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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亂用這半年瑕疵擔保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 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 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 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 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 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也就是本身房子就有漏水情況下 房子點交給你的5年內,只要是當時原本就有漏,發現後的6個月內都能主張 中古屋並不會跟新房子一樣開立保固書 問題來了如何證明原本就有漏 是後面造成還是原本 就因為舉證難度+發現的6個月內要主張 6個月內原屋主難以舉證是後面地震還是使用年限到導致 超過6個月買方難以舉證原本就有漏水,你是第7個月才發現,甚至第4年10個月才發現 所以業界才會用半年來說是保固期,但其實他非保固期 只是民法上主張你權益而已 法給5年又給了6個月的期限,讓你在六個月內跟後都有一方難以舉證 而你賣掉房子因為他非保固,所以並不會隨轉移一起轉移 新買家對的是你 所以你要處理到好給新買家 至於你在找上家在漏水這塊,你很困難..... 房子已經不是你的你怎麼找上家,你要用那點主張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上家明知有漏水惡意不告知,你又沒發現就把房子賣了 可是如果是海砂 輻射 凶宅。上家屋主惡意不告知下,退屋後你是可以找上家的 因為這是上家既定事實,換上家難以舉證 不過特例上家法拍買,法拍公告都沒有下 他可以有機會主張善意第三人,他也是不知情的 買賣交易贈與。 要怎麼證明上家隱瞞? 你入住後沒意外得知? ※ 引述《phakeQQQ (QQQQQQQQQQQQQQQ)》之銘言: : hi : 小弟想請教各位板友 : 請問中古屋的半年擔保 : 若是一個物件入手後沒有做任何會破保的裝修短時間內就轉賣 : 舉例: : A賣給B, 隔天B就賣給C : 然後在A賣給B的半年內 : C就發現漏水 : 這時候的處理方式是? : C向B請求擔保 : B再找A? : 或是轉賣本身就破保? : 如果是上列操作方式 : 能否做成當A擺爛的時候,讓C接手向A請求擔保的權利? : 主要目的是要讓B免除後續的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155.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2718311.A.C31.html ※ 編輯: a386036 (150.117.155.37 臺灣), 06/21/2020 13:52:11
ceca: 一堆人搞不清楚瑕疵擔保和保固的差別06/21 13:54
ceca: 工程開保固書,中古屋買賣是瑕疵擔保責任xd06/21 13:55
phakeQQQ: 所以,要短期內轉賣的話,B要免除風險只有C直接放棄這06/21 14:00
phakeQQQ: 條路了?@@06/21 14:01
ssiou: 房版唯一可信的骷髏大開示了,只有他會拿物件出來,不是只06/21 14:32
ssiou: 有嘴砲,真不動產神人06/21 14:32
kusomanfcu: c找b,b找a06/21 14:45
kusomanfcu: b會拖找a,最後還是b要處理。因為a會很難找06/21 14:46
kusomanfcu: a會和b說你真的法律判賠再找他06/21 14:47
kusomanfcu: 最後b全部買單06/21 14:47
kusomanfcu: 因為b不想跑法院06/21 14:47
kusomanfcu: 所以正常的b會整理06/21 14:48
主要是房子賣了 沒有對應關係可以找 b要告贏a非常難 光是舉證就夠了 能舉到證表示你知情,又未告知買的 未發現。東西不是你的了怎麼找上手 而且通常這都增值或賣太便宜 上一手放大絕 我原價買回 ※ 編輯: a386036 (49.158.20.42 臺灣), 06/21/2020 17:22:34
phakeQQQ: 感謝骷髏大,這的確是一個買低的案例,B過戶前出現C 06/21 21:09
phakeQQQ: 在找有沒有什麼好方式處理 06/21 21:10
phakeQQQ: 看起來只要A開大絕B只有自己吃這條路了 06/21 21:10
phakeQQQ: 沒有好的解套方式就不適合冒險轉給C了 06/21 21:13
hanson3211: 我看107年度台上2093號判決,如果依私法自治跟契約締 06/22 01:02
hanson3211: 結自由的原則來看,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債權契約如果 06/22 01:02
hanson3211: 有約定瑕疵擔保責任只有半年的話,不算是民法71條違 06/22 01:02
hanson3211: 反強制禁止規定,所以是有效的耶 06/22 01:02
kusomanfcu: 樓上"損害"賠償 才是重點 06/22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