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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carry (Tactician)》之銘言: : 等等我會找代書和買方,並且可行的方案如下 : 1:我們支付5萬給買家撐到10月,房客如果不走,我們願付解約金(但金額可能要討論 : 2: 請代書在寫一份存證信函,表示8/2不在續租,另開始整修裝潢,如不搬離,將以法 : 訴之 ,並在8/2直接告房客侵佔,採取任何的法律行為,跟買家解約(但金額希望有迂 : 的餘地) : 3: 問7月底的訂金可否延到10月底在放進戶頭,並跟房客協調(但房客已擺明不公證了 : 只能試試看) : 在最後我得聲明,這些錢是我父母辛苦工作的血 : 汗錢,他們不是做很賺錢的工作,且在高溫高壓的 : 環境裡賺那點辛苦錢,不能因為我而損失掉這麼 : : 多,我會當場向買家跪地磕頭認錯,希望事情還能 : 有挽回的餘地。男兒身必須能屈能伸,有淚不輕 : 彈,事情在6點前應該能談完,希望大家能祝福我 : 給我點鼓勵,謝謝大家。 我教你一招 我看不下去了 不得不出手 再來無薪上班一下 問題不是出在仲介業務身上 是你找的仲介業務根本不夠專業 不夠敏感 真正專業的仲介 光帶看時候 從承租方的配合程度就可以發現端倪了好嗎? 甚至覺得怪怪的會要承租方 簽名寫 願意配合搬遷同意書 拿到手後 才可以安心簽買賣合約 事後他不認帳才可以依這個去法院訴訟 沒關係 事情都已經發生 怪你遇人不淑也沒用 教你一招比較偏門一點的模糊地帶方法 你知道這個要來了嗎? https://lihi.cc/WiE06 這個來之前 先用簡訊意思表示 租約終止事宜 標明時間到今日 今日起請他找人搬家 然後寫個颱風來之前的日期 說之後要"收回自住"並會進行屋內"修繕" 記得一定要留下意思表示的簡訊 以後備用 沒錯 等他走以後 馬上過去按門鈴 說"下一個颱風馬上又要來了 我要巡一下房子屋況 怕漏水 檢查屋況" 記得找幾個朋友或家人幫忙一起去 然後進去後就不要出來直接住進去 最好多找個不用上班的人幫忙留守(在他搬走之前) 他要主張你非法入侵民宅 他要證明他的租約還有效 但他是不可能拿的出證據的 不然你主張n天前早已簡訊告知租約終止 他本身就不該出現在這個房子內 這時候他想告你 你就在房子當場打110告他竊佔(刑事) 不需要管他會不會成案會不會起訴入罪 警察有收到110就是要到現場處理 警察不受理你就堅持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避免搓湯圓吃案 他不願意走 你跟他住的時候 他睡覺你就放個佛經也好搖滾樂也罷 什麼東西的陪他入睡 把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人用刑事的方式處理掉比較快 不過你要跟他共處幾日的時候 請小心人身安全 以上 我承認我不知道你這樣做後果會如何 只能說祝福你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63.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31814050.A.CFC.html
pponywong: 有沒有懂法律的告知一下 這會不會有問題啊07/17 15:57
aloness: 這樣做就是非法侵入民宅啦,你來亂的?07/17 15:57
aloness: 忘了基於什麼原則,即便沒租約也不能強制進入07/17 15:59
aloness: 不然張淑晶怎麼會鬧這麼大07/17 15:59
颱風過後 修繕自己房子阿 哪有什麼強制進入問題 他竊佔民宅的問題
Fujiwarano: 不然簡單 你丟個東西打破自己家的窗戶 這樣可以吧 07/17 16:02
aloness: 上次才一個趁租方不在,房東找警察跟里長會同進入,還是07/17 16:02
aloness: 被租方告成07/17 16:02
Fujiwarano: 屋主要幫承租方修繕的義務 阿要修繕不進屋查看嗎?07/17 16:02
Fujiwarano: 當然不能趁租方不在阿 就是要在他在的時候才能這樣做07/17 16:03
aloness: 租方在裡面的話,小心傷害未遂這條上身07/17 16:03
