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erange: 6米樓中樓的第二層合法面積只能做三分之一 11/15 13:52
推 Guyinkt: 就我個人經驗來說,我是直接打電話檢舉我社區的住戶,給 11/15 13:52
→ Guyinkt: 你參考 11/15 13:52
→ Linerange: 所以建商交屋只能做那樣,剩下補滿要你自己找人做 11/15 13:53
→ Linerange: 之前看一間建商就說只弄簡易梯給你,剩下你自己弄 11/15 13:54
→ Linerange: 畢竟這總特殊產品每人要求不一樣,有人就是要挑高六米 11/15 13:55
→ Linerange: 客廳看起來氣派,有人要全部鋪滿 11/15 13:55
→ s155010o: 挑高6米6就是違法了吧,這種房子之後轉手麻煩會很多吧? 11/15 14:14
→ s155010o: 還有結構問題也比較危險 11/15 14:14
→ simonsa: 這建案還再淺銷,連家配圖都沒有... 11/15 14:34
推 Francix: 台北市嗎? 如果是要再考慮,自住室內增建是很少被捉, 11/15 14:35
→ Francix: 但台北市規定104年9月起新屋之後買賣要附無違建證明 11/15 14:35
→ Francix: 你自住很久可能有賺,幾年內要賣就不適合 11/15 14:36
→ Francix: 他夾層是有1/3平面面積的,所以平面等於買來主建物的3/ 11/15 14:41
→ Francix: 4的大小,再扣樓梯面積會再小一點 11/15 14:41
→ Francix: 台北市規定是頂樓可挑高6米,6米是合法的,夾層樓板面積 11/15 14:44
→ Francix: 1/3內也是合法的,有權狀登記的 11/15 14:44
推 hsiaochin: 貸款成數好像有差喔 11/15 14:45
推 qqoooo: 1/3固定水泥地面作衛浴跟樓梯,其他用木頭鋪 11/15 15:20
→ qqoooo: 頂樓跟1樓的挑高1/3是法規合法的啊 11/15 15:20
→ simonsa: 在桃園市,了解。 11/15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