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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稅分段課稅難以成行最主要原因是實行細則太難制定了 用"戶"作為課稅基礎本身其實很荒謬 隨便舉幾個例子 1:持有三戶小套房權狀面積 30 坪 vs 持有 100 坪一戶,前者要被課後者不用 2:繼承台東延平鄉的鄉下老家/祖產,根本賣不掉的那種 也沒在使用,跟持有陶朱隱園計算上如何區別? 3:商業辦公室使用是否計入? 如果商業活動不計入持有稅,那可住可辦的大樓如何計算? 4:把工作室設立在自家如何計算? 5:打通多戶使用,一戶有多個門牌如何計算? etcetc 太多了 要嘛你一體適用像美日那樣,只要持有不動產就是有高昂的持有費用 要分段課徵的話,問題太多 跟空屋稅一樣,立意是美好但實務上根本行不通 純粹是覺青對於左派共產的不切實際幻想而已~ ※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自住的有結婚的應該開放到兩戶,一戶是不夠的。 : 三戶以上再開始課稅。課徵持有稅 : 不過我擔心這樣包租公會全面調漲租金,轉嫁給房客,這樣房客也是死路一條阿。 : 在食物鏈最底層,根本任人宰割。 : 所以大家說說,如果真的調高持有稅,租屋客怎麼辦?誰來給租屋的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4.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2044288.A.7F8.html
HarryHTC: 課好 課滿 課起來... 07/02 13:19
fenway18: 真的,光認定就一堆爭議 07/02 13:21
sdhpipt: 5可以辦建物合併 07/02 13:26
MiLu307: 推實務上真的超難推行... 07/02 13:36
StanGetz: 還有遺產 因兄弟姊妹是部分持份 這種超多 說是祖產不能 07/02 13:39
StanGetz: 賣 其實也可能賣不掉 這樣也算一戶 07/02 13:40
StanGetz: 而且台北市老屋多 說真的1%到0.6%根本沒多少錢 07/02 13:41
jacvky: 同意,要就一體適用,柯這種說法根本不可行 07/02 14:57
vaughn: 其實嚴格規定包租公一定要報稅,漏報就罰,這樣就夠了 07/02 15:27
jeromeshih: 戶數+實價登錄? 07/02 15:44
jeromeshih: 不日欸如果政府真的要課,就提供吹哨者獎勵,ex:舉報 07/02 15:45
jeromeshih: 可以得到獎金之類,但是否會有阻力就不知 07/02 15:45
kevinhon: 課好課滿讓房價跌到房蟲繼續多囤幾間 07/02 21:56
lovemost: 你這比較算是施行細則而已,大方向正確即可 07/02 23:12
morphology: 車子也應該持有越多台課越多税嗎?其實這種政策只是 07/03 02:10
morphology: 滿足某些共產思維的人而已,覺得自己的經濟問題都是經 07/03 02:10
morphology: 濟情況好的人的錯 07/03 02:10
morphology: 推,同意 07/03 02:10
spmark: 推 07/03 03:56
spmark: 樓上說得也超棒 XD 07/03 03:57
q135q135: 拿車子來比房子?有些人的邏輯...唉 07/03 08:47
wu7477: 樓上邏輯好快點說出那裏不一樣 07/04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