Fujiwarano: 而且都先簡訊意思表示租約終止以及日期了 他還在裡面07/17 16:04
aloness: 進屋需要租方同意才行…就算沒合約也不能擅入07/17 16:04
Fujiwarano: 我進我家房子睡覺吃飯聽音樂 要傷害誰未遂?錄音錄影07/17 16:05
aloness: 不過屋主是可以申請斷水斷電這倒沒問題…07/17 16:05
aloness: 反正租約到期,房東也沒供水電的義務07/17 16:07
Fujiwarano: 他要玩法 你就只能陪他一起玩法 但記得要不明顯違法07/17 16:08
zanns: 所以屋主找的仲介不算仲介業務ㄇ?? 假使有客人找到你同店07/17 16:08
zanns: 其他菜鳥業務, 那個菜鳥就不算你們店裡的?07/17 16:09
aloness: 你還是自己查查有沒有構成非法侵入吧…判例都上新聞了07/17 16:10
屋主在他在的時候 進去檢查屋況修繕房子 有什麼非法侵入的問題? 不然熱水器我要找人拆走 窗戶我不小心打破 或我要斷水斷電都是我的自由 他要主張租約有效才能用一些法來告 我主張租約已失效 他本身出現在這間房子就是竊佔 我打110報案請他去做筆錄有何不可 ? 他一出去了 就找人來幫他免費搬家 看他指定要去哪 幫他免錢服務搬家 夠厚道了吧
zanns: 我記得要租客同意進入才行?07/17 16:15
passionyeh: 應該就是趁他沒蒐證的狀況下,擠到房子裡去就不走了07/17 16:18
沒錯 動作要快 而且要兩三人以上隨後一起進去 避免你勢單力薄 如果你夠帶種 你就開直播讓他上網 順便保護自己當做蒐證
passionyeh: 到時雙方各執一詞,警員也無法驅離屋主的意思?07/17 16:19
Matsui: 他不讓你進你硬進就是侵入住居罪,不管民事上他有沒有權利07/17 16:20
Matsui: 占有房子,例如住飯店一個月都沒付錢,飯店的人也不能闖進07/17 16:20
Matsui: 房間07/17 16:20
Matsui: 就算對方竊占也不能自力排除,不是有個東西叫警察嗎07/17 16:20
就是要在他在的時候 call警察來一起進去阿 要修繕房子他要拒絕嗎? 那順便剛好水電斷了如何?
sbdr: 文裡說的不就是說取得租客同意進屋檢查修繕後不退去?07/17 16:22
sbdr: 不過不退去可能也有問題就是了07/17 16:22
Matsui: 真的要喬,只好帶里長跟警察去「備案」,讓里長警長去搓,07/17 16:22
Matsui: 警察想要少一件案子會幫忙勸一下07/17 16:22
Matsui: 備案完全沒有法律效力,記得不要搞成報案07/17 16:22
備案用處不大 報案刑事讓他去做筆錄看他會不會怕吧 他都嗆法院見了
Matsui: 拿到三聯單就無法喬,要真刀真槍來了07/17 16:23
zxcvbnmnbvcx: 斷水電可能比較有用07/17 16:23
Matsui: 實務上台電跟台水也怕被告,沒那麼容易幫房東斷水電 07/17 16:24
看他水電都怎麼繳 如果是房東負責繳的 不繳就會自然被斷水電 你就要守在他門口 等他出門的瞬間就找人幫他免費搬家 他總是要出門處理水電吧 這樣搞是很累啦 但租房子的時候本來水電不要讓租方自己繳 你跟他要水電錢或從平常收租就要觀察這個人的狀況了 如果水電錢都會拖 或是房租都會拖的 本來心理就要有個底了
Matsui: 真的欠費的,常常也要欠很久才敢斷,斷之前還要一直發函07/17 16:25
Matsui: 催繳07/17 16:25
Matsui: 無業作東場的人去做筆錄應該是不會怕的07/17 16:26
Matsui: 警察用白道方法勸一勸盧一盧說不定有效07/17 16:27
aloness: 有租約生效時期不能斷07/17 16:30
所以剛剛才說 要記得"簡訊""意思表示" "租約自今日起到期失效要求XXX立日搬遷不另行告知" 至於間隔幾天 是為了要法律上不會看起來像是馬上在逼迫租方的樣子 都給他幾天時間搬家了 他不搬 不就他無法主張他"合法使用"這房子 好竊占 不玩他嗎? 屋主有權提前終止合約"收回自用" 所以要證明自用就是"自己住在裡面叫自用"
kusomanfcu: 其實本篇做法是有效的,重點是屋主自住07/17 16:44
kusomanfcu: 可以找一堆人開趴07/17 16:44
警察大人 我找朋友到我房子去開趴 結果有陌生人竊占我家 這個時間點裡面不該有人的 呀!
