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yssa1: 4 他是用40萬買一個用800萬買房子的「權利」 10/18 12:20
→ abyssa1: 轉約賣的是合約轉讓 不是房子本身 10/18 12:22
推 kodo5566: 所以不要跟投資客買預售屋 10/18 13:00
推 takako1014: 4 10/18 13:02
推 AccGuest: 合約本來就不會改,工程款跟交屋款的%數難道會用新價錢 10/18 13:10
→ AccGuest: 算嗎?是原屋主另外跟你簽買賣合約,到時貸款用那份合約 10/18 13:10
→ AccGuest: ,除非原屋主想逃稅,那你可以檢舉他賺獎金 10/18 13:10
推 ben811018: 哈哈 誰叫你親戚要跟投資客買 10/18 13:21
推 taoist9999: 因為建商沒賺那40萬的價差,他們幹嘛要背鍋多繳營業 10/18 13:26
→ taoist9999: 稅、營所稅? 10/18 13:26
→ taoist9999: 40萬看願不願意在備註欄註記上去?但建商未必同意喲 10/18 13:28
→ taoist9999: ! 10/18 13:28
推 chrispherd: 109.07.01前本來可以透過地政士依據轉讓契約報第二筆 10/18 13:55
→ chrispherd: 上去,也就是建商按原價報,地政士在依買賣價格報。 10/18 13:55
→ chrispherd: 但七月後實價登錄已經不甘地政士的事,而是買賣雙方 10/18 13:57
→ chrispherd: 。聽說建商最多用備註的方式把第二筆交易報上去。 10/18 13:57
→ chrispherd: 貸款如果是用建商合作的銀行,只會用800去貸。不過自 10/18 14:00
→ chrispherd: 己找銀行是有機會用後來的金額去貸。 10/18 14:00
推 zzz41432: 正常 10/18 14:32
推 JJSK: 正常 10/18 16:51
推 piliwu: 建商只收到800萬,40萬是投資客賺走 10/18 19:17
→ piliwu: 那40萬的性質不是不動產交易是權利買賣 10/18 19:18
推 chlorophyl: 從今年七月之後,實價登錄只登錄建商的第一首合約價, 10/18 19:35
→ chlorophyl: 但會額外在備註欄註記轉讓合約價(問過地政司的回答 10/18 19:35
推 csshs: 4 10/18 19:41
推 shuiwuhen: 40萬又不是建商收 10/18 21:48
→ f814030: 840會寫在備註欄 10/1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