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liwu: 前排臨路是店面吧04/20 13:35
→ piliwu: 就商業考量吧 04/20 13:35
→ IBIZA: 路寬跟容積率哪有關係, 你頂多說蓋不滿容積04/20 13:38
北市土管第二十五條 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50%
之積數,未達300%者,以300%計。
※ 編輯: suwy (111.241.171.238 臺灣), 04/20/2021 13:42:15
→ labbat: 寧可感性安居樂業,也不要感性顛沛流離04/20 13:42
→ saisai34: 800%不都更就是誘因不夠啊 , 可以拉高到1600%04/20 13:42
推 catson: 對一樓店面來說不給他店面不會簽啦,誰管容積率04/20 13:45
一樓店面可能一半都是外推,政府要不要處理?
推 catson: 一樓店面屋主就沒住那,跟他談居民記憶?04/20 13:47
推 piliwu: 樓上講到重點了04/20 13:47
推 taipoo: 居民對家園的回憶是一輩子的,不該輕易就被拆除的04/20 13:47
推 panzerbug: 台北百年公寓應該可以期待04/20 13:48
※ 編輯: suwy (111.241.171.238 臺灣), 04/20/2021 13:49:39
推 piliwu: 台北市不是緩拆嗎?04/20 13:50
推 briareus: 一定是沒拿出幾個億04/20 13:52
推 catson: 既存違建緩拆的神主牌先拿掉,都更才可以能會動04/20 13:56
→ catson: 老家公寓屋齡快40年,就一樓店面和頂樓加蓋反對04/20 13:57
噓 kougousei: 西門町耶 絕對跟記憶無關啦04/20 13:57
→ catson: 加蓋違建久了,變成不給就是欠他們的04/20 13:58
推 panzerbug: 很難吧,這就是民主 04/20 14:00
推 catson: 都更要民主就算了,走危老還要100%同意才蠢 04/20 14:04
推 Anyotw: 跟那無關,建商又不會拿出來分... 04/20 14:04
本案是由政府來分喔(權變),而且同意比例已過門檻,政府即將代拆不同意戶(只看敢不
敢真的拆)
噓 mark0204: 所以為了解決少子化的問題,你家女性有生到不能生為止嗎? 04/20 14:04
→ catson: 房子都快倒了,還要看少數低端違建戶的臉色 04/20 14:05
推 briareus: 左邊那排應該要與天同壽了04/20 14:05
→ iele: 木柵市區也有,卡在頂樓戶,對1~4樓來説比較慘的是後排公04/20 14:10
→ iele: 寓只有一棟還前右臨巷,左邊那棟參與都更,所以以後完全沒 04/20 14:10
→ iele: 有都更的可能了 04/20 14:10
※ 編輯: suwy (111.241.171.238 臺灣), 04/20/2021 14:12:06
推 mitic1029: 頂樓加蓋就是爽還可以隔間租人 04/20 14:14
推 l79cm: 重點是實拿多少,後排不會甘心拿比較少 04/20 14:34
推 capirex: 覺青的居住正義害的 04/20 14:37
推 k798976869: 市價課稅1.5%啊 沒收入的人只能賣嚕 04/20 14:38
推 lukesama: 客觀來說 違建仔換作是你 你也不會善罷甘休 這就是該死 04/20 14:39
→ lukesama: 的人性 我比較建議修法來杜絕 04/20 14:39
推 panzerbug: 修法也很難執行,強制執行政府不太敢做,沒人想背負強 04/20 14:41
→ panzerbug: 拆罵名 04/20 14:41
→ panzerbug: 以公共建設為例,南鐵東移釘子戶被各方認證一定要拆, 04/20 14:42
→ panzerbug: 政府寧願每天幾百萬工程費耗在哪,也不敢拆 04/20 14:42
推 qilar: 後面那一排的店面好像都沒在開門了啊 04/20 15:04
噓 Rhapsody: 臨路店面超虧 04/20 15:06
推 piliwu: 所以是走都更不是危老? 04/20 15:31
推 rknung: 有加蓋、違建、格局變更未申請的,全部禁止交易就好了。 04/20 15:40
→ rknung: 除非弄成原狀再交易。 04/20 15:40
