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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小弟的原房東A將房子賣給新房東B 雙方皆已簽約,結果B在申請青年購屋貸款時被退回 原因是買賣契約有註明現在有房屋出租的狀況 B想跟我們討論有沒有方法可以處理 站在我們的立場是想維持原租約到年底,而B想要我們提前搬離結束租約讓他們好貸款 (原屋主A人蠻好的原則是希望能讓他買賣成功) 想請教版上的先進 是否有讓B順利貸款,但又能維持我們房客權利的做法? 例如買賣雙方重擬一份契約不要註明租約,但有點擔心這樣B會不會仗著沒加註過戶 後直接趕人 以上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45.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89341034.A.3E8.html
SweetLee: 把交屋日期延到年底啊 05/13 11:41
SweetLee: 不過正式的合約可以不要註明租約 但要是我是A我會要B簽 05/13 11:44
SweetLee: 一份已知有租約到年底的切結書自保 05/13 11:44
SweetLee: 但其實嚴格來說這算偽造文書 延到年底交屋才是真合法 05/13 11:45
floz: 預立和B的租約呢? 05/13 11:46
asole: 租屋仔好慘 還要顧及別人買賣能不能成功 05/13 11:50
asole: 喔不是 是自己未來的主人能不能貸到款.... 05/13 11:51
eric9527: 應該不會有這個情況發生,我當初也是用青年貸款買有租 05/13 12:31
eric9527: 約的房子,貸款很順利的下來了 05/13 12:32
pio: 打去銀行確認一下吧 說不定只是想提早趕你走 XD 05/13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