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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對於預售屋的前期作業有些疑問想請教一下 內政部的合約範本有註明合約書都有至少 5 天的審閱期 同時依公平會或消保官的見解: 1.就算沒有購買該預售屋,也有權利拿合約書回家審閱,代銷人員不能拒絕提供 2.預售屋合約審閱是不需要預付訂金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已經裁罰多次。 但是坊間實際情況是 通常需要先行支付一筆5~10萬的"訂金"(非簽約金)才能將合約書攜回審閱 而且這是一種常態不是個案 所以問題就來了 1.如果堅持不付訂金就無法在往下走 2.但是付了訂金又怕訂金被沒收 3.坐在接待中心一個下午慢慢一條一條審閱 想請問各位前輩的經驗是如何處理這種情形 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26.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0967916.A.B23.html
k798976869: 5天內審閱期都能退 05/14 12:52
Goog1e: 付訂金退訂金都很稀鬆平常 不用擔心 05/14 12:56
Goog1e: 不會被沒收 不用想太多 法規就在那 不可能不退 05/14 12:57
k798976869: 打錯是審閱期要至少5天 審閱期不想簽約了都能隨時退訂 05/14 13:03
先感謝上面的推文了! ※ 編輯: pttbird (61.60.126.11 臺灣), 05/14/2021 13:11:40
aesdu: 你不買 我就不賣你,不賣你 也不必給你合約書啊。 05/14 13:18
aesdu: 你想買?要怎麼證明? 能證明你想買,我就要賣啊,合約書當 05/14 13:18
aesdu: 然讓你拿回去翻啊。 05/14 13:18
aesdu: 所以你要怎樣證明,你真的有想要買,說說大家都會說。 05/14 13:18
k798976869: 規定是索要就要給 所以實務上付了訂金會拿到一張紅單 05/14 13:28
physicsdk: 實務上就是付訂說明購買意願,代銷才幫你保留戶別, 05/14 13:41
physicsdk: 但審閱期內無條件可退還 05/14 13:41
taoist9999: 要改善這種風氣,你可以去檢舉…… 05/14 14:02
taoist9999: 要改變風氣,就由你作起。 XD 05/14 14:03
aesdu: 建議申訴一下,我也很想知道建商說,不賣你所以不提供範本 05/14 17:35
aesdu: 會怎樣? 05/14 17:35
k798976869: 就檢舉 然後被罰少少錢 05/1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