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ordelcor: =.= 那我就會跟仲介說我要實拿1040萬 省的時間出去玩 03/11 16:08
→ amordelcor: 實拿1000萬 03/11 16:08
→ gothmog: To 樓上: 有時候能不能成交 就差在中介費 03/11 16:09
→ gothmog: 更別說1000萬只是舉例 ,4%不是開玩笑的 03/11 16:13
推 amordelcor: 也是 不過房仲可能為了成交變只收2% 03/11 16:18
推 dragontwo: 有意思 03/11 17:00
推 vava5566: 可是,你會被仲仲破壞阿。整天接仲仲電話怎麼辦? 03/11 17:07
推 playstore: 4%對一般人而言真的很多要賺很久,而且就是因為這4+2% 03/11 17:19
→ playstore: 遲遲無法成交 03/11 17:19
推 hardlife: 仲仲會氣撲撲 03/11 17:36
推 dollarshih: 其實可以像這篇說的,不透過仲介就不會有幾%的問題了 03/11 17:41
→ dollarshih: 靠自己賣房花點時間,就這樣。 03/11 17:42
→ dollarshih: 如果要在意仲介拿的%數,為何還要透過別人服務? 03/11 17:43
推 cicatrix: 你就不要透過仲介買就沒有1%2%的問題,你堅持不要給仲 03/11 19:50
→ cicatrix: 介賣就不會有3%4%的問題,要用服務又來砍價,骨子裏不就 03/11 19:50
→ cicatrix: 是慣老闆? 03/11 19:50
推 Petersen: 要服務為什麼不能砍價 你買東西都不砍價當盤子嗎 03/11 20:11
→ Petersen: 還是你砍別人價就是應該的 別人砍你仲仲就不行 就7pupu 03/11 20:12
→ cicatrix: 那你自砍薪水 03/11 20:40
推 sjyang: 服務費不得列入實價就好啦 03/11 20:59
→ dollarshih: 所以你老闆請你這個員工,等你做完事跟你說:我覺得你 03/12 10:41
→ dollarshih: 做的這個只值87分,付你87%薪水就好,你接受? 03/12 10:42
推 q135q135: 所以房仲算是員工 買方賣方都是老闆?黑人問號 03/12 13:23
→ supa64: 原來房仲不是員工,哎呀,律師見解真是厲害,又來引戰了 03/12 18:25
→ supa64: 啊(攤手 03/12 18:25
→ q135q135: 原來房仲是買方和賣方的員工啊 真是獨創的法律見解 真 03/13 01:11
→ q135q135: 不愧是房仲啊 03/13 01:11
→ supa64: 所以信義永慶照你綠師說法=不是員工啊.太厲害了 03/13 04:34
推 q135q135: 以某人的程度 我很難跟他解釋什麼是僱傭關係 什麼是勞 03/14 00:41
→ q135q135: 務契約 什麼是委任關係 什麼是居間 以及各種勞務契約 03/14 00:41
→ q135q135: 的報酬請求權如何行使 哈 03/14 00:41
→ supa64: 不會啊,跟引戰訴棍綠蝨比起來,誰水准如何,呵呵 03/14 03:19
推 rainbowcatch: 會被亂 相信我 03/15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