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s1 (莫對惡人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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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一般事務所可以當住家使用嗎?
時間Fri Sep 21 22:56:10 2018
※ 引述《putpi2007 (兩洞洞拐的都是9.2[m[m[m)》之銘言:
: 鑑於之前看的一個建案
: 銷售員說低樓層的名目是事務所,中高樓層是住家
: 內部裝潢格局都一樣,也附傢俱
: 但兩者價差近百
: 雖然銷售員說:
: 1、他們說有公文這是法規所允許
: 2、他們的成交戶都是住家使用,沒有營業店家,所以不用擔心住商混合,出入複雜的問
: 題
: 但我還是擔心,畢竟動輒上千萬的資產,當然想釐清心中疑慮,所以今天打去市府詢問,
: 對方的答覆是說既然登記為事務所,理應為辦公處所
: 兩者說法有落差,所以想詢問
: 到底一般事務所可以當住家使用嗎?
: 感謝感謝
根據版友提供的資訊,事務所能否作住宅使用,
我一開始說不行,明顯非完全正確而過於武斷。(謝謝版友分享,又學到一項)
正確應該是,原則不行,
但各地方政府若有規定:「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而依照該辦法,
允許一定面積以下之G2辦公類場所,毋庸變更使照,即可轉為H2住宿類場所使用,
並且所核發之使照上並無明文禁止轉換
則事務所可轉為住宅使用。(潤泰代官山則是使照上被明文禁止轉換)
例如,台北市的上開辦法即允許500M2以下的事務所轉為住宅使用,
但新北市則是禁止。
換言之,要看各縣市有無開後門的例外規定。
至於原則不行違反使用執照使用的相關文章,可參考
https://goo.gl/EdHDR4
https://goo.gl/dapX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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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國民黨泡沫化,年底選舉請支持被抹黑打壓的侯友宜。
反對造成階級對立的年金改革 https://goo.gl/XMKehg
反對製造核廢料的核能發電 https://goo.gl/DPdk1Q
反對民粹式的居住正義 https://goo.gl/6MBdnY
合法節稅勿抹黑為鑽法律漏洞 https://goo.gl/Qeg5bN
只是專業交流絕無關說 https://goo.gl/J2ui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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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trovsky: 推 很有求知精神 09/21 23:03
→ Petrovsky: 對於一般人而言 不要碰有爭議的物件 是最上策 09/21 23:04
→ Petrovsky: 例如 事務所、工業宅、預售屋 等等 09/21 23:05
→ Petrovsky: 只要出問題 都是沒完沒了 09/21 23:06
推 noricos: 推,有查有推,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全台各地區不一樣 09/21 23:09
推 IS0987: 推 09/22 00:06
推 inthenchen: 推 09/22 01:01
推 kukudrug: 推 自我反省 09/22 01:40
→ lightK: ex.新莊的新富邑是一般事務所,但幾乎整棟都是當住家阿, 09/22 03:12
→ lightK: 也沒人管。。。所以應該還好!? 09/22 03:12
推 smilehot: 桃園我查到 一定面積以下是可以的喔 09/22 06:50
→ smilehot: 如果是以G2一般事務所要免變更成H2集合住宅的話 應該是 09/22 06:52
→ smilehot: 一定面積下可以吧!我沒會錯意的話~ 09/22 06:52
→ hheart: 建議調使照來看就知道了 09/22 10:10
→ pds1: 桃園的確是可以 我看到舊法規去 新的7月才剛修正 09/22 13:43
※ 編輯: pds1 (49.159.104.195), 09/22/2018 13:54:18
推 medama: 推 09/24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