kusomanfcu: 買賣不破租貸可以用自用與修繕打破07/17 16:47
沒錯 這就是唯一屋主能夠使用的尚方寶劍"自用與修繕" 他不能拒絕進入 不然他水電被斷了 窗戶破了 也不能要求屋主維修 對付玩法的人要比他懂得玩法 對小人就只能用比他更陰的步數 就好像九品芝麻官裡面的 貪官奸 清官要更奸 但所謂的清官奸 不過就是比他聰明技高一 著
Matsui: 房客反制本篇的方法就不開門就好了 07/17 16:48
不開門他總要出門買東西吃吧 就耐力戰罷了 要更陰的 記得上頂樓 關他水表的水龍頭 讓他沒水用 他就會出門囉
kusomanfcu: 且他租約已經到不是約期未到07/17 16:48
Matsui: 除非你的修繕需求到緊急避難程度了,否則怎麼可能隨便說07/17 16:49
Matsui: 修繕就闖進去07/17 16:49
kusomanfcu: 他不開就24hr輪班電鈴阿07/17 16:49
Matsui: 警察也只會站在門口,根本不會帶房東進去的07/17 16:49
IS0987: 這方式不是不可行,但是要要基本概念的人來操作會安全一點07/17 16:50
IS0987: ,因為很多是遊走在法規邊緣的漏洞07/17 16:50
Matsui: 一直按電鈴倒是可以,照三餐在門口罵他也沒問題07/17 16:50
Matsui: 只是怕被揍07/17 16:50
IS0987: 主要是約已經到了 07/17 16:50
amordelcor: 他們看完不走 要趕快叫警察 不然噴子會不會就拿出來 07/17 16:50
amordelcor: 請他們出去?07/17 16:50
Neymar: 推,好暗黑的手法,不過感覺很有效07/17 16:50
kusomanfcu: 其實修繕還有方法的啦 07/17 16:51
IS0987: 這種可能真的會拿噴子XDD,開賭的也不會是什麼善男信女,07/17 16:51
IS0987: 建議還是安全第一07/17 16:51
kusomanfcu: 被揍就告他啊 07/17 16:53
Matsui: 不用噴子 他們四打一 徒手就可以打死人了07/17 16:53
IS0987: 怕是沒機會告XDD,或者告贏也換不回一隻手或腿,衝突發生 07/17 16:54
IS0987: 時有時候很多都是當事人原本也沒想到的後果 07/17 16:54
Matsui: 如果是帶警察去,警察反而還會要求房東退去07/17 16:54
Matsui: 竊占他另案偵辦,會傳房客做筆錄,但警察不可能幫忙房東07/17 16:55
Matsui: 闖進去不走07/17 16:55
Matsui: 普通傷害罪 判刑有夠輕,開賭的人不會怕的07/17 16:56
IS0987: 這倒是真的,而且有前科對這種人也沒差,說不定早就一堆了07/17 16:57
amordelcor: =.= 我是覺得這個方法比較適合原po是開賭場的 而房客07/17 16:57
amordelcor: 是一般老百姓07/17 16:57
等等我看到他原文有這段 我轉貼過來 Midcarry: 說什麼朋友那裡有地方租給他們但要到10月底,另外也可能是要收賭博錢吧.. 他用你房子在做賭場? 那還不簡單 直接報案他聚眾賭博抄他 他不就掰了?
