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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這是永春都更案2年前的判決,害的整個都更計畫、審議重跑一遍, : 其實這個敗訴不是同意比例的問題,而是一個公平問題。 : 同意的那112戶,與建商簽的是「協議合建分屋」, : 不同意的那1戶,因為不簽,則自動進入「權利變換選屋」, : 問題就來了, : 建商拿出200戶給那112同意戶來分配,卻拿出2戶給那1不同意戶來選, : 好的都被選走了,爛的給我二選一,不同意戶當然不爽, 我比較好奇這個原因是甚麼 是因為別人都選走了,最後就剩兩戶可選還是怎樣 按常情來說建商也是希望能成案 不太可能給這麼爛的條件擺明羞辱人破局機率大增 : 最後,告上法院,北市府與建商敗訴,不同意戶勝訴。 : 節錄判決內容: : 「......但二名原告所能選擇的範圍,僅限實施者先行為同意協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遞 : 少數餘戶。如此,不僅與都發局96年函所定意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的權利人 : 選配更新後建築物的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 : 必須說,從公共利益來看,釘子戶固然不可取, : 但是當釘子戶被迫加入到都更當中時,也必須保障其該有的權益。 我記得故事最後是被劃出都更範圍家族內鬨? 話說回來保障釘子戶的利益忽視其他99% 同意戶的權益? 要知道遲來的正義大多數都已經變形了 看看大同案就知道了,隨便訴訟都三五年 那時候的正義都不正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70.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4120508.A.29C.html
castalchen: 你看原文「200戶給112戶同意戶選」再怎麼選也不會剩下 07/07 22:28
castalchen: 兩戶而已,只給本來的不同意戶兩戶選是建商設計的對 07/07 22:28
castalchen: 不同意戶較不利益的政策,也是後來造成建商敗訴的原因 07/07 22:28
castalchen: 。 07/07 22:28
suwy: 搜尋關鍵字能找到相關理由,原因也包括建商只開放選擇"價值 07/07 22:43
suwy: 差距不超過10%的戶別",導致能選擇的沒幾戶 07/07 22:43
krjr24: 可以自己拆掉蓋新透天啊 07/07 23:22
krjr24: 被劃出都更範圍沒差吧 07/07 23:23
et22639643: 樓上可以去現場看一下被劃出的那塊,基本上已成廢地了 07/08 00:25
IBIZA: 蓋甚麼新透天, 那兩棟加起來十幾戶, 三幾坪地扣掉退縮, 你 07/08 15:31
IBIZA: 蓋得出大家夠分的房子再來講 07/08 15:32
IBIZA: 它們那塊地有容積都蓋不出來 07/08 15:33
IBIZA: 最後大概就是看誰受不了賤價賣掉, 最後整合土地成功的自己 07/08 15:35
IBIZA: 改建 07/08 15:35
kusomanfcu: 變垃圾了啦,怎麼搞不不划算 07/08 15:39
kusomanfcu: 搞都不划算 07/08 15:39
kusomanfcu: 這樣很好啊 記憶永存,還有一堆房可以永保記憶 07/08 15:40
supa64: 喔,可以蓋啊,真的,只是你會想住?先說啦,北市某棟就這 07/08 17:49
supa64: 樣幹過,你想清楚 07/08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