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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給厚 在2/28連假期間,簽下了人生第一棟房子 開啟了房屋背債之旅 但有些問題想問一下大家... 1.我買的是新成屋,由建設公司銷售 當初簽紅單的時候,並沒有說價格OK,也未簽約,只說幫忙談看看, 付完訂金後,給我一個公版的合約,就這樣結束 兩個禮拜後,來電說價格沒問題,要我們簽約 簽約時,我隨口問了一下,說這樣我還有7天的合約審閱期對吧 銷售回答,已經過了合約審閱期,已無法退訂 但就我認知,應該是由我簽完約之後開始起算,是我認知上有誤嗎? 2.蓋完章簽完名之後,合約也沒有給我,說因為公司還未用印大小章 要等公司蓋完章才給我? 一般買屋流程是這樣子沒問題嗎? 現在我想一一確認合約內容都沒辦法了.... 3.這個比較題外話,因為目前沒有那麼快入住,這間打算先行出租 通常做三房的出租,除了需要做天花板、地板外,還需要提供什麼東西給租客嗎? (裝潢or家電) 以上問題,不好意思在麻煩板上各位大德幫忙解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4.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14622361.A.234.html
pttsomeone: 審閱期是給你時間看那個公版合約 沒問題就是約時間簽 03/02 02:55
pttsomeone: 約 不是簽約後的 03/02 02:55
teasy: 拿了合約為什麼不看?簽了才開始審閱? 03/02 03:09
aaa931324: 你是簽約前審閱合約 簽紅單 拿回去公版合約就開始了 03/02 04:03
prostar: 合約會給啊。通常給空白的 03/02 06:33
dakkk: 奇怪應該會給一式兩份 03/02 08:05
aesdu: 1、2都沒錯,最多就是去追他用印時間~ 03/02 08:10
chiangww: 合約當然是簽約“前”審閱,都簽了還審什麼? 03/02 08:22
taoist9999: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第1項及第19條看一看,別搞混 03/02 08:28
taoist9999: 了。 03/02 08:28
calvinshiu: 3、至少作完天花板與冷氣部分,傢俱部份可跟房客談, 03/02 09:20
calvinshiu: 要出租就不需要花大錢裝潢,做必要的就好吧 03/02 09:20
doctorwang: 也有代銷把合約拿去建商公司用印在拿來給妳簽名蓋章 03/02 09:39
G8MO: 有說什麼時候會給你吧? 03/02 10:33
ppp00003: 拿到契約自己不看,再當場親自簽名,主張不知道內容? 03/02 11:07
Latte7: 很怪 03/02 13:00
yawenla: 人家都給你兩周時間看合約了…… 03/02 23:59
Trams: 雖然你審閱了七天的合約,但你在簽約之前都可以主張合約裡 03/04 01:44
Trams: 的哪些條文你不同意,要求修改。建商不願意改就必須退你訂 03/04 01:44
Trams: 金,不要被唬了。「預售屋買賣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至少五日」 03/04 01:44
Trams: 的意思不是五日後合約自動生效,是說你合約看了五天以上又 03/04 01:44
Trams: 簽名的話,這份合約就是有效的。 03/04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