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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剛好發現很多人不知道,但真的很重要,想說分享給大家 以下正文 以下把舊式申報財交稅方式,簡單說明一下 (舉例買價1000萬,賣價1300萬,必要費用稅費仲介費50萬,故淨賺250萬,出售時房屋 評定現值100萬,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400萬) 舊制撇除高總價住宅不算,有兩種申報方式: 1.持有太久,稅捐機關已經很難查到當初買價,就會用部頒標準申報 算法:房屋評定現值100萬x48%(財政部每年公布依地區會有不同)=48萬 這48萬併入到我明年的綜所稅繳稅。 (白話說:繳最少稅,因為不管我賺多少,都只看房屋評定現值去做計算, 很多台北早期買的公寓50萬不到現在賣2000-3000萬) 2.買的時候已經有實價登錄,或在實價登錄前幾年可以找的到買價資料 就會用房地比拆算房屋賺多少錢,因為土地要繳土地增值稅,房屋繳財產 交易所得稅。 算法:總共賺250萬x100(房屋公告現值)/100+400(土地公告現值)=50萬 (白話說:政府就是認定你房子部分賺50萬,而拆算的依據就是用房屋跟 土地公告現值的比。) ---------------------------------------------------------------------- 接下來說明很多人不知道可以合法節稅的部分,真的可以省很多。 先節錄財政部先來看台財制稅第831581093函部分條文: 個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個人已提供 或稽徵機關已查得),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14條規定核實認定(核實 優先)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標準核定之(所得 稅法施行細則17-2條...... 我相信你一定都看得懂,但可能不知道怎麼用 以下說明適用對象與要件: 1.您適用舊制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白話說:新制不適用,新制目前合法節稅方式只有把土地漲價總數額拉高,這對 兩年內買賣的投資客才有差距,一般人用不到) 2.當初購買時,土地與建物的交易價金是分開拆算。 (白話說:跟建商買的一定都是建物一個價格土地一個價格) 如果再沿用一開始舉例的案例,我如果一開始是跟建商買房屋買300萬,土地買700萬 總共1000萬,現在我在賣的時候,合約書一樣把價金拆開,也就是成交1300萬(房屋260萬 ,土地1040萬),那我要繳多少稅呢? 房屋售價260萬-房屋買價300萬=-40萬 我房屋是賠錢,即使我實際上賺250萬,但我只 需要負擔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不用付半毛錢,跟前面兩種舊制算法有很大差異。 ---------------------------------------------------------------- 你可能會有的問題: 1.我們賣房子時候,想要拆算價格,是不是要用特別的合約書? 不用,你只要請代書在價金1300萬旁邊註明土地價金1040萬房屋價金260萬,不需要 更動合約書模式,若是法人的買賣也都會用拆算的方式,只是一般人比較少碰到。 2.我知道這個對我有什麼幫助? 如果你是經營重劃區的仲介比較容易遇到可以適用的狀況,因為新房子比較多,所以當 初應該都是跟建商買的機會比較大,只要在買的時候價金有拆算,就有這樣方式的適用。 可以幫您的屋主省很多稅。 當然如果你很愛國,或是您不喜歡您屋主的話,也是可以不說,但大部分的人的問題是 不知道,不知道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31797605.A.B7A.html
KYOLONG: 讚!房版需要這種好文 07/17 11:37
phcebus: 長知識推 07/17 11:41
whface: 很實用!感謝分享! 07/17 11:50
IS0987: 感謝分享 謝謝 07/17 11:50
popular5566: 值得推一下 07/17 12:02
kaz: 贈與好像還是無解 07/17 12:21
sdhpipt: 謝謝分享 07/17 12:27
Hanbor: 實用 比鬼打牆無腦信仰的好很多 07/17 12:40
Neymar: 推 07/17 13:03
inthenchen: 推 07/17 13:35
gglong: 推用心分享 07/17 13:54
deltaz: 請問上一手如果這樣操作過,那下一手接手的人會有什麼問 07/17 13:59
deltaz: 題嗎?如果再次賣出,也可以比照辦理嗎? 07/17 13:59
deltaz: 房子最後會不會變成免費贈送呀 07/17 13:59
sdhpipt: 接手的人一定是適用新制的 07/17 14:06
Fujiwarano: 你這方法 只適用於時價登錄之前買的物件才能用房地比 07/17 15:32
Fujiwarano: 時價登錄後都是跑不掉的 無法用房地比去繳稅 07/17 15:32
aloness: 咦,一直都要分開申報不是嗎? 不然不懂的人怎麼報? 07/17 16:26
ceca: 我都拆2:8,再低國稅局會機機歪歪 07/17 17:05
ceca: 就算政府房屋殘值認定再低,例如50年屋 07/17 17:07
ceca: 你房屋稅都趨近於零 07/17 17:07
ceca: 交易的時候,還是要報2:8以上 07/17 17:08
ceca: 不然都會被機歪,反正很詭異就是了 07/17 17:08
mfcke: 舊制 建商能灌土地價格就灌土地 比例太誇張就是國稅局約談 07/17 17:34
mfcke: 補了180萬稅 崩潰 07/17 17:34
mfcke: 台中建商補稅 GOOGLE第 一個就是 07/17 17:36
mfcke: 以後都不能偷雞了 QQ 07/17 17:37
wwsea: 好文推 07/17 18:48
sb56: 財產交易所得變成負的是不是所得稅還可以節稅阿?對高所得的 07/17 22:32
AE647: 房版最近水準直上,不要整天鬥多空了很膩 07/17 23:12
edwsqa: 請問土地買700,賣1040,只算土增稅,不用算財產交易所得 07/18 00:20
edwsqa: 稅是為什麼呢?這樣買新賣舊,所有權人一樣,連土增稅都可 07/18 00:20
edwsqa: 以減免退稅了對嗎? 07/18 00:20
BCSF: 可以問一下 若家裡民94年的交易契約書 沒有分開寫該如何證 09/13 20:47
BCSF: 明 09/13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