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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snogod (是無神)》之銘言: : 在宣示的健全房市項目中,有一條說避免分割避稅, : 是不是說錯了?依目前囤房稅的態式,應該是併房 : 避稅才對,因為以前有人把五樓透天厝分成五間公寓 : ,變成有五間房屋權狀,這些都超過一人三間的標準, : 而且一堆人,5,6間套房出租的,都怕政府把第三房 : 以上的稅金增加,還是一棟房子就有90間可出租的才好, : 為了不被增稅,應該是把手上的,5,6間套房賣掉,改 : 買一棟有五,六間套房的透天厝才對。 純粹個人的猜測 所謂的避免分割避稅 是說有些高價的不動產要傳給子女時 會採用每年兒子購買祖父的房子幾分之一 分多年度買賣持份來完成過戶 實務上一大堆代書都建議這樣過戶 我也看過身邊的親友有2個類似例子 我猜測所謂的避免分割避稅是指這個 -- 人有多大膽 地有多大產 一個蘿蔔千斤重 十輛騾車拉不動 這就是大躍進!!! https://i.imgur.com/GSnmNhN.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64.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6971269.A.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