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alex (方立德--有巢氏房屋)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心得] 政府變相炒高房價嗎?
時間Fri Nov 29 12:29:29 2019
※ 引述《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之銘言:
: 故事是這樣的
: 媽媽去年107年在南部貸款買了一間1千萬的房子,
: 而媽媽在今年9月往生了,
: 然後我繼承了這間房子....(我住在中部)
房地合一稅開始後遺產稅稅制沒有跟著修改到
計算遺產稅時,房產的價值為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公告土地現值減去房貸餘額,如果當房屋
評定現值加上公告土地現值小於房貸餘額時,代表房產價值為負值,如果又沒有其他的財
產,就不會有遺產稅。
但是,若未來孩子出售繼承而來的房產,稅務機關並不會將當時的房屋貸款列入考量,仍
然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公告土地現值視為繼承人的取得成本,用此計算房地合一稅。
這是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目前最大的Bug...
如果是遺產是舊制2015年以前取的話, 那就依照舊制賣屋不會有這麼大的問題...
現在問題是在遺產稅法還沒有修訂前,
你只能先自住擺六年用扣除400萬免稅額的方式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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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riceuro: 你說到重點了。但很多人會視而不見 11/29 12:53
→ IBIZA: 這不是Bug, 這是補以前用房地現值與市價的價差轉移財產的 11/29 13:32
→ IBIZA: 漏洞, 問題是沒有給彈性讓人選繼承/遺產的價值, 造成被迫 11/29 13:33
→ IBIZA: 持有6/10年 11/29 13:33
→ IBIZA: 如果你願意用自用持有六年, 那基本上房地合一稅的稅率跟遺 11/29 13:34
→ IBIZA: 產稅一樣, 你只是補繳之前沒有繳的遺產稅 11/29 13:35
→ IBIZA: 只要有彈性可以選擇遺產申報價值, 就不會有價值落差跟被迫 11/29 13:36
→ IBIZA: 持有的問題 11/29 13:36
推 yesnogod: 到底可不可以延用舊制? 11/29 14:15
推 piliwu: 這不是bug,你自住就不一樣 11/29 16:05
→ piliwu: 問題是你繼承非自住的房屋政府故意要課稅 11/29 16:05
推 kusomanfcu: 不是BUG拉 中產以下 不准炒房 懂嗎? 11/29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