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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前的屋主完全不影響,都是舊制 105/6/30前甚至到105/12/31可以說也沒差 超過就晚送地政,都是20% 有差的是108/6/30後的影響最大 影響的是屋主稅率不是你未來稅率 當然這段時間如果來不及,通常屋主會簽買方負擔價差 另外由於稅差很多 交易安全許可下,買方付足20%購屋款 約定違約金20%下 違約屋主賺20%重新多關2年划算 拿去繳價差也夠 買賣破局還有其他方式,讓屋主合法節稅 你只要支付些稅額 對屋主來說省掉稅金,違約金就好談 我就不教方法了 內行人知道我說的 誰規定對保後才能過戶 基本上你在628之前送件地政也都來得及 另外地政也知道這問題你629送他拼命也會趕給你 630其實也會 怕然後惹麻煩 印鑑證明也是小問題 有房地合一稅問題的房仲會叫你先請好等 有問題的就土增稅單而已 但是投資客很少自用,或早用掉 不然一般稅率,代書熟的早上送下午就有了 這樣回到問題根本 你匯款速度 基本上625之前簽約都來得及 ---- 預售屋換約 這沒有任何登記要怎麼查 同業連保更是可做弊 都是建設公司內部作業 政府如何查 銀行信託付款的,是可以用變更信託為基準日 金流現金 跟房仲買的發票不開就好 ※ 引述《Mand (Mand)》之銘言: : 7/1起將開始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 : 記得先前有聽說買房(中古屋)後仍有些程序要跑, : 因此不是在6/30前完成買賣合約就好, : 想請問, 確切應該在哪一天前完成買賣, : 才能避免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呢?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08.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2133408.A.851.html ※ 編輯: a386036 (150.116.108.188 臺灣), 05/28/2021 00:41:21 ※ 編輯: a386036 (150.116.108.188 臺灣), 05/28/2021 00:50:24
nathan0200: 預售換約有登記啊,實登上面有權利轉讓金額欸,除非新05/28 02:41
nathan0200: 買方故意放棄登錄自己價格,但有人這麼傻嗎05/28 02:41
換約日期在建商那 不是用實價登錄完成日
maypcc: 登錄假價格 之後買方賣屋也是成本墊高而且還違法05/28 06:24
誰跟你說假的價格
IfuckTaiwan: AB約05/28 07:28
沒有AB約 全合法
linlinme5208: 我最近打算再買一間預售屋 一開始就問要含稅或不05/28 07:35
linlinme5208: 含稅 價格大概差一二十萬 反正我買的比較便宜 屋主05/28 07:35
linlinme5208: 也省稅05/28 07:35
k0939770752: 最近疫情關係,台北市代書送件到地政人不能進去,有05/28 09:33
k0939770752: 人會來外面收安,可能會耽誤不少時間05/28 09:33
因為稅金問題 630送件。取件怕被翻桌打訴訟 一定會壓630 ---- 這邊就公開好了 假設屋主買700萬,賣1000萬,持有2年多 在未對保時就送過戶 這時300萬的20%是房地合一稅 發生買方違約事件 因為過完戶,房地合一稅也付了 你買1000萬賣回去用700萬你先被查 所以一定是用1000萬回售 由於帳面上屋主損失60萬,跟土增稅 買方選擇至少15%違約金,如果另行約定更高 因為要提前過戶一定要求匯20%以上 或是和解,和解一定是60萬+土增+紅包 另外有5%免稅額 1050售回給原屋主免稅 還有不管最後如何,先過戶發生解約帳回沖一定是用1000萬 就算房子重大瑕疵解約,回沖價也是1000萬,只是屋主稅早晚都要繳,先繳更划算 不要說1050賣回,一樣用1000萬賣回 一樣有5%免稅 這時屋主只要在今年賣,低於1050萬都是免稅 如果後面成交1200好了。差別在哪? 1200-700=500*20%=100萬 1200-1050=150*45%=67.5萬 更別說之前買700萬現在市值1000萬 打算持有10年內賣掉的 可以透過買賣買賣價金1100萬,跟銀行貸出800-900萬 做節稅客套取免稅額 反正20%一定要繳,可以套出稅差 ※ 編輯: a386036 (150.116.108.188 臺灣), 05/28/2021 12:44:39
ywchenz: 風險太高,買個房子搞到像打仗 05/29 13:51