cash16n: 對呀 就是要善用你的房屋所有權這點 上篇我才說拆門07/17 16:59
IS0987: 所以上面我講,這也算是個方法,但是不適合原po,比文的他 07/17 16:59
IS0987: 根本都沒基本概念就算了,比武也不一定贏這種狀況叫他去 07/17 16:59
IS0987: 根本是去送頭07/17 16:59
IS0987: 到時對方老手比他還懂,弄個洞給他跳搞他別條不是更糟07/17 17:00
Matsui: 被打到手腳骨折都還是普通傷害罪而已 07/17 17:02
所以我才說做這件事的時候 要找警察一起去就是這樣 警察在面前 他敢打人直接先進警局先吧 遇到這種人真的是前輩子的仇家來著的 阿彌陀 佛
IS0987: 原po應該知道吧 07/17 17:03
Matsui: 報案聚眾賭博,到場看到一桌四人,對方說朋友來打麻將,07/17 17:03
Matsui: 警察就走了 07/17 17:03
好竊占一起報案下去吧 對真小人沒什麼好留情的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對無羞恥心的人來說 就只能用這種模糊地帶的方法來陰回去而已
Matsui: 沒有抽頭的證據警察就不會偵辦07/17 17:04
Matsui: 我自己在家打麻將好幾次警察都來勸小聲點,然後就走了07/17 17:05
Matsui: 他如果只有開一桌根本不太可能法辦的07/17 17:05
Matsui: 反而報案激怒對方,本來說十月 現在變明年八月07/17 17:06
他都嗆法院見了 到底是誰激怒誰啊
Matsui: 現在房子在人家手上,形勢比人強,重點是要拿回房子又不是07/17 17:09
Matsui: 要拼輸贏07/17 17:09
所以要拿回房子 就要先"簡訊告知租約終止""請立日搬遷不另行告知" "收回自用" 並進行"修繕" 他既然是想玩法的人 知道這幾個法律上對他不利的字眼出現的話 識相的多少會知道該閃了 不閃你就只能真的照上面說的去開戰 如此而已
Matsui: 拚贏了對方去坐牢,但房子兩年後才拿回來 有比較好嗎 07/17 17:09
Matsui: 不過原po應該確實已經激怒對方了 07/17 17:10
所以才說 要玩法不能走民事 要走刑事的 因為民事的常常曠日廢時又過度保護租方 張XX玩法他就是懂一些模糊地帶的方法 惡性去使用才會被人爆出來
Matsui: 我覺得以原po個性以及對方屬性來看不適合來硬的 07/17 17:16
Matsui: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07/17 17:17
IS0987: 真心覺得不適合+1 07/17 17:17
所以才說 要多找人一起去 也是希望他保障自己人身安全
Matsui: 如果原po是在宮廟或當鋪上班的話我就很贊成07/17 17:18
kaz: 紅包不收.擺明要耗就先拆門 07/17 17:18
你比較厚道 我的話可能頂多只付錢幫他立馬叫搬家公司幫他免費搬家一次 讓他指定地方搬過去 當天等他搬走這樣 現在搬家公司很專業的 不需要先清好 重點只要願意付錢 人家都會幫你裝箱搬出去 給這種人錢就怕他食髓知味又找下一個 重點是自己怎麼不慎選房客 拿不出名片供驗證的人你也願意租給他?這種人叫他去租社會 住
piyobearman: 那警察不在時怎麼辦?對搞賭博的玩硬碰硬簡直白癡07/17 17:20
如果他真的是搞賭博的 那就看他一堆人進房子以後 報警聚眾賭博 多玩他幾次吧 把他賭場做不起來他就會走了
piyobearman: 玩刑事也要玩得起才行,檢察官不鳥人怎麼辦?07/17 17:21
piyobearman: 搞這些只是白花時間又撕破和解機會 很愚蠢 07/17 17:22
他都嗆要法院見了 你真心覺得對方要和解?
Ballys: 這系列就這篇最有用,不過原po一定沒膽這樣玩07/17 17:27
#1RJC4QLi (home-sale) 其實我本來想寫類似這篇的 但他幫我寫了 然後看這幾天好像對方也非善類 只好出點陰的招 看他會不會就範
kusomanfcu: 給他錢搞不好錢收了還不搬勒 07/17 17:29
kusomanfcu: 張00應該成立幫忙趕蟑螂公司07/17 17:30
kusomanfcu: 不會有人以為強制執行會有人幫你趕把 07/17 17:31
kusomanfcu: 強制執行只是找人把人物搬出去不會被告而已07/17 17:32
kusomanfcu: 那幾個一直說找警察,警察是最不儜管這的 07/17 17:34
警察是用來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用的啦 你又不是真的要告死他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7/2018 17:36:02
kusomanfcu: 找有咖撐的刑警還有機會 07/17 17:35
kusomanfcu: 聚賭的要情資明確然後長期跟監抓大的07/17 17:37
