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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odelyst (ㄌㄉㄌㄊ)》之銘言: : 最常見的 : 就是某人不想要祖宅or祖田 ,但又喜歡估超高價 : 例如聽到的實例。 : 竹東近遠雄建案的轉角透天市價2000-3000萬好了 : (差值在於房屋是否算錢 ) : 老大認為房子超過50年 沒價值 ,土地一坪60萬 所以33坪約等於2000萬 : 他拿1334萬給弟妹分 感覺你好像透露出弟妹理虧的感覺,但法院實務上我確實沒有看過 房子不計價對造會同意的,如果會同意的話,感情這麼好就不用走 法院了(所以這家人最後就走法院了 ...)。 房子有沒有價值,跟屋齡沒有關係,還是要以實際的狀態來看,除 非真的是廢墟,分到還要花一筆錢拆掉,否則還能住的話,為何屋 齡高就沒有價值呢? 如果老大這樣主張但弟妹不同意的話,我們法官通常會問,那不然 弟妹一起給老大666 萬,房子土地歸弟妹,看老大要不要,通常老 大這時候都會說不要。 因為結果很明顯啊,先不管老二估的超高價成不成立(這是訴訟上 常用手段),但至少老二認為房地價值超過2000萬是正確的,這點 沒有疑問,那老二看得出來,老大會看不出來嗎? 如果老大同意,那弟妹大可直接給老大666 萬,弟妹自己把房子賣 了得2400萬,扣除給老大的錢,各分得867 萬,何樂而不為? 那為什麼沒有辦法這樣解決此事呢?那肯定是老大不同意了,老大 自己主張房子沒價值只是一種訴訟手段而已,老大根本也不認為房 子沒有價值啊。 : 老二認為土地2000萬 ,但老房子 因為蓋好蓋滿 ,不但蓋出來吃到近10坪水利局的地, : 還5樓+頂加 容積率超過500% : 如果買地自蓋也只有一半容積 : 所以這個建物不但值錢還很值錢 : 所以要求要計價3000萬 : 老大要給弟妹一人1000萬 : 最後想當然就是法院見 : 然後弟弟只找到願意2400萬購入的買家 : 最終哥哥作價2400萬 分給弟妹各800 所以事實證明了房子確實是有價值的。 : But 就是那個but : 哥哥直接拿出 近10年 老父的醫療帳單 跟看護的費用 : 直接從遺產先扣了800萬走 : 最後只分給弟妹各500萬餘 : 目前官司還在打 這是另一回事,沒人保證弟妹接受老大的條件,老大就不會拿這個 出來請求,屆時弟妹豈不是先多賠400 萬? 況且,先不管實體上有無理由,依常理而言,誰會把醫療單據保留 10年啊,老大如果拿得出來,不就代表這個局他佈了10年之久,依 此心計,也難怪說得出房子不計價這種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8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0160024.A.15A.html
RoLoz: 殘值計算超過50年就是沒價值,沒爭議 05/23 01:07
那換個說法好了,本案房地標的是一起賣,估的是整體價值,老二 認為價值就是超過2000萬,事實上也真的超過2000萬,你也可以當 成老大把土地價值低估,以求低價購得。 就跟買房一樣,反正現在老大就是要買弟妹的持分,老二開價2000 萬,老大出價1334萬,什麼房屋沒價值一些阿沙不魯的理由,只是 殺價手法而已。 最後市場成交價是1600萬,這個過程看起來很合理啊。
SweetLee: 那你叫小英把總統府送給我好了 反正沒價值 05/23 02:04
Wacha: 送你後,要自己打包帶走喔 05/23 06:07
※ 編輯: ritud (117.56.12.123 臺灣), 05/23/2020 11:19:17 ※ 編輯: ritud (117.56.12.123 臺灣), 05/23/2020 11:20:00
a12618: 超過50沒價值?那台北老公寓應該可以殺一波 05/24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