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dfood: 問題就是沒得選啊 除非修法 05/21 21:30
推 suwy: 財政部說只能用公告現值來繼承唷 05/21 21:33
那這樣就真的很鳥蛋,感覺這可以打行政訴訟?
我堅持要用現值申報遺產稅還不行了?
我記得之前房地產交易都還可以選擇用公告現值申報或者買賣價申報
怎麼越修法越奇怪....
※ 編輯: jamo (111.241.124.89 臺灣), 05/21/2020 21:37:22

→ IBIZA: 交易可以, 但繼承跟贈與不行, 遺贈稅法有規定土地以公告現 05/21 23:31
→ IBIZA: 值為準 05/21 23:31
噓 q135q135: 本板永遠不缺不懂裝懂的人 05/21 23:33
推 nqj: 繼承是不勞而獲的東西,政府會多收稅也是合理的 05/22 00:45
→ qeon: 人有旦夕禍福,如果親人買房單據都在,看不出繼承人買賣時要 05/22 08:19
→ qeon: 比正常交易多繳稅的道理 05/22 08:19
推 badfood: 不見得都是多繳稅啊 如果爸爸留下來的是現金5000房產5000 05/22 09:10
→ badfood: 扣除額算1500 如果房產市價計算 遺產稅是1025萬 05/22 09:11
→ badfood: 如果房產公告現值計算 遺產稅是500萬 現省500多萬 05/22 09:11
→ badfood: 然後爸爸和兒子加起來住滿六年後出售 房地合一稅285萬 05/22 09:12
→ badfood: 還是有賺啊 當然 如果窮的只有一間房+剛買就暴斃+後人 05/22 09:14
→ badfood: 無力支付房貸 的確是有可能多繳稅 05/22 09:15
→ badfood: 即使這種期況 只要父子合計持有超過2年 稅率是20% 05/22 09:17
→ badfood: 稅款是650萬 雖然仍然不少(稅金) 但還不至於是負資產啦 05/22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