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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女友買了一間中古屋華廈 交屋前找了水電來看壁癌狀況 結果水電說天花板一處與浴室外牆的壁癌是漏水造成 (但是看不到水痕與水滴漏,也沒有熱像儀檢查) 於是女友拒絕點交 說要等維修報價出來才要交屋 拖了契約交屋時間20多天後 賣方受不了約出來談(我陪她去談) 剛好前一天水電報價了 女友主張因為合約有勾沒漏水 要直接減價30萬 賣方不同意 一度談的很僵甚至雙方都想解約 房仲提議履約專戶保留20萬作為維修費用並簽協議書 費用多退少補 我認為現在解約是雙輸(還是要付仲介費) 且漏水缺乏清楚明確的證據 再拖下去不交屋 或許買方有違約問題 加上看對方是講理的人ꀠ建議女友接受 最後就這樣辦理了 事後女友還抱怨我太好講話 請教各位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合適? 不交屋硬拖是否有違約風險? 此外未來若遇到類似的事情,是否應先準備更明確的(漏水)事證在談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89.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1959225.A.806.html
taoist9999: 上法院打官司,雙方花幾十萬如何? 10/06 12:50
u26921052: 漏水超麻煩,曾經因此就請律師解約不買了,不想修不想 10/06 12:52
u26921052: 抓漏,花大錢找自己麻煩 10/06 12:52
taoist9999: 首先是否有漏水的問題還是個疑問?再者這種輕度漏水 10/06 12:54
taoist9999: 的物之暇疵,通常只能要求減價,不能要求解約。 10/06 12:54
stun991: 幹咧~~ 我也有這樣跟女友講過上法院會很慘 她還說我 10/06 12:55
stun991: 不挺她,那時真想八下去 10/06 12:55
stun991: 其實只是疑問,我有一直跟她說寧願花點錢確認,但講不聽 10/06 12:56
shot0909: 只能要求賣家修復,打官司你花更多錢結果還是判修復的 10/06 13:01
shot0909: 錢,除非是重大瑕疵如海砂屋之類的才能在不賠太多錢下 10/06 13:01
shot0909: 解約 10/06 13:01
taoist9999: 現狀就沒漏水。都二十幾天了,買方也提不出漏水的證 10/06 13:02
taoist9999: 據來,賣方沒向買方要求違約金就不錯了。 10/06 13:02
CharleneTsai: 再找一家水電/抓漏的來看啊 如果是真的漏了 很麻煩 10/06 13:02
Firenzea: 不然你跟女友說 你很關心她的權益 可是又不懂法律 建議 10/06 13:03
Firenzea: 她去找律師諮詢 這樣你就不會說出不挺她的話 讓律師說XD 10/06 13:03
shot0909: 修復的錢絕對可以跟賣家討,但是不是獅子大開口要求減 10/06 13:04
shot0909: 價30萬 10/06 13:04
shot0909: 賣家看起來願意付修繕費用而不是在那裝死看起來沒有太大 10/06 13:06
shot0909: 的問題 10/06 13:06
max5401: 推 會買房 又兇狠的女友 10/06 13:10
sagarain: 勸你不要出意見 到時裏外不是人 除非你有出錢 10/06 13:17
stun991: 她搞出來的仲介費爭議似乎也值得發個一篇 QQ 10/06 13:33
dmmboy: 看來是個好老婆啊,應該支持他,但理性來說賣方很佛了 10/06 13:46
emptyace: 仲介費爭議來一發 10/06 13:48
KYOLONG: 找抓漏水的吧 找水電的是確定有管線破了才需要吧???? 10/06 13:50
impose: 打官司,光漏水原因鑑定,就至少要花10幾萬鑑定費 10/06 14:07
ceca: 打贏官司就輸家出所有的錢,剛打贏,超爽 10/06 14:47
ceca: 要求四十幾萬xd 10/06 14:47
ceca: 幹嘛怕打官司 10/06 14:47
taoist9999: 《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 10/06 14:50
taoist9999: 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 10/06 14:50
taoist9999: 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 10/06 14:50
taoist9999: 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10/06 14:50
taoist9999:   10/06 14:50
taoist9999: 輕度的物之暇疵,通常法院會依《民法》第359條但書 10/06 14:50
taoist9999: ,判買方不得解除契約而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10/06 14:50
taoist9999: 小小漏水的房子,能不能住人?依據社會一般人的通 10/06 14:50
taoist9999: 常觀念,當然可以啊!因此上法院買方大都就是僅能 10/06 14:50
taoist9999: 請求減少價金。 10/06 14:50
taohua: 建議分手 10/06 14:55
taoist9999: 民事的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鑑定費等),法官未必會 10/06 14:58
taoist9999: 判通通由敗訴的一方全部負擔。 10/06 14:58
taoist9999: 還有原則上民事第一審及第二審律師費並非訴訟費用。 10/06 14:59
taoist9999:   10/06 15:00
taoist9999: 這種貌似並非嚴重的漏水案件,只會爽到下列三方: 10/06 15:01
taoist9999: 一、律師。 10/06 15:01
taoist9999: 二、鑑定的技師。 10/06 15:01
taoist9999: 三、國庫。 10/06 15:01
taoist9999:   10/06 15:02
taoist9999: 我是建議花幾千塊(外縣市車馬費應該是要另計)找網路 10/06 15:03
taoist9999: 上口碑好用儀器抓漏的專業人士去查一下。 10/06 15:04
taoist9999: 但注意喲!有一些是只抓漏但不負責修繕的。 10/06 15:04
taoist9999: 請仲介及賣方現場看清楚,抓漏費用怎麼負擔,你們先講 10/06 15:05
taoist9999: 好。 10/06 15:05
Anyotw: 不要在謠傳打官司律師好賺了。律師大頭都是申請案。打官司 10/06 15:07
Anyotw: 勞心勞力領那個幾萬塊能幹嘛...台灣又不會天價賠償。重罰2 10/06 15:07
Anyotw: 萬塊有屁用 10/06 15:07
taoist9999: 我論這件光第一審的訴訟費用+雙方律師費應該會高於20 10/06 15:11
taoist9999: 萬,就訴訟經濟的角度來看,上法院划不來。 10/06 15:11
goldduck: 怕就買新屋 10/06 15:52
goldduck: 30萬誰要理你 10/06 15:53
goldduck: 賣房也傻傻就現況交屋 10/06 15:54
tayatiffany: 我覺得30萬有點獅子大開口 找人維修按單據報價啊 10/06 16:16
cutesuper: 花錢確認可能比維修費貴XD 10/06 16:50
cutesuper: 30萬真的很敢喊 你如果娶他賺到 10/06 16:51
lbehide: 口說無憑,沒事證賣方不用理你,不交屋就依合約按日處罰 10/06 16:52
lbehide: 金,要修繕也要賣方或仲介請工班去看過,不然每個買方都 10/06 16:52
lbehide: 用講的要減價,賣方有處理就付擔保責任了 10/06 16:52
fashion0932: 女友有病!建議換一個 10/06 18:35
SweetLee: 我估計大約2000到4000台幣處理掉壁癌 10/0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