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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case唯一能主張的就是 未審閱合約5日就簽約了 , 但是如我推文所說。他如果說是雙方合意。你必須自證。 依你又回去繳訂金的行為,仲裁人怎麼看都不會覺得你被誘導。 你可以認真看一些合約有沒有二次施工的部分,然後主張自己無法接受二次施工。如果不 能不簽,就要求返回訂金 71萬 至於一開始那6萬...理論上是不能退的 如果你真的非常非常後悔,拿個不到1%的金額買教訓也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8.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4535255.A.6C2.html
grotwpig645: 他就是想要全拿回啊...... 07/31 10:19
grotwpig645: 奧客很多的.....覺不承認是自己問題 07/31 10:20
ppp00003: 原PO刪文了,問完律師最後主張急迫輕率無經驗,我真的是 07/31 15:22
ppp00003: 醉了,原PO乾脆順便一起主張誠信原則好了 07/31 15:22
ppp00003: 還可以幫律師事務所增加一點收入,好人無誤 07/31 15:24
sb168824: 好奇 原文是什麼? 07/31 15:55
aesdu: 原文是一個腦波脆弱的故事,付訂簽約後,回家想想不對勁, 07/31 16:05
aesdu: 隔日去退訂反而匯款繳清簽約金,接著又回家越想越不對勁 .. 07/31 16:05
aesdu: . 07/31 16:05
aesdu: 備份 07/31 16:12
wrider987: 到底是腦弱還是腦___? 07/31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