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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照合約走就好了啊! 仲仲至少賺5萬 我知道這樣仲仲會很不爽,但是仲仲亂壓低賣家價格,提高買家價格,為了加快成交,一 樣會有人不爽啊 怎樣都會有人不爽,就照合約或法律為依據不是嗎? 不用再用誠信啊,人情壓力什麼的壓人啦...這些只是在交易過程中拿來用的技巧罷了... 阿買方都說手頭緊了你仲仲怎麼不將心比心通融一下? ※ 引述《peaksharp (思念無聲)》之銘言: : 陰錯陽差下,知道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 預計幾天後簽約 : 目前我已經下斡旋5萬 : 仲介是**房屋,買收2%賣4% : 如果現在反悔私下交易 : 我知道我們是損失5萬 : 那賣方有什麼合約的問題嗎? : 還是說我們可以藉由認識,給房仲壓力 : 變成買1%賣2%這樣 : 因為朋友說竹北大都是1% : 再請前輩們幫忙分享經驗 : 因為買房現金真的有點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55.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1764068.A.7EB.html
cofepupu: 所以房仲手頭緊,你買賣方有體諒一下嗎?笑鼠人 06/10 13:00
x9002131: 做生意在商言商 不用說誰手頭緊 真正的理由就是價格談 06/10 13:25
x9002131: 不攏 06/10 13:25
este1a: 房仲跟計程車司機一樣用完就可以丟了 06/10 13:44
x9002131: 請不要侮辱計程車司機好嗎? 06/10 13:53
cofepupu: 比計程車司機更慘吧,被坐霸王車 06/10 14:14
peanuts24: 我不喜歡無良仲介,但這種澳客我覺得其實也是在殘害大 06/12 00:06
peanuts24: 家,逼得房仲也是要先小人而後君子,不能全心對待客戶 06/12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