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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 │ 文章代碼(AID): #1NvCRMoV (home-sale) [ptt.cc] [賣/新竹/東區] 關埔新莊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74610902.A.C9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5 Ptt幣 │ └─────────────────────────────────────┘ ●61637 ! 9/23 onlysammi □ [賣/新竹/東區] 關埔新莊街城市光譜邊間亮亮三房 來信指出推文有違版規一事 既然原po已決議提告 所以人身攻擊部分暫不處理 如有法院判決出爐 會立即補上公告並依照版規處罰 我想版務委員會的效力 應該比不上法院認定的 這件事就讓法院處理吧 原文鎖文 靜待法院判決後處理 -- 註一 檢舉有一定程序 請詳閱版規說明 註二 請大家推文自重 違反版規事小 被吉事大 不要浪費你的時間跟金錢 在跑法院身上 -- 若有錯殺忠良 請來信告知 亦可向我申訴 視情況解除 或向其他版主群申訴亦可 收到檢舉信申訴信會在三天內盡速辦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33.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74858300.A.A81.html
HarryHTC: 看了原PO全文 這樣就提告 真是讓人無言!! 09/26 11:01
faye8626: 板主能把他之前自己po文後又刪文的文章找出來嗎? 09/26 11:02
faye8626: 當初也是他自己說他們夫妻都是碩士的,怎麼現在又變成 09/26 11:03
faye8626: 公佈他的隱私? 09/26 11:03
gogin: 不能 刪文是他的自由 但是 資源回收桶有XD 09/26 11:03
faye8626: 自己愛講,又不敢承擔自己講過的話,被砲就刪文,攤手 09/26 11:05
heuristics: 覺得告的好 不是螢幕後面就可以口無遮攔 09/26 11:05
gogin: 其實光碩士夫妻 不覺哪邊有隱私的問題.... 09/26 11:06
gogin: 哪個學校碩士畢業 那就有隱私問題.... 09/26 11:06
faye8626: 如果我有違規,被G大水桶是我的榮幸XD 09/26 11:07
gogin: 他沒依照模式檢舉啊 目前沒這個問題 09/26 11:09
gogin: 等他正式檢舉再說 09/26 11:09
fantasywing: 吉,都吉,大吉大利 09/26 11:09
reuao1110: 覺得告的好 不是螢幕後面就可以口無遮攔 09/26 11:10
andy2151: 這我一定吉 09/26 11:11
andy2151: 不過只在文章下面推文沒有指名道姓(ID)公然侮辱成案嗎? 09/26 11:13
faye8626: 等法院認證囉 09/26 11:14
reuao1110: 成不成看法院吧~~~ 我們也沒辦法判定啊 09/26 11:14
HarryHTC: 哇! 說一定告的人~還真不少 依我看八卦版的人大概被告 09/26 11:15
reuao1110: 評論就評論~~ 用到偏激文字本來就不好了 09/26 11:15
HarryHTC: 翻了吧! 09/26 11:15
gogin: 我不是法官 我無法處理 09/26 11:17
reuao1110: 板主辛苦了~ 那篇您並沒有錯 所以原PO也沒針對你 09/26 11:18
huemeop: 告的好 09/26 11:18
gogin: 他針對我也無所謂啊 那個地方我也不會買 也沒回應 09/26 11:18
huemeop: 酸加價開價就算了,人身攻擊法院見 09/26 11:20
gogin: 提告是人的自由 檢察官起不起訴 法官判決成不成立 都是 09/26 11:21
gogin: 回事 並不是提告就會一定贏一定輸 09/26 11:21
redmi2: 要用ip查身分 原告要先付費用吧 這筆可能要的回來 不過應 09/26 11:23
redmi2: 該要幾千上萬吧 09/26 11:23
azuel: 吉人天相! 09/26 11:24
gogin: 對了 如果被告 LawsuitSug版可以做諮詢 09/26 11:25
gogin: 分組討論區1->8->8 那邊可以討論被吉後如何處理 09/26 11:26
AIronKuma: 賣不出去腦羞了.. 09/26 11:28
zeroyaking: 針對事情討論很ok 但人身攻擊就.....支持告下去 09/26 11:35
HarryHTC: 看不太懂"人身攻擊"? 有指名? 不過愛吉就吉吧! 09/26 11:36
redmi2: 謝憲愷律師服務處 FB:《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要犯上三年以上 09/26 11:36
redmi2: 有期徒刑 檢察官才能申請調閱通訊紀錄或使用者資料,輕罪 09/26 11:36
