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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代拆得過5關 最快也要走半年 2019-07-10 23:52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新北報導 新北五股區西雲路的海砂屋,有3戶未同意都更,導致危險建築仍未拆除。 圖/新北都更 處提供 新北目前有5件遭遇釘子戶問題,「代拆」辦法通過後最快7月底有解,不過代拆必須歷經 5階段,新北都更處代理處長張壽文說,從前置到執行最快約半年時間。 以新北五股區西雲路的海砂屋為例,有3戶雖同意拆除海砂屋,但仍未同意都更;張壽文 表示,辦法通過後因涉及危險房屋,協商2次後即使住戶不同意,市府就能代拆,代拆費 用由地主負擔。 張壽文說,5階段包含前置、申請、協調、研商、執行,當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 ,實施者須以「真誠磋商精神」進行協調,包括都更時間、方式、安置計畫,雙方至少1 次協商,地主未到則需3次。 若協商後地主不同意都更,必須2個月內提出異議,仍不滿協商結果將可走行政救濟提起 訴願。張壽文說,緊接著實施者能進入申請階段,城鄉局、實施者、不同意屋主組成5人 小組,再次協商。 張壽文說,危險建築協商後住戶還是不同意,仍可進行代拆,一般案件協商不成,則由都 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決議是否拆除,審視執行代拆是否有不完備的地方,接著由市府研商代 拆事宜,保障不同意戶租屋、就學等問題,最後才代拆。 都更處指出,2011年中和曾有實施者申請代拆,市府要執行時住戶就同意,去年永和也有 案例原有3戶不同意,欲申請代拆時,僅剩1戶還要協商,此辦法不討論地主可分回多少的 項目,可減少「撐到最後才是贏家」的錯誤觀念。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3921799 政府作這種事也是吃力不討好,也算是靠著文林苑事件的真相大白,讓一般民眾對都更 的實際情形有所認知,配合修法也能加快速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55.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2811723.A.F01.html
FFAA: 當年文林苑王家真的超屌,社會運動史上的奇蹟 07/11 11:44
hellogym: 文林苑就智障覺青故意搞KMT市長阿 結果王家多賺了好幾億 07/11 11:47
supa64: 怎麼可以侮蔑版上對王家的尊重 07/11 11:47
moocow: 二樓唬爛夠了沒 多賺好幾億的證據呢? 07/11 12:42
nctufish: 支持二樓觀點,一群幫別人數鈔的覺青 07/11 13:27
ljuber: 應該是指說都更延後 房價更貴的意思吧?? 07/11 13:32
kusomanfcu: 一直釘子一直爽 07/11 17:38
spmark: 危樓可以強迫拆、但不能強迫參與都更 07/11 18:49
spmark: 不然我要搞你家,就把你家列為危樓、強拆強制都更就好 07/11 18:49
deltaz: 列危樓可以隨便列??你以為你在大陸喔 07/11 19:36
deltaz: 危樓釘子戶本來就是該用公權力強制執行,一堆根本就是投 07/11 19:37
deltaz: 資客買入後當專業釘子戶,根本不住在裡面 07/11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