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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專業房仲回文~ 最近剛解約 還有正在談解約的Orz 所以流程有一點熟 首先 分兩個面向跟您報告 1. 你驗屋了嗎? 2. 你為什麼那麼趕著代償? 一般來說 驗屋是交屋前的最後一道手續 你要確認屋況已經變成當初合約內載明的情況 才能請你的代書跟銀行作代償的動作 很多房仲會說 沒關係啦 先代償後續我們來喬 如果你不是買過很多次房子 你很有可能會吃虧喔 再來 合約內容應該有 所謂的違約條文 拿出來看 內政部是規定延遲一日交屋罰萬分之二 上限總價15% 但各家仲介略有不同 綠色直營的是每日千分之一 上限總價15% 如果你要伸張你的契約書權利 一般人會走的方式 先寄存證信函 用白話寫就好 如果不會 各地法院有法律扶助可以諮詢 (一般來說仲介公司會有法務人員 直接找他們最快) 寄出去之後 你就等收到存證信函回執聯 看他有沒主動跟你聯繫 如果沒有那就走法院吧~~~ 但是要付的錢 裁判費 律師費 舟車勞頓的費用就很難計算了 (以上為去法院的方法) ""最簡單方法"" 請仲介跟原屋主說 請她在幾天內搬走 如果不搬 那就等著法院見 每天千分之一的罰金 看看他們會不會擔心 EX 100萬=罰 1000元; 可以一直罰到150天 但是你不是買桃園套房 所以不會那麼便宜~ 對一般人來說 絕對有感 而且他的尾款還在履保 對原屋主 要拿錢 絕對會配合!!!! 如果真的不聽 再用訴訟吧 個人真的不建議 累人累己 然後 仲介不幫忙 你可以打電話去總公司客訴他 最後不行 再投書黴體吧 以上 小仲介心得文 ※ 引述《potato4547 (potato)》之銘言: : 買賣雙方透過仲介成交,7/15要交屋,我的錢早已進履保,並且一部分的錢已清償屋主的貸 : 款,之前我跟仲介說,屋主還沒騰空我就要同意撥款去清屋主的貸款嗎,他說沒關係,交屋 : 前一定清空,沒差幾天。結果剛剛仲介打給我說,屋主的哥哥還沒找到地方住(屋主的哥哥 : 也住在該房屋裡面),要再給他一點時間,並且告訴我,我的權利可以主張千分之一的違約 : 金,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呢?我有跟仲介說我不想讓他們拖,所以如果他們真的遲延,違約 : 金是從履保那邊扣嗎,還是我要先寫存證信涵之類的?怎麼做比較能保障我的權利?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35.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3123176.A.846.html
beebeebee: 熱忱,難得清流 07/15 06:25
summerstarj: 水哦 07/15 08:18
asps5711: 感謝分享 07/15 08:21
chivast: 感謝分享 07/15 08:46
sai0613: 感謝,你是難得好仲介 07/1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