推 gk1329: 先能違建全拔 冷氣瓦斯禁外掛再說 04/20 15:45
推 prostar: 錢給多一點就好了 04/20 15:55
→ babyMclaren: 一樓店面通常就是佔用人行道 04/20 16:06
→ babyMclaren: 現在不是還有洗衣機外掛嗎 04/20 16:07
推 s8752134: 所以我說法規有訂出來就是要強制執行 04/20 16:26
→ s8752134: 如果法規已經明訂禁止了你還不拆, 那每個人都依樣畫葫蘆 04/20 16:26
→ s8752134: 棍子一定要拿出來, 該拆就拆 管他去死 04/20 16:27
→ s8752134: 現在的狀況是明明法規禁止卻沒有強力執行 04/20 16:28
→ s8752134: 搞得大家人人想說靠關係或是倖存者心態 04/20 16:28
噓 douge: 把社宅拿去當都更中繼宅就沒問題了 04/20 16:29
→ panzerbug: 強拆抗議團體就要出來拍片,哭訴什麼狗屁感情,然後衝 04/20 16:38
→ panzerbug: 撞政府機關 04/20 16:38
→ panzerbug: 台灣很多團體專門輸出抗爭的,是真的共產黨那套 04/20 16:39
推 kis28519: 釘子戶:我家最值錢 04/20 16:44
→ reil: 想都更的要自力救濟把違建拆除 04/20 17:04
→ reil: 想惡意抵制的,店面換店面,長高又變寬,照樣反對到底 04/20 17:08
→ reil: 市政府不拆,住戶自己訴訟拆 04/20 17:08
推 capirex: 釘子戶請一堆覺青來哭喊居住正義 誰敢強拆 看看文林院 04/20 17:17
→ Fujiwarano: 慘 18124被專業的打臉了 容積的確跟路寬有關 商三特 04/20 17:22
→ checkman: 容積獎勵逐年拿掉 越老越少 一定都很有用 04/20 18:07
→ siegemode: 後面是昆明街74巷還是武昌街二段? 04/20 18:26
→ siegemode: 查了一下昆明街74巷裡面,的確和武昌街83-1x號在同一 04/20 18:35
→ siegemode: 條巷子裡,很有趣 04/20 18:35
→ gust0985: 沒有修法介入要推都更很難,一定會有人反對…… 04/20 18:50
推 labbat: 一樓店面屋主不住那邊,對老房子的感情也不能用利益衡量 04/20 19:34
推 andy30927: 同天水圓環建商,住戶可能XD 04/20 20:55
推 key000079: 來了 上面某一樓展現什麼叫釘子戶 04/20 20:58
→ key000079: 回憶一輩子 不該隨便拆 那個叫古蹟 04/20 20:59
→ abyssa1: 都更不同意的 違建管你是否緩拆都該優先強拆 04/20 22:37
→ carolgilbert: 後排並沒800%,不要亂扯 04/20 23:25
→ carolgilbert: 容積是看你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你是住3就是住3,不會 04/20 23:26
→ carolgilbert: 因為你跟商4一起合建就升級為商4 04/20 23:26
→ abyssa1: 樓上才亂扯 那個地點就是商四 台北市土地管制高容積率土 04/20 23:59
→ abyssa1: 地臨路條件沒有滿足特定條件就只能適用低容積 04/20 23:59
→ abyssa1: 之前文林北路才一個住三之一還住三之二變成只能用住三 04/21 00:00
→ petshopboys: 政府比照眷村改建來都更啊 這樣誰不同意? 04/21 01:02
推 freemay: 就給他放阿~等到變古蹟的時候就會自燃了 04/21 08:34
推 eric61446: 人家店面一個月多少錢 你建商要搶人店面誰要跟你蓋 04/21 08:36
→ eric61446: 我這也都老公寓前面一樓沒有店面價值的才肯跟你蓋 有再 04/21 08:37
→ eric61446: 租人飲料的誰鳥你 04/21 08:37
推 moocow: andy有八卦!原來是之前版上有文章的建商 ! 04/21 12:17
→ moocow: 其他案子有遇過明明商4卻只用後排容積僅300%跟地主談的 04/21 12:18
→ fywei: 大部分政府開容積率就搞定了 不把民眾生命當回事 08/1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