gogin: 沒辦法 就事論事 秉公辦理 09/26 11:36
redmi2: 無法透過「查 IP」得知你的身分 原告還是自己去查ip吧 09/26 11:36
gogin: 話說 我朋友推了一個字國罵 警察就找上門了 09/26 11:37
gogin: 還不用到檢察官那邊.... 09/26 11:37
redmi2: 這樣喔 查ip也要不少人力成本的 09/26 11:39
huemeop: XX屋主不算人身攻擊? 09/26 11:42
reuao1110: 哈 他們意思一定是說 又沒有指定是原PO屋主 哈哈 09/26 11:42
et22639643: 在原文底下推文,除了推文之間吵架之外,一般都會認為 09/26 11:44
et22639643: 是針對原Po做回應吧? 09/26 11:44
et22639643: 又PTT是供不特定多數人觀看的地方,所以應該會成立 09/26 11:44
et22639643: 當然前提是要找的到人 09/26 11:44
reuao1110: 我覺得不用討論啦~~ 反正等法院囉 09/26 11:45
reuao1110: 有沒有成立 不是我們說了算 09/26 11:46
et22639643: 也是,坐等結果 09/26 11:46
redmi2: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好像今年初修訂 可能現在要三年有期徒刑 09/26 11:47
redmi2: 才會查喔 09/26 11:47
supa64: 有人搞不懂ptt3大訴棍怎麼來的樣子啊(笑) 09/26 11:55
QQ5566: 不一定吉的成吧, 印象中之前貓or狗版有虐待動物 09/26 11:56
gogin: 老實說 朋友公然侮辱的案子今年發生啊 上個月剛和解 09/26 11:57
QQ5566: 網友在虐待寵物主人的留言板罵主人 被告 最後沒起訴 09/26 11:57
QQ5566: 但至少做筆錄什麼的要跑一趟就是 09/26 11:58
HarryHTC: 在我看來根本不是什麼大事 浪費司法資源! 09/26 12:07
redmi2: 那我就真不懂了 ip對映用戶 要電信公司的資料 電信公司也 09/26 12:07
redmi2: 不能隨意透露用戶資料 沒有公權力 是很難查的 09/26 12:07
HarryHTC: 況且本版有版規~版主也都能處理! 真的為了一句話去告人 09/26 12:08
HarryHTC: 說真的讓人醉了! 09/26 12:08
castalchen: 有些人嘴巴不乾淨習以為常 忘記大部分的人只是不跟你 09/26 12:09
castalchen: 計較就當作理所當然 09/26 12:09
wei5566: 這太扯了 而且賣不掉加價賣 哈 09/26 12:10
pds1: 司法系統要不起訴或判無罪的理由 大概會是網路ID無法連結到 09/26 12:14
pds1: 現實中的人格,此種爭端應交由網路世界的規則(板規)處理 09/26 12:14
pds1: 但法院已經有不少判有罪的例子 09/26 12:15
fussstk: 先到網路警察那邊檢舉 然後她們會傳喚彼此 09/26 12:15
fussstk: 我可以肯定告訴你 這些很龜 會跪地求饒 09/26 12:16
fussstk: 因為你一直告他 學校或公司都會知道 09/26 12:16
fussstk: 盧盧盧死他 09/26 12:16
pds1: 原PO是沒有在原文留下本名或其他更具體的個人資訊 09/26 12:16
pds1: 不然判有罪的機率是趨近於100% 09/26 12:17
fussstk: 有些公司不喜歡員工訴訟 會解職 09/26 12:17
fussstk: 八卦板幾個 不就後來乖乖了 09/26 12:18
fussstk: 說不怕的 都怕死了 09/26 12:18
reuao1110: 原PO要不要加價賣是他的自由~又沒人逼一定要跟他買 09/26 12:19
reuao1110: 大家都會評論 但直接罵了 真的就過分了 09/26 12:19
heuristics: 板主能處理什麼?垃圾這兩個字很侮辱了,你當面對人 09/26 12:21
heuristics: 講看看,還是螢幕就不一樣,習以為常不代表就沒問題, 09/26 12:21
heuristics: 告就對了,算免費教育小朋友 09/26 12:21
pds1: 跟本版一些垃圾帳號學的吧 像某人就是本版垃圾話始祖 09/26 12:23
gogin: 我只能依照版規處理 禁言 沒有其他功能 09/26 12:27
kimkim9988: 該推文是罵屋主,要告也是該屋屋主來告,白浪費時間 09/26 12:35
kimkim9988: 金錢上法院了 09/26 12:35
kimkim9988: 看錯,是屋主po的,我以為房仲po的,難怪會生氣 09/26 12:38
fussstk: 在路上罵人 垃圾 真的會被討打 09/26 12:50
fussstk: 8+9 還會拿刀砍你 09/26 12:50
maxmaster: 柯科 09/26 12:56
reuao1110: 不管是買賣方或是任何職業 評論可 但別用辱罵的 09/26 12:59
newhander: 路上碩士一堆,被說碩士就說公佈隱私,是套太大了嗎? 09/26 13:43
newhander: 只好另闢財源補貼一下嗎? 09/26 13:43
