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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買賣房屋之後 會簽一堆文件,而且愈來愈多 很佔位子 請問這文件需要保存嗎? 或者可以銷毀就好了? 先謝謝各位大大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16.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1768390.A.438.html
gfvbgfvb: 合約也可以丟掉 10/04 08:11
ppp00003: 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碎紙機 10/04 09:17
FerretYayu: 報稅相關的建議留存哦 10/04 11:44
taoist9999: 民事:建議至少保留15年(民法§125參照)。 10/04 13:49
taoist9999: 刑事:建議至少保管20年(刑法§80 ∣② 10/04 13:50
taoist9999: 刑事:建議至少保管20年(刑法§80 Ⅰ②參照)。 10/04 14:38
taoist9999: 房地合一稅:建議至少保留到賣出後登記日+7年1個月。 10/04 14:39
zeroyaking: 可以丟啊 就不要賣掉的時候哭死 10/04 15:17
zeroyaking: 尤其房地合一以後 一張發票可以省幾十萬都有可能 10/04 15:18
MJ23Forever: 哈哈哈哈 10/0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