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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新聞,說有一個法拍案件底價3百多萬,最後拍出的價格是5千多萬 台南市南區一幢屋齡24年的3層樓透天厝,昨(4日)遭二拍,底價308萬元 結果7人搶標,最後由持有建物所有權的楊姓自然人,以5676餘萬元天價標得 比底價高出18倍,換算每坪超過278萬元。 而這筆得標者是原建物的所有人。我很納悶他這麼做的用意是甚麼?? 後來新聞中也有寫出原因,因為在出價大於等於底價的情況下 得標人土地的部分可以直接填寫原本的底價176萬元 並把增加的5000多萬價金都加在自己所持有的建物上 「一般來說,加價會加在土地上,主要是為了省未來的土增稅,但這個物件的情況是 建物持有人並不是債務人,所以多餘的5000多萬即便真的繳出去了,執行處也必須退還 因此甚至可以跟執法機關商討抵銷,只需繳納土地部分的費用。」 請問版上大家對於這樣的手法,有其他的看法嗎??他這樣做真的是萬無一失嗎?? 我的意思是說,萬一執法機關不同意只繳交土地的價金,而是要求他要先繳完全額 那萬一他繳不出五千多萬,這筆法拍是不是算是流標了呢?他就失算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4.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6635411.A.1E9.html
ceca: 棄標吧 08/05 21:54
※ 編輯: huanglove (49.159.214.132 臺灣), 08/05/2020 21:55:44
liu1981sssss: 會也敢這樣玩的通常很熟法拍,這種人也不會拿不出 08/05 22:17
liu1981sssss: 錢的 08/05 22:17
misson: 有錢幹嘛讓物件走到法拍? 08/05 23:51
attila125: 建物持有人不是債務人?憑什麼拍賣第三人的房子? 08/06 00:32
ssiou: 避土增稅吧,但…… 08/06 00:57
a386036: 閃房地合一拉 08/06 01:21
moocow: https://bit.ly/2XzuL3A 幫貼新聞來源 08/06 01:44
IBIZA: 這應該是要整合鄰地啦 不然不划算, 要整合的人先去把這間 08/06 07:10
IBIZA: 建物用合理價買下來就行了 08/06 07:10
IBIZA: 更正, 應該說不然開這麼高幹嘛 08/06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