Dix123: 開工大吉 09/26 13:48
Dix123: 其實感覺看開價和實價 他賣的看起來不算貴呀@@ 09/26 13:48
Dix123: 不知道為什麼到現在沒賣掉.....是因為價格有變動過嗎@@ 09/26 13:48
chataulait: 罵人垃圾是有問題,但是隱私的部分除非他有修文刪推 09/26 14:13
chataulait: 文,否則哪有說出他們夫妻的學校?如果自己之前透露是 09/26 14:13
chataulait: 雙碩士,別人為何不能講? 09/26 14:13
pinkrocker: 感覺腦羞 09/26 14:21
cyora: 提告後警方會向站方調帳號使用者的註冊資料,再依此傳訊。 09/26 15:44
redmi2: 嗯 如果註冊資料不小心填錯的話 應該就找不到人了~~ 09/26 16:04
milk2660758: 高知識份子被套傻了! 09/26 16:16
yvonnehou: 話說以前南陽街的招牌砸下來會砸到一堆高級知識份子 09/26 17:07
onlysammi: 版主好人,一生順遂!辛苦了~ 09/26 18:03
onlysammi: 開價是房仲LINE我建議大家要公平的! 09/26 18:03
onlysammi: 話說真的有人不參考實價?不殺價直接用開價買? 09/26 18:04
onlysammi: 有嗎?有的話請舉手,我請吃飯,新莊街貳樓就在巷口 09/26 18:04
chataulait: 房仲建議?科科...... 之前都賣不掉了你還真相信加價 09/26 19:30
huemeop: 是因為房仲也有賣自己也有賣,所以房仲建議開價相同,有 09/26 19:33
huemeop: 賣過房子的大概就知道了 09/26 19:33
huemeop: 不然屋主少了仲介費那層,當作殺必死降開價,房仲就不用 09/26 19:34
huemeop: 玩啦 09/26 19:34
gogin: 看你在原文酸我 到這推我 有點承受不起啊 09/26 19:34
gogin: 為什麼呢 大家會用原本的10XX當開價跟房仲出 只會出更低吧 09/26 19:36
gogin: 不過也不用推我推的太過 只是依版規行事 討厭我的也不少啊 09/26 19:37
huemeop: 一堆沒搞清楚前因後果就跟風人身攻擊的告一告也好 09/26 19:38
dans: 應該是無罪啦,建議屋主下次把自己本名住哪裡全打出來,這 09/26 21:53
dans: 樣釣魚吉人才有用 09/26 21:53
reuao1110: 樓上真厲害 直接判決啦 09/26 23:01
sunblues: 原原PO真是佛心屋主,開這公道價! 09/26 23:29
kylie720: 有什麼可怕的,是麻煩。請自己的假去法院,干公司屁事是 09/27 00:45
kylie720: 能去幾次。官司ㄧ回事,嚇人就騙騙小孩了。而且這事好小 09/27 00:45
kylie720: ,有到指特定人的程度?我剛還找ㄧ下推文,不知在熱鬧什 09/27 00:45
kylie720: 麼。參考ㄧ下4x貓的心得,轉移管轄法院看誰時間多。 09/27 00:45
yasea2004: 吉人物件 09/27 09:16
lu0713: ky大唯一正解 09/27 10:08
tbere2002: 碩士夫妻就想告侵犯隱私 讓他慢慢告 09/27 11:07
chcer: 碩士不是屋主之前文章自己提的重點哦@@ 09/27 11:23
reuao1110: 哈哈...不是被告的~~講話都好輕鬆喔~~ 真厲害 09/27 12:47
reuao1110: 樓上覺得沒差別的 可不可以去表演示範一下..跪求ORZ 09/27 12:48
newhander: 讓他吉,搞不好多個法院認証 09/27 13:07
pds1: 臭嘴的都驚在心裡 09/27 15:24
faye8626: 有人在驚嗎? 臭的還是一樣臭啊 09/27 15:51
QQ5566: 吉 吉 吉吉吉 09/27 16:46
newhander: 嘴越臭的通常水桶日數越久,自己還洋洋得意,顆顆 09/27 16:54
newhander: 而且還愛開分身被抓包 09/27 16:55
SiFox: 推! 09/27 17:22
pds1: 嘴越臭的通常對別人採取的法律行動特別敏感 09/27 17:27
pds1: 看看誰對原PO的行動意見一堆 或可略知一二 09/27 17:28
faye8626: new大,你真壞,我都不好意思說的這麼明顯,哈 09/27 18:24
faye8626: 有興趣的人搜尋一下關鍵字,就很清楚啦,也是奇觀一個 09/27 18:25
pds1: 簽名檔好準。 09/27 18:39
kylie720: 遇到事情就是要處理啊,不然咧。不然你先去屋主那真的 09/27 23:15
kylie720: 跪ㄧ下拍張照,不然哪有這麼爽的事。 09/27 23:15
kylie720: 到底再吵什麼啦,整天垃圾來垃圾去吉來吉去臭來臭去。 09/27 23:18
onlysammi: 每逢颱風地震,才知低樓層的好。今天竟然有房仲問我可 09/28 08:13
onlysammi: 以帶看嗎?實在認真啊 09/28 08:13
q135q135: 看推文行數 覺得某人的意見真的滿多的 哈 09/29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