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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aminikimo (Nana)》之銘言: : 各位好,不好意思上來詢問一個有點愚蠢的問題。 : 我們社區有一筆公用基金,最近有住戶討論是否可以領出來分給大家,想知道這樣可行嗎? : 我查了管理自治條例,條例裡面是說了管委會有運用公用基金的權力,但是沒有特別說到能否領出來分還給各住戶。 : 如果能領出來分還給住戶,大家都多一筆錢,但是之後如果要修東西,有住戶不願意繳錢,也是很麻煩。在此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相關心得可以分享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3226. 可以 臨路型共照的透天案子都是這樣 也沒有一起要修的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2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34172671.A.E42.html
tinaminikimo: 謝謝回覆哦!! 08/14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