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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屋主房子有無貸款??? : 有貸款就好玩了 跟有沒有貸款沒關係的 : 非本人簽名很好 : 那弟弟或妹妹先背偽造文書 : 權狀那來的他自己去說服法官 : 看是要哥哥誣告,還是出來簽約的多竊盜 沒這麼複雜 親屬出來簽約正常都會有帶授權書 沒有授權書正常房仲也會叫賣方代表去補 : 至於房仲也有問題 : 正常來說 房仲一定是站沒反悔這邊 並不會 除了一些中南部經常用不三不四手段 把法院當自家進出的老油條店東 正常房仲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案子仲介眼看就已經五萬仲介費進帳了 仲介也是人,通常都是站息事寧人的角度 : 這可是關係到仲介費 : 除非這房子是仲介的,有其他人出更高 : 還是有其他人願意出更高給更多仲介費 : 這後面有解 : 至於賣方有無辦法片面解約 : 我是沒遇過,不過所認識的遇到都是賠到內政部板合約的上限15% : 甚至只有買方可以毀買 : 賣方一定要賣 : 如果進行到訴訟 : 記得做訴訟查封動作 : 鎖住你買的標的物 : 由於你是查封那你簽約買的,保存住標的不被轉賣,跟確保違約金 : 通常會準 : 這時如果是出更高的部分,就會面臨違約或破局,很快就會和解 : 接下來如果有貸款的 : 很多銀行都有一條,擔保品如果被限制登記或強制執行 : 視同債務到期被要求還款 : 還不出來就..... : 怎麼做問律師 這案子其實很簡單一點都不複雜 假設原原 po講的都是實情,已經走到簽約了(壓了本票應該是簽約完成了) 如果想見好就收,那就五萬拿了閃人 假如想賺一票大的,那就一切按合約走 就要如期把訂金匯入履保把票拿回來 之後再按合約一步步走下去,該聯絡聯絡,該出面出面,該匯錢匯錢 結果 1:屋主屈服同意賣房 2:雙方協商以合約 15% 以內某一數字和解 3:告上法院,法官裁定以 15% 以內的某一數字定案 這案子案情很簡單,就算走到 3,也是找法扶律師幫寫一下狀子 找個老代書付個費幫忙看下,小心不要用錯法條,上庭自述就好了 真的很擔心再請律師,其實上庭是雙面刃,賣方也是要付出出庭成本 不比買方占優勢,所以沒必要被唬了! 只是原原po如果連見屋主談和解都覺得煩躁 那還是五萬拿一拿閃人吧,你沒有心臟處理這樣的事情的 因為最後拉扯半天,屋主也是可能同意原價賣房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5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2246970.A.BE0.html
kusomanfcu: 律師費5萬然後同意賣屋。就這樣的機率最高 10/09 20:43
kusomanfcu: 所以不如拿個5萬 10/09 20:43
kusomanfcu: 5+5機會成本=10萬 10/09 20:43
kusomanfcu: 然後不用浪費時間 10/09 20:43
kutkin: 屋主一定還是賣他 10/09 20:46
zaza5566: 就算賣了 屋主一定不甘心 到時房子內部怎樣不好說 10/09 21:02
a386036: 有款在屢保可扣,多破壞些,扣來當裝潢費 10/09 21:11
Morphee: 這種case不用找律師啦 律師問了也不會比你懂 除非是專打 10/09 21:34
Morphee: 房屋糾紛的 哪種很貴 10/09 21:34
alanbread: 正解 10/09 22:00
comboking: 推觀念正確 10/0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