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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小弟目前是社區第一屆委員之一,因本週日即將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並遴選第二屆委員,在區分權會之前有住戶提交意見單,希望規範三等親內不得擔任 同一任期之委員,請問這有違法嗎?因為社區經理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此規範, 因此不得違反,小弟只是不熟悉規範想說上來請益,有住戶會提這條主因是我們這一屆 有多位地主戶,姊妹父女都擔任委員而且還是主委和副主委,他們會私下討論決議 造成有委員覺得只是表決部隊而請辭委員(此提案也是他的),因此想確認這是不可行? 還是社區有權利可以規範呢? 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9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3351139.A.C9B.html
amy6272000: 委員遴選資格寫在社區規約內 07/17 16:28
amy6272000: 要先提案在區權人大會通過規約修改 07/17 16:29
amy6272000: 然後會後經理會把規約修改給公所核備 07/17 16:29
amy6272000: 核備過了才能執行 07/17 16:29
winfyq: 我的看法,公寓大廈條例沒寫,故沒規範行或不行。可在住戶 07/17 16:33
winfyq: 規約規範此事,不過前提要能通過…管委選任應該是規約層級 07/17 16:33
sfking: 標準的腳痛醫頭,人家在社區裡買兩戶,也各有擁護者願意 07/17 18:39
sfking: 選他們出來擔任委員,你們憑什麼直接從資格做限制? 07/17 18:39
sfking: 而且講白一點就算三等親不行同時擔任,人家真有辦法每次 07/17 18:39
sfking: 選進去,還怕找不到鄰居願意出來做做樣子卡位,結果還是 07/17 18:39
sfking: 私下討論啊 07/17 18:39
pk0943: 這法無明定,屬私權自治範圍,你們社區區權會通過就可規範管 07/17 19:26
pk0943: 理委員資格 07/17 19:26
pk0943: 記住要寫進規約,然後將區權會紀錄及規約都送主管機關報備 07/17 19:27
thehospital: 這我社區有哦。記得住戶大會通過並在規約中明文,向主 07/17 22:40
thehospital: 管機關報備就可以了 07/17 22:40
taohua: 可以 因為全體區權人的權利都一樣 07/18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