屆政府 就具有約束力。 我希望外交部聯席次長能告訴我們,政府已經重新考慮了這個問題,但如果政府堅持之前 的立場,政府實際上就是在說艾奇遜先生錯了、杜勒斯先生錯了、美國參議院錯了、科恩 先生錯了、帕默斯頓勳爵錯了,Lauterpacht教授(這位以英國代表身份擔任國際法院法 官)這些人全都錯了。 這位尊敬的議員真的認為這是可能的嗎?或者,他難道不認為,他對法律的看法可能被他 「想將現狀扭曲成一個方便的政治框架」的願望所影響嗎?我希望事實並非如此,因為: #國際法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我們應該讓國際法清晰而明確。 如果我們願意,可以協商修改,但無論如何,都應該從一個國際法體系開始,而不是在我 們承認蔣介石時福爾摩沙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在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它又不是中國 的一部分。 —— 就是啊。 法律就是要嚴格的遵守才會有用,你一下主張法律是這樣、一下又主張法律是那樣,那就 等於沒有法律了。強大的人有沒有法律其實沒差,而弱小的一方,必要的時候就真的只有 法律可以保護你。 你覺得扭曲未定論可以保護你,人家一樣可以扭曲其他的法律,來對你不利。 當然,英國政府並沒有因為被議員打臉而修改他們未定論的政策。 其實,你支持不支持未定論,這都不是重點。 作為不是英國人的外國人,心裡知道,無論他們怎麼主張,他們都是衝著自己的國家利益 來的,不要抱有天真的幻想即可。 顯示較少 ------------------------------- 英國政府主張未定論,但國會議員卻否定英國政府主張 對於某些人而言,國會議員不是自由意志發言,肯定是受到壓力才這樣說。 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208.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758027420.A.6C8.html ※ 編輯: HarunoYukino (39.12.208.91 臺灣), 09/16/2025 21:07:40
saram: 老兄要有一點邏輯好嗎? 未定論本身就並非理論了. 09/16 23:48
saram: 如果未定, 那個包裹宣言(波次坦)相對的沒有效,大韓民國與 09/16 23:52
saram: 朝鮮都建國無效中,美俄軍隊可以重回朝鮮半島各據一方囉? 09/16 23:53
saram: 俄羅斯也可以回去東三省, 或繼續攻打北海道? 09/16 23:54
Parafolia: 英國政府提出主張是1955年2月,韓戰已停戰,中美協防 09/17 00:26
Parafolia: 都已簽署,並非要去對付韓戰和中日和約(都已結束了) 09/17 00:27
vajra0001: 很簡單 無論是根據舊金山和約 還是中日和約 來主張 09/17 01:29
vajra0001: 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得喪變更要經過國會通過 09/17 01:29
vajra0001: 國民大會時代 抑或立法院時代 有通過增加台灣領土案嗎 09/17 01:30
vajra0001: 那中華民國 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根據是甚麼? 09/17 01:31
vajra0001: 開羅宣言 >舊金山和約說開羅宣言應該被實施>沒通過領土 09/17 01:32
vajra0001: 增加案>死路 09/17 01:32
vajra0001: 當前中華民國存在 是因為擁有的自然主權台灣居民依照 09/17 01:33
vajra0001: 民主程序建立政府並且願意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作為國名 09/17 01:34
vajra0001: 而已。 09/17 01:34
vajra0001: 不適中華民國擁有台灣 是台灣擁有了中華民國 09/17 01:35
moslaa: Va板友的說法基本就民進黨現在說法,因為1996總統直選... 09/17 02:20
moslaa: 但依照美國最新聲明,美國不承認這樣的主權變動 09/17 02:20
moslaa: 即台灣主權仍未定。 09/17 02:21
moslaa: 另外這種誰擁有誰的爭論,是沒啥意義的,換個例子就明白 09/17 02:22
moslaa: 不是婆羅多共和國擁有印度大陸,而是印度大陸擁有波羅多 09/17 02:22
moslaa: 共和國。(以本版水準,不需要我解釋婆羅多共和國吧) 09/17 02:23
moslaa: 至於其他,這根本立場決定結論,各找對自己有利的資料 09/17 02:31
moslaa: (上一行請無視"這"字) 09/17 02:32
moslaa: 我本來想寫寫,但再想想算了,又是嘴砲而已 09/17 02:32
dosoleil: 第一屆國大就有臺灣代表了 試問一個當時已被政府視為固 09/17 11:22
dosoleil: 有領土的地方 還需要再行宣告!? 甚至此時才正在修憲該 09/17 11:22
dosoleil: 如何被憲法拘束 09/17 11:22
dosoleil: 淪陷區&受讓權利被拋棄的地區 政府處置邏輯是一樣的 而 09/17 11:22
dosoleil: 中華民國歷史上根本沒通過任何領土變更案 09/17 11:23
design0606: 主權未定論吵那麼久 結果政黨輪替後不敢出聲? 09/17 12:08
design0606: 民間吵翻有屁用? 09/17 12:08
leptoneta: 因為現在AIT出來說話 09/17 12:09
saram: 請問英國政府一紙意見,全世界都要聽從嗎? 09/17 19:56
saram: 英國國會若通過"恢復新加坡為大英帝國殖民地"那新加坡怎麼 09/17 19:57
saram: 辦? 09/17 19:57
saram: 因為當初新加坡根本沒獨立,直接與馬來亞合併,兩年後被逐出 09/17 19:58
saram: 馬來西亞聯邦. 09/17 19:59
saram: 這不是恢復大英帝國統治嗎? 09/17 19:59
moslaa: 跟大家報告,近日有感於AI超強,我剛剛跟ChatGPT深入討論 09/18 03:33
moslaa: 大概扯了有兩小時?首先,針對本討論串主題之東普魯士 09/18 03:34
moslaa: AI同意東普魯士跟台灣有可比性。 09/18 03:35
moslaa: 然後,直接講答案,我接著問了這個問題,AI居然也懂 09/18 03:36
moslaa: 用法理派的魔法(條約要按照字面解釋,放棄就只是放棄, 09/18 03:37
moslaa: 主權沒有轉移給其他國家) 09/18 03:38
moslaa: 幹爆法理派,看到下圖紅框部分時,我忍不住笑出來 >O< 09/18 03:39
moslaa: https://i.meee.com.tw/BCWDuEJ.png 09/18 03:41
moslaa: 簡單說呢,放棄就只是放棄,放棄不等於未定 XD 09/18 03:48
moslaa: 餘談:看樣子以後直接跟AI討論即可。就此跟PTT說byebye? 09/18 03:53
saram: 中國政府不讓日本有"轉移主權"的用詞. 09/18 11:20
saram: 並不是日本的意思.因為日本當時沒有國家主權了,無法將自己 09/18 11:21
saram: 國土(台灣)主權移交外國.這和中國割讓台灣是不同的層級. 09/18 11:22
saram: 請記得"無條件投降"這原則.也就是說"任憑同盟國獲取之" 09/18 11:24
saram: 波次坦宣言是唯一參考.日本沒有"保留"權利. 09/18 11:26
saram: 況且中國早就否定馬關條約, 若要求日本行使主權讓渡不是矛 09/18 11:27
saram: 盾? 09/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