kusomanfcu: 賭場不會有噴子的啦,有噴子被抄時一堆人要去蹲 07/17 17:39
Petrovsky: 喔喔 好多街頭智慧07/17 17:41
我以前學了這招 但我還真的沒有動過這一步過的 因為都沒機會用到 加上我也不做租賃了 所以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比較不會在攬上身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7/2018 17:42:31
richard85: 契約有特約返還房屋事項,期限屆滿應先定期限催告限期 07/17 17:41
感謝你去把詳細條文引過來了 我講的都是實際上如何施行 我常常覺得法律條文寫的文謅謅的 很容易讓一般人看不懂該怎麼做
richard85: 還屋,如催告期限屆滿承租人仍未搬出,得依土地法100條 07/17 17:41
richard85: 第五款請求返還房屋並可歸責對方事由致債務不履行(未07/17 17:42
richard85: 依契約履行還屋義務)而終止契約(先存證通知)。因契約已07/17 17:42
richard85: 終止了,就可以以民法767,929條請求返還房屋及排除占有,07/17 17:42
richard85: 併依民法196請求相當租金不當得利(看他持續住多久)及 07/17 17:42
richard85: 依民法184I前段請求損害賠償(相當租金損失賠償及因售 07/17 17:42
richard85: 屋違約金的賠償,都可以算他頭上)。50萬以下都適用簡易07/17 17:42
richard85: 程序,對方不出面得為一造判決,並得強制執行。 07/17 17:42
richard85: 這種糾紛民事就可以處理,用刑事會有誣告風險,而且一旦07/17 17:44
所以我要他"簡訊""租約終止""立日搬遷""收回自用"訂日"修繕"這些都是為了刑事去提前 鋪 這樣當天決戰日的時候 就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他在已"租約失效"且屋主"收回自用"的時間點 還存在不該存在的房子內 他本身要主張合法使用就已經產生舉證困難的難度在 識相的就會自己走了 況且報案當場要求警方報案三聯單是表明你的決心 他真的不識相就只能戰了 刑事比較容易成功 因為你只是要取回你的房子讓他離開罷了 民事困難在 因為你要索償 10萬他可以上訴5萬之類的跟你拖時間 所以這種蟑螂不適合走民事原因在這 至於誣告這回事 你自己本來就要先花錢徵詢律師意見 這種徵詢時候錢就付下去了不要在想要免費了 畢竟這種東西律師才能保障你告訴你那些動作合法與否 那些動作會被告 我講的東西你可以花錢問過律師確認適法性以後在行動 祝你好運 只能說這真的是模糊地帶的黑暗兵法 我沒有律師執照 所以我不會去提法條之類的 我也沒辦法保證你適法與否 這點我必須要先聲明就是
richard85: 丟出刑事,流程走到哪裡不是自己能夠控制。07/17 17:44
richard85: 更正:民法929-->96207/17 17:47
richard85: 更正:民法196-->17907/17 17:50
richard85: 要請求179前一定要先向對方主張終止契約(找個可歸責對 07/17 17:52
richard85: 方事由違反契約義務致債務不履行) 07/17 17:52
IS0987: 刑事問題他上面有鋪陳了啦...07/17 17:53
馬的@@ 無薪上班搞的比律師還累 這應該有付錢給律師諮詢的話都會知道的實際方法吧@@ 我是為誰辛苦為誰忙呢@@a
richard85: 終止契約,一造判決,取得強制執行名義。這中間都不會見07/17 17:59
richard85: 到對方。反正簡易程序只會有一次言辭辯論,很快就結案了07/17 17:59
richard85: 。 07/17 17:59
amordelcor: XD07/17 18:07
IS0987: 做善事會有好報的F大 07/17 18:28
roc1110: 本文原po有唸過法律嗎?建議你先去讀刑法再來po文,不然07/17 18:29
roc1110: 事主誤信,結果誤觸法網就不好了....07/17 18:29
我都叫他依內容 去付錢找律師確認適法性了 所以要怪我囉? 你覺得找律師討論這種實際的做法是否會比較有營養? 人家比較有頭緒幫你修正成完全合法 這樣比較容易還是 什麼idea都沒有 人家只叫你告民事一樣都是賺訴訟費 那個比較容易快速完成原PO要他搬走的期望? 讀什麼法都一樣 會不會使用才是重點
Matsui: 還有要考慮對方萬一硬幹用柯先生那些招把馬桶用水泥填了, 07/17 18:53
Matsui: 房子裡放隻死狗,牆上噴雞血鴨血,那交屋也不用交了 07/17 18:53
這就是我為什麼叫他要住進去直到他搬走的原因 需要我講這麼明嗎@@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7/2018 18:58:08
taoist9999: 看到連押金都不收的房東,還有不會提醒這點的仲介,你 07/17 19:33
taoist9999: 們覺得這兩個人會有能力解決這種事情嗎? 07/17 19:33
mimily0504: 真的. 6K房租早該叫他們滾蛋了 07/17 19:34
richard85: 如果時間急但還未取得執行名義,也可依民訴390條供擔保 07/17 19:56
richard85: 聲請假執行,不過要暫時拿出來的$會更多。 07/17 19:56
poeoe: ....這樣剛好符合非法入侵 本來有理的民事搞成刑事被起訴 07/17 19:59
poeoe: 超慘阿 07/17 20:00
iele: 是不是要出租到期前先告知,到期後再搞這招比較好 07/17 21:55
iele: 我也覺得這篇真的是唯一一篇有用的 07/17 21:56
iele: 另外,上面有人說誣告,誣告實務上很難告成這不是常識嗎 07/17 21:59
MoominX: 整串只有這篇最”社會走跳”正確,應該要M起來 07/17 22:13
maye: 如果契約上已經有逾期不搬東西任房東處置,這樣還不能動嗎? 07/17 22:18
kusomanfcu: 押金會延長強制執行的時間點 07/17 22:22
kusomanfcu: maya,你沒看過清垃圾要花破萬的喔 07/17 22:23
mimily0504: 租約結束"東西'未清,房東可以清,但人還住裡面,那 07/18 00:39
mimily0504: 是他的居所,進入清入侵住宅,強制罪就來了 07/18 00:39
richard85: 不管成不成罪,一旦被起訴,版上提供相關刑事建議的人,一 07/18 07:43
richard85: 樣會被依教唆XX罪由檢察官起訴。刑訴程序不是可以由原 07/18 07:43
richard85: 告自己能夠掌控,民訴當事人處分權主義有別。 07/18 07:43
真有趣 我叫他上述步驟去付錢找律師做法律諮詢確認適法性 也可以扯到教唆犯 你行~你去幫他趕人吧
RaiGend0519: 這招我有幾個疑問 07/18 07:46
RaiGend0519: 一是進入後自住不離開,可以開門讓其他人進來嗎? 07/18 07:47
RaiGend0519: 二是在屋內你不動,但蟑螂房客說你動了他東西要提告 07/18 07:48
RaiGend0519: 怎麼辦? 07/18 07:48
RaiGend0519: 三是他不爽帶了水泥狗血榕樹回家處理,這些都是他的 07/18 07:49
RaiGend0519: 所有物不能動,也不能碰他阻止他封水管灑狗血種榕樹 07/18 07:50
付錢找律師法律諮詢是你們的好朋友 這裡是房屋板 不是租屋板 不再討論這主題了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8/2018 07:54:53
RaiGend0519: 這就不就一樣陷入死循環嗎? 07/18 07:52
RaiGend0519: 四是即使用噪音等方式影響蟑螂房客,對方可以人走物 07/18 07:52
RaiGend0519: 不走,依然不能動他物品,不能換門鎖,發訊息告知處 07/18 07:53
RaiGend0519: 理期限,蟑螂房客只要期限內回房意思意思一下就沒事 07/18 07:54
RaiGend0519: 了,也是陷入死循環...... 07/18 07:54
端午節到了 可否送個粽子跟他一起吃? 你只要在他同意的狀態下進去 找人背後錄音錄影做證據 這樣就沒有非法入侵的問題了 鄉民一堆談法談的很開心 我不知道社會經驗有多少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8/2018 07:58:09
richard85: 行為要建立在合於法效,不違背公序秩序與社會善良風俗 07/18 08:08
richard85: 為前提。檢察官有強大社會權力及資源,如他認定承租人是 07/18 08:08
richard85: 弱勢,自己是吃不完兜著走。 07/18 08:08
richard85: 我同意大大建議的諮詢專業律師,有個緊急狀況也有人幫 07/18 08:10
richard85: 忙想錦囊妙計。 07/18 08:10
其實我是不知道 如果原告提出被告歷年來幾次當租屋蟑螂的經歷 如果原告精明到這程度 那我還真不知道檢察官會認定屋主還是承租方為弱勢 不然張XX不會這次栽了 就是他玩人太久了 連檢察官都知道他是加害者了 ※ 編輯: Fujiwarano (114.42.63.18), 07/18/2018 08:19:19
zhenyuyang: 將屋子八成轉售給討債公司,或者聘用相關人員。目前, 07/18 13:39
zhenyuyang: 情形你即使拿到房屋,也怕會有麻煩,有點類似法拍屋會 07/18 13:39
zhenyuyang: 遇到的情形。 07/18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