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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fcke (drive)》之銘言: : 民法寫很清楚吧 : 不要在有模糊地帶的地方去爭辯 : 你就從頭期款到後面所有房貸都是找父母親帳戶出去 : 反正一間2000萬房子 440萬贈與怎會不夠你繳本利和 : 不過你這邊不能有金流出去到你父母那 不然對方也可以打這點 拜託不要不懂出來誤導 離婚是民事官司,你「惡意」透過父母轉一手就構成侵權了。 直接 你刑事,雖然穩輸但是可以要求法院調出你全部相關金流 只要證明你的錢透過父母帳號轉一手,保證法官爆氣偏向原告 如果要防備老婆,唯二 無可 就是脫產or婚前協議 你一開始就買你爸/媽名字 就跟你老婆無關了 但又有遺產稅 兄弟爭產的風險 直接簽婚前協議 雙方財產自理才是正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7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2137038.A.24A.html
F0r: 租房就好 簡單多了 10/27 08:56
Lorazin: 攤販呢? 10/27 09:02
willness: ............那篇錯,但您這篇也不是對的... 10/27 09:28
mfcke: 你自己看不懂吧 不懂裝懂 即使是婚後 我得到的遺產跟贈與 10/27 11:11
mfcke: 也不用列入財產分配 我父母每年固定辦贈與440給我 我拿去 10/27 11:11
mfcke: 繳房貸 離婚她是要分什麼 整天再那回文裝B 10/27 11:11
mfcke: 什麼我轉一手 就我父母得錢啊 懶得跟你吵 10/27 11:14
TravelFar: 前提是父母要很有錢 年年贈與220吧 10/27 11:16
mfcke: 看他應該是父母有這份錢 我才這樣建議 10/27 11:19
mfcke: 連刑事都扯出來 我才完全看不懂 就你亂扯 10/27 11:23
willness: mf大,您原文我實在不太看得懂你要表達的意思,不過這 10/27 11:23
willness: 裡的回文看來就懂了,也是合理的,只要舉證足夠就可以 10/27 11:23
willness: 連刑事都扯出來很傻眼...... 10/27 11:24
RaiGend0519: 不要結婚不就得了 10/27 13:40
Zodelyst: 你先搞清楚 你給你爸媽錢,用爸媽帳號繳 。還有你爸媽 10/27 13:51
Zodelyst: 直接贈與你的差別吧 10/27 13:51
mfcke: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我給爸媽錢 眼瞎啊 10/27 15:41
LearnRPG: 簡單說就是雙方父母的錢 對方都不能分 這很合理 10/28 08:38
LearnRPG: 所以有一種案例 是父母給孩子錢去繳房貸 這種是不是就會 10/28 08:38
LearnRPG: 被分掉? 還是說能證明是父母的金流就可以扣除 ? 10/28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