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eroyaking: 可是要付仲介費耶 付了會被其他人罵傻瓜...<台式觀念> 01/22 09:31
推 oopFoo: 合情合理。推 01/22 10:06
推 Whiteplus: H大的辦法是很有耐心的。推! 01/22 11:18
推 cicatrix: 解決的方式取決社會智慧 01/22 11:36
推 railwayman: 雖然我也是支持是不道德的行為。但你文章真的是依法 01/22 11:38
→ railwayman: 據嗎?真的是如你這樣說嗎?請不要站在仲介和仲介立 01/22 11:38
→ railwayman: 場看天下。我可以說你你文章所說的告贏機率0.001%左右 01/22 11:38
→ railwayman: 而已 01/22 11:38
通常這種判決,難處在舉證
所以內文有說若是仲介能舉證,是有機會贏的
另外
我沒有必要站在仲介立場
有看我的文章就知道
我只是一般的小投客而已
而我的立場比較簡單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就算這案子法律上告不了你
但違反道義的事,我是絕對不幹的
曾經我賣一間房子
買方透過信義房屋跟我見面談了兩次
本來價格談定865(我實拿840),約好三天後簽約
隔天不知道哪裡來我的電話,突然打來給我
跟我說他想私下跟我成交,價格一樣是865,目的是為了省1%仲介費
雖然我可以多拿25萬,我最終還是沒有答應
(當然掙扎了一下= =+)
買方為了這8萬多還一直盧我
後續是我直接通知信義房屋,他才認命找信義成交
而信義的仲介一開始我跟他講的時候,還一臉不信
說買方跟他感情很好,絕對不會隱瞞他私下來找我...
利益當前的時候,正常人都會頭暈一下
不過想一下花一點錢,省一些麻煩
而且讓自己行得正坐得直
我覺得還是很值得的...
→ bitlife: 沒簽委託,屋主不肯讓仲介賣就算達底價要怎麼成交? 照你的 01/22 11:57
→ bitlife: 邏輯,房客假裝房東帶看就該抽手續費? 01/22 11:58
→ bitlife: 在法律上仲介就是不能銷售,去告看看會不會勝訴再回來告訴 01/22 11:59
→ bitlife: 大家 01/22 11:59
→ bitlife: ^未簽委託 01/22 11:59
→ bitlife: 相關法律如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21,22,23 29.三 01/22 12:11
※ 編輯: HSTim (59.125.120.223), 01/22/2019 12:32:11
推 sam197665: 推,法理來說,沒簽委託罰6-30萬,但民事來說,買賣雙 01/22 13:21
→ sam197665: 方都有授意仲介行為,我個人覺得舉證好的話贏面有六成 01/22 13:21
→ bitlife: 後法優於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民法一般委託行為OK,但房 01/22 13:34
→ bitlife: 地產的委託要看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甚至沒有牌的私人 01/22 13:35
→ bitlife: 牽猴都違反此條例 01/22 13:35
→ bitlife: 上一推文指的是專以仲介為業的無照人士,親友之間偶一為之 01/22 13:36
→ bitlife: 幫忙撮合的不算 01/22 13:36
→ bitlife: 詳見該條例第32條.簡單講,仲介費這個詞,必須在合法的情況 01/22 13:37
→ bitlife: 下才會成立,親友之間單忙還只能稱紅包(類似未通過有機認 01/22 13:38
→ bitlife: 認不能稱有機是一樣的,因為有專法規範有機農業 01/22 13:38
→ bitlife: 單次幫忙 01/22 13:39
→ bitlife: 買方仲介費算20萬好了,罰款最高是30萬,再加記申誡,看看仲 01/22 13:42
→ bitlife: 介要不要提告,我是很想看結果 01/22 13:42
推 Petrovsky: 長知識 本魯應該要加強法律知識 01/22 14:24
噓 uyrmb47: 你在誤導吧? 沒簽委託 怎麼成交都行好嗎 01/22 15:54
→ bitlife: 樓上,你說明一下怎麼成交? 01/22 15:59
→ uyrmb47: 你直接成交不用付服務費 沒委託就也沒啥私下成交的問題 01/22 16:00
推 railwayman: 沒簽委託和專任是要罰什麼,天啊!做一下功課好嗎? 01/22 16:11
→ bitlife: 那我誤會uy大你的意思了,我以為是你說仲介怎麼樣都能成交 01/22 16:15
→ uyrmb47: ==看得出來你誤會了 仲介的法規很嚴的 01/22 16:19
推 chenkkk: 我覺得這篇講得非常有道理啊,為什麼要噓? 01/22 17:35
推 ppc: 推一下這篇 01/22 18:44
→ ppc: 仲介算有心了 拿到報酬是應該的 01/22 18:44
推 royant399: 推一個,談判靠本事,道德不能沒有 01/23 01:18
噓 q135q135: 本板永遠不缺不懂裝懂的人 01/23 08:56
推 shellpig: 說怎樣都保證沒事的,不知道有沒有判例可以看看? 01/23 12:00
→ shellpig: 這個案子買方有簽斡旋,也實質上有透過仲介約出來談過 01/23 12:02
→ shellpig: 不過話說回來最壞也只是賠2%服務費(買方),其實也還好 01/23 12:04
→ shellpig: 也可能都不用賠,但對方要告你就一定得跟著動就是 01/23 12:05
噓 uyrmb47: 沒有委託哪來的斡旋? 你前提都沒了 實質又如何? 01/23 21:56
→ uyrmb47: 不然一般約都寫爽的嗎 不要不懂裝懂胡說八道很難嗎 01/23 21:56
噓 batista1980: 沒委託就可以幫忙賣? 那是不是以後看哪個鄰居不爽就 01/24 09:52
→ batista1980: 把他家放591、把他的車放8891? 01/24 09:52
→ batista1980: 實務要怎麼做隨個人,法律不要亂誤導人好嗎? 01/24 09:53
→ batista1980: bit大跟uy大的觀念才是對的,這是很基本的法律概念 01/24 09:54
推 batista1980: 根本從頭到尾無權代理還在那扯 01/24 10:00
→ medi5566: 三個月後就不違法,三個月這麼長都沒能力讓人成交的仲 02/27 23:44
→ medi5566: 介還是算了吧 02/27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