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閒聊] 如果規定房子賣價不能高於上次成交價
時間Tue Dec 3 12:28:17 2019
※ 引述《kowkow (聯合公園迷)》之銘言:
: 如果今天政府有個政策,
: "所有房子的賣價不能高於上一筆的成交價"
: 例如新成屋定價1000萬,
: 某甲花了900萬成交,
: 3年後某甲想要出售,他的賣價就必須小於等於900萬,否則就違法!!
一切都是市場決定
立法限制 ,只要有利可圖 就可以突破限制
最後反而是 有門道的人圖利
例如賣屋訊息刊登出來
有眾多人想要900萬買你的房子
你怎麼辦?
仲介會教你 可以找這些人來公開拍賣你的家具
房價依法900萬 家具買價高的可以買到房子
這樣你的規定 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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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5.2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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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vinjl (61.224.55.220 臺灣), 12/03/2019 12:28:41
推 bogy26: 抽籤啊 12/03 12:59
→ bogy26: 反正無利可圖 12/03 13:00
推 sdhpipt: 在經濟學上 只要扭曲市場 一定會有"尋租者"